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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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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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________上海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年____月___日在_____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______%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原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二、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方承担。
三、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3、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4、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5、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让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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