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共同回顾我们党走过的103周年光辉历程。刚才,我们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新党员入党宣誓,老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了调整。在此,我谨代表局党组向无私奉献、辛勤奋斗在全市环保战线上的广大党员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向今天受到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表示热烈的祝贺!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至今,走过了95年的光辉历程。95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相结合,相继创立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这些一脉相承的光辉思想指引下,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和气势恢宏的现代化建设,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使我们国家走上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征程。追忆革命斗争的峥嵘岁月,回首建设历程的艰难探索,显著增强的综合国力、日渐提升的国际地位、不断改善的人民生活,无可辩驳地证明:我们的党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95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
今天,我们大家共同回顾党的灿烂历史,缅怀党的光辉业绩,隆重纪念和庆祝党的生日,目的就是动员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论信念和宗旨意识,增强政治意识、规距意识、纪律意识,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把“三严三实”作为行为准则,自觉担负起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政治责任,肩负起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的历史使命,肩负起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履职担当,以环境质量的改善推动环保事业的开展。
年初以来,全市环境保护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提高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环境民生、优化经济发展”为目标,深入开展“环境执法提升年”活动,面对实施新《环保法》的压力,主动适应新常态,自加压力,团结拼博,合力攻坚,在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一批环境违法和环境民生问题正在逐步化解。
(一)大气污染防治向纵深方向推进。全局抽调35名同志,组成四个组,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分片包区,攻坚克难,实施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督办,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一是控煤。启动集中供热热源、老旧管网改造及园区热源建设工程,确定年度并网供热小锅炉 106台,计划淘汰燃煤生产小锅炉107台。对燃煤锅炉企业和三产业共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259份,淘汰和取缔锅炉13台;正在进行改造、治理燃煤小锅炉2台;并网小区供热锅炉18台。三产服务业治理补助资金已争取到位,完成了三产服务业锅炉重新调查核实,及补助资金发放程序的制定;正在协调移动热源单位供水价格。二是控车。淘汰“黄标车”2600台;机动车环保检测率与安检同步率达到100%;全面执行国四汽油和柴油标准,建立机动车环保检测、安检同步检验机制,检测率达到100%;主城区实行全域“未取得绿色环保合格标志”车辆限行;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县域“未取得绿色环保合格标志”车辆限行;市交警队派专人参与路检路查,治理“黑烟”公交车70台次。争取省级资金正在招标购买自动化尾气监测车,实现了能力建设上的大提升。三是治气。全面实施有机废气治理,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7家企业的调查和治理改造,年度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100%,超额完成省下达50%任务,计划年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29个,油库2个,目前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20个加油站。四是治烟。启动火电、供热等重点行业烟粉尘污染治理,计划治理改造大中型锅炉7台,中恒热电公司已完成土建施工,正在安装设备;达尔凯2台锅炉除尘改造即将开工建设,华电公司除尘改造项目完成可研评审,其他三台改造项目正在商务谈判。五是控尘。加大治理煤堆、料堆和灰堆治理,要求企业采取全封闭、半封闭、挡风抑尘网和软覆盖等措施防治扬尘,已治理扬尘污染21家。通过对建设局下达督办通知,即将启动工地扬尘联合执法行动。截止6月末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1.2%。
(二)《松花江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进入进行冲刺。今年是《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实施的最后一年,我们把项目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实行高层推进。目前,49个《规划》项目已建成29个,完工率59.18%,在建15个,开工率89.79%。西区、桦南、同江、富锦等县(市)污水处理厂完成了深度处理改造;东区污水二期及一期深度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桦南、市区污泥处置项目已开工建设,年末有望实现辖区污泥处置全覆盖;完成了八水源水井搬迁的选址、初勘工作,搬迁工作正在协调中。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1-6月份,松花江干流水质良好,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断面考核达标率100%,Ⅲ类水体达100%,饮用水达标率100%。
