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实用的原则达成租赁合同书事项如下:
第一条、承租商铺位置、面积与用途。
1、甲方同意将钟山万客隆购物广场__________ 位置, ____铺位(见附图)
租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必须在国家政策规定下进行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在租赁期限内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经营范围:__________人民金行品牌;乙方不得销售其它商品和本超市经营品相相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款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租赁期限:
1、20xx 年8月1日至 20xx年5月30日 止。
2、乙方应自本合同解除或租赁终止之日所承租铺位及其设施,在保持完好无损并得甲方认可的状态下退还甲方,甲方对乙方遗留的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条、租金及费用缴纳事项。
1、租金的计算:乙方承租铺位前三年每年租金为¥260000元/年(贰拾陆万元整)20xx年8月1日起按286000元/年(贰拾捌万陆仟元整) 交租期为6个月缴纳一次130000万元(壹拾叁万圆),须提前15天缴纳。(甲方另有通知除外)。乙方本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足额缴清当期租金、电费等管理费,逾期未付者甲方按每月加收应缴总费用的百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七天未缴交作停水停电处理,逾期15天以上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商铺。
2、电费;卖场公共照明部分有甲方承担,如乙方需要增加设备的,电费需要乙方承担,按下列方式收取:乙方安装独立电表,每月甲方按抄表收取。电表由乙方自行进行安装。
3、保证金;乙方签订合同前已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如有违反合同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未损坏承租的经营场地和设备,没有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和管理费的',履约保证金退回乙方,否则,甲方有权从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如有不足,甲方可另行索赔。
第四条、商铺的装修和维修保养。
1. 甲方负责商铺平面天花、地板、间墙、煽灰、卷闸、通道天花、灯光、铺面统一的招牌底座及铺内公共正常照明灯光。
2. 整体商场布局规划为原则,租户非经甲方同意不能擅自改动或密封原有的门面,商铺内所有物品及装修必须安置在卷闸门以内。
3. 乙方如须装修铺位,应将装修方案先报甲方核准同意后,方可施工,总原则是不得影响铺位的外观,损坏铺位内外结构。合同期满后,铺位装修及一切附着设施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
4. 铺位范围的设施与装修由乙方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并承担其费用。因乙方的装修不牢固或者安装电路不当而引起的事故及意外,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5. 铺位内如安装音响,须经甲方同意,音量不能高于超市内播放音乐的音量,播放的音乐歌曲要抒情、柔和,否则甲方即时停止供电给乙方,直到改善为止。
6. 甲方有权对商场进行宏观管理,对商场进行局部或整体大调整时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调整,如不接受调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权追究责任。
第五条、经营条款。
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所有法律和政策,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销售伪劣商品,在经营中出现的债务及税项问题由乙方处理,因乙方经营原因违反国家规定受处罚的,乙方须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 商铺的营业执照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时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种税收、工商及各种费用。
3. 乙方负责承担和处理自己所经营或所销售出的商品质理责任、售后服务、顾客投诉及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4. 在合同期内,商铺的货品、杂物不能摆出甲方的范围,如铺主人与铺主人与客人在商场内吵架、打架或恶性竞争,严重影响甲方商场或其他店铺的正常经营,情节严重或多次不听劝阻者,则甲方有权按照商场统一规定进行罚款,严重影响商场秩序时可以即时解除本合同,收回商铺,乙方装修无偿归还甲方。
5. 乙方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经营指定项目,如需变更经营项目、种类,必须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果中途转让他人经营,必须持合同到甲方处办理变更手续(须向甲方交30000元手续费)。如未经甲方擅自转让或变更经营项目、种类的,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即时退出该铺位。合同保证金一切已交费用没收不作任何补偿,铺内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6. 乙方员工须按甲方时间统一上下班。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连续停业7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铺位,乙方视为自动放弃商铺。
乙方必须按照地方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如因乙方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经甲方通知未能及时整改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商场经济损失,除追究赔偿外并承担其法分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7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贵重的财产必须自行负责看管,同时必须另外投保相关保险。甲方不负任何安全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乙方合同期内提出终止合同、违约或自动放弃商铺,合同保证金及一切
已交的费用不予退还,铺位的装修无偿归还甲方,乙方应无条件退出,并自行清理店内一切物品,否则,甲方有权代为消除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甲方无关。
2. 甲方在合同期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应补偿乙方商铺的实际装修损失及双倍退还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
第七条、免责条款。
1、承租期间,如遇自然灾害,战争、政府部门拆迁行为等不可抗力的突发事件、紧急事件,导致商铺内的财产货物损毁,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由双方自已承担各自的损失和责任。
2、乙方必须合法经营,证件齐全,如乙方无证经营被政府部门查处的,一切责任和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通则。
1. 本合同由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效力。以上合同及附件的内容,甲方和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本合同是在甲、乙双方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如发生相关纠纷可协商解决或者提交钟山县人民法院解决。
补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定日期:__ 年__月__日 签定日期:__ 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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