xx市农业委员会、xx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做好x年市级农林牧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通农财〔〕54号)精神,x年我县共建设市级农林牧重点项目18个,其中规模农业园项目3个(xx县马塘镇高效设施规模农业园区、xx县曹埠镇高效设施规模农业园区、xx县岔河镇高效设施规模农业园区),中国台湾农民创业园项目1个(蔬菜加工出口示范区物流加工建设项目),造林绿化项目1个,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3个(可鑫肉鸡标准化养殖、兴洋蛋鸡现代化养殖、众兴牧业肉鸡现代化设施高效规模养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8个(马塘神王草绳专业合作社、欣埠秸秆专业合作社、兴农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海能秸秆专业合作社、xx县干恒山羊养殖场、天赐福生态有限公司、金海岸山羊生态养殖场、兴新山羊养殖有限公司),龙头企业直销项目2个(丝绸有限公司专卖店、xx市冷鲜肉专卖店)。
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要求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项目所设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均已具备验收条件。现申请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我县x年市级农林牧重点项目进行验收。
特此请示,盼复。
xx县农业委员会 xx县财政局
x年11月26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