(三)主要污染物减排进入攻坚阶段。 通过制定计划、政府督办、部门协调、综合调度等手段,在已完成三项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基础上,狠抓建成项目运行监管、减排责任书项目和氮氧化物减排项目建设,实施一般项目日常调度,重点项目专人盯措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三个未完成的责任书项目中,东区污水二期处理工程已开工建设,中恒热电脱硫项目正在实施招投标,同江长恒热电机组关停即将启动。重点环保项目中,英格吐河整治工程施工图已报市建设局审查,音达木河截流工程已委托东北市政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预计7月初完成管道施工图设计;污泥处置工程正在处置现场污泥清理,滨江路泵站维修已完成,变频改造正在设计中。为解决西区污水处理厂水量不足问题,与排水公司一起现场踏查沿江溢流口排水情况,目前正在协调关闭闸门及维修事宜。
(四)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稳步推进。组织签订生态市建设及农业面源减排目标任务状,检查2019年以来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完成情况,约谈向阳区、郊区政府,督办江南村、群胜村、敖其镇生活垃圾收运项目,预计7月末可完成验收。11个2019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即将开工。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同江八岔、桦南大八浪、桦川星火和富锦砚山等乡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通过国家评审;同江、富锦省级生态县创建规划已通过省评审。
(五)环境污染扰民进一步改善。实行错时执法,实行节假日串休,开展暗访、夜查,整治偷排等违法行为。治污水,排查安邦河及汇入的支流周边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排污状况,摸清了生产生活用水排放,农药、化肥年使用量,畜禽养殖及污水产生量等情况。立案对屠宰、供水等企业进行处罚。治油烟,重拳整治饭店、烧烤污染扰民问题,治理油烟污染饭店196家,32家饭店正在整改。治噪声,“两考”期间实行夜间值班制度,约谈歌厅30家;治理风机噪声污染饭店54家,机械加工噪声污染23家。治异味,督促东兴煤化工、电机厂、兴宇化工3家企业进行异味污染治理,目前东兴煤化工、电机厂正在进行治理,兴宇化工正在制定整改方案;查封喷漆加工厂1家。防辐射,组织辐射应急监测、放射源专项清查与评估,评估使用单位43家。开展核文化宣贯工作,强制送贮放射源一枚。处上访,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坚持12369环保热线全天值守,半小时处访、24小时办结机制,落实局长值班、领导包片、现场督办制度。共受理信访案件331件,较去年同期减少38.07%。受理率、处理率、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做到了件件有结果、有回音。
(六)环保优化经济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把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新改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前置的底线,环评报告书、报告表项目10个工作日办结,登记表项目当日办结,审批建设项目85个,通信基站370个。重大项目、产业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随时受理随时审批,先后完成了中心医院改扩建项目、佳木斯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等10余个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认真履行城乡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环境安全组牵头部门的职责,切实为全市经济发展助力。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验收项目15个,审查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9个。参与制定《佳木斯市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以及《佳木斯市20xx年具有使用认可登记备案的环保产品(技术)及企业名录》,普查环境服务企业700余家。着眼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坚持全市招商引资和重点产业项目先办、快办、限时办,切实让环境影响评价成为我市项目建设的重要支撑,先后共完成了富锦象屿金谷仓储、惠尔橡胶制品生产线等8个项目的报告书、44个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正在编制27个。严格落实《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xx年本)》,制定《佳木斯市所辖县(市)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目录(20xx年本)》。根据环保行政权力清单,制定行政权力标准化流程,并成为全市样本。
(七)环境监管更加严厉守法成为常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的通知精神,制定《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意见》,近期将上报政府;扎实开展大排查,坚持环境保护大检查与环境保护利剑行动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创新执法方面,检查企业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接检查。检查涉水、供热以及危险废物产生等各类企业563家,限期治理269家,责令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17家,限期验收4家,查封14家,关停5家;对1家企业负责人给予行政拘留5天,扣押非法运输车辆1台、废电瓶62块,查封仓库1间、废机油加工厂1家。检查建设项目78个,责令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限期验收16家。落实新《环保法》,立案查处企业19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件,移送案件2件。核查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7个,完成了《佳木斯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佳木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政府应急平台相关环境应急信息的录入工作。发布20xx年度固体废物防治通告。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拆解企业日常管理,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建设,有16家企业一次性达标。坚持危险废物转移 “一废一联单” 制度,已安全转移危废38批次,626.39吨。建成县级医废处置中心1个,专项检查卫生防疫站等医疗机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5份,完成了39家医疗机构医废产生数据网上申报工作。参加全市松花江水上搜救应急演练,应急快速反映能力进一步提高,确保环境安全的基础更牢靠。
(七)支撑保障与队伍建设能力进一步增强。市站实现了水质、土壤独立监测,桦南标准建设已通过验收,质控考核合格率95%。编写“空气质量比对分析”及“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比对结果分析”等分析报告以及20xx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噪声监测质量抽查获得国家总站领导和专家的好评。积极推进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和富锦、同江农村环境监测试点,开展县辖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扎实做好中俄界河联合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等各项监测工作,获得各类监测报告212份,数据245207个。承办全省年度环境监测会议深受好评。积极推进新项目在线监控建设,验收企业3家。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建设任务。加强在线监控日常管理,向运营公司下达督办单11份,约谈运营公司负责人6次,国控源数据传输有效率达99.5%以上,全省领先。升级污染源在线系统,信息化监管手段更加高效。公安大队配备专职交警,治理“黑烟”车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面深化改革。完成了生态安全距离试点课题的研究,报告即将上报环保部;同江多规合一试点实施方案已通过国家审核,编制大纲已经完成。积极推进社会化资金参与污染治理,同江污水处理厂已实现第三方运营;莲江口镇、望江镇、香兰镇、二龙山镇污水处理厂等第三方治理工程即将开工建设。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公开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6家企业完成投保,投保金额已达550万元。积极探索环保派出机制,制定完成了成立各区环保分局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委;落实市委简政放权要求,下放了各县(市)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免权,实行属地管理,责任下移。完成了“佳木斯市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条例”、“佳木斯市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前相关准备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宣传阵地,报道环保工作动态51次,发微博689条;4.22地球日组织二十小学和云环小学参观宣教馆,传播环保理念。“6.5”世界环境日,组织300名环保志愿者开展“践行绿色生活”徒步活动,向企业赠送环保宣传手册200余本。注重公众参与,全面提升环保公众网信息的时效性、全面性,公开政务信息154条,信息报送全市领先、全省前茅。引进环保治理新技术四项,帮助企业完成技改方案三份。环保公众网实时公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6参数,完成了环保公众网自查自纠工作。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整改问题12个。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层层签订责任状;开展经常性廉正教育6次,层层传导压力;认真整改市委党风廉政检查提出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意见。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研讨活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三重一大”例会与报告制度,向第一纪工委报告重大事项2次;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深化“一岗双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重部署轻落实,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组织上党课21次,发展新党员1名,完成了机关支部调整工作,机关党建再上新台阶。开展干部岗位交流,积极为年轻干部成长创造条件。完成了8名干部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工作或提前退休审请,为两名同志落实了职称工资待遇。结合环境税的即将出台与实施,积极协调市政府将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纳入了全额事业单位序列,监测、支队、宣教、稽查实现对接,辐射、环科院正在博议中,大家要想工作,领导想大家。督办重点工作10次,413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加强效能管理和绩效考核,启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业务学习制度,强化业务学习,队伍素质得到全面加强。全局各级干部讲规矩、讲团结、讲大局,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发生转变,精神面貌明显改变,想做事、做实事的势头进一步形成,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
当前,环保工作还面临着一些困难:从总体上讲,现在环保矛盾叠加,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突出保护优先与现实中注重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法的法定要求与现实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未批先建、未批先产、批建不符、超标排放等之间的矛盾;群众环境诉求越来越高与群众自身做好环保工作自觉性不高的矛盾;环保部门地位的不断提高与环保部门仍处于弱势地位的矛盾。从具体问题说:
1、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尚需加快。突出表现在热源不足,现有工业园区及工业集中区供热、蒸汽等能源集中供应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尚未启动;城区所有工业生产锅炉搬迁入园区无系统安排,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难度大。音达木河截流工程还未开工,英格吐河整治主体工程、郊区莲江口镇污水处理工程、富锦市二龙山镇污水处理工程仍未开工建设,完成“”规划项目建设时间紧迫。
2、减排形势不容易乐观。市区排水不平衡、局部管网设计不合理,沿江各泵站设计缺陷及运行不稳定,溢流口闸门关闭不严等问题尚未解决,东区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西区污水处理厂因进水不足;桦川县、汤原县、桦南县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桦川县、汤原县污水处理厂未实施深度处理改造;同江长恒热电有限公司原有机组年内关停工作还未完成;中恒热电公司脱硫项目工期紧张,对全面完成“十二减排”任务造成压力。
3、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大。大气方面,从1-5月份的监测数据看,大气环境质量有所下降,较去年同期下降10天,超标天数中以PM2.5 为首要污染物;1-5月份我市PM10均值浓度为64μg/m3,较去年同期升高10.0%;20xx年PM10的年度削减目标是55.9μg/m3,目前看完成难度相当大。松花江水质方面,1-5月份,松花江干流水质良好,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但支流汤旺河、梧桐河水质状况相对有所恶化,上半年Ⅲ类水质标准仅为25%,治理任务还相当繁重。
4、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不重视学习,业务不精。一段时期以来,新《环保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察等诸多方面,国家政策文件很密集,有许多新精神、新政策、新规定、新办法,学习、掌握和领悟得不深不透,在具体工作中就会眼高手低,拿不出管用的招数,完成任务不力,上级利好政策也用不足,工作常常陷于被动。二是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个别党员干部习惯于当“二传手”,来了任务更多地是交待给下属办理,不愿意亲自研究、亲自落实,对工作质量要求标准不高,把关不严,满足于“大概齐”、“差不多”。 有的同志对工作底数不清,研究的不透,不想事谋事。有的部门对党组决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对办公系统流转的文件、通知不及时查看,导致部分工作出现中梗阻;公众网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全面。三是管理不严格。个别同志对当前的形势把握的不够好,或者说适应的还不够快,在执行从严治党的各项规定方面,大的原则掌握都比较好,个别细节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四是“三不为”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想为”。一些干部工作热情减弱,心在状态,工作安于现状、推着干,或相互“踢皮球”,得过且过,做 “太平官”。“不会为”,一些干部工作循规蹈矩,习惯于用老眼光、老办法看问题、做事情,遇到矛盾和问题时束手无策。“不敢为”,担心踩到“红线”、触碰“高压线”,求稳怕乱,不敢干事,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敢于负责的担当精神。破解矛盾,想办法,只要有利于环境质量改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都要大胆去做。
今年是规划的最后一年,时间已经过去一半,有效的工作时间更短。 下半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实现三个目标(“环境质量、服务发展最优和“”圆满收宫),用好杀手锏(新环保法)、全面两大任务(规划和减排),推进三个10条落实(推进大气十条,完成时序任务;推进水和土十条,摸清底数,制定方案,确保目标任务),强化四个基础(监测、宣教、规划编制、队伍建设。
(一)突出重点抓落实。一是大气整治。扎实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分区协调与督办;加强对上沟通与汇报,用好联席会议、督查室督办以及纪检部门问责等推进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消号制度,逐项解决,逐项落实。完成好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小锅炉淘汰、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燃煤锅炉搬迁入园、黄标车淘汰、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餐饮行业油烟治理等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启用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车,开展路检路查,加大“黑烟车”处罚与治理力度。二是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借助政府总协调,加强各县(市)、项目主体单位的督办催办和现场检查,全力推进内河综合整治、郊区湿地退水还湿等“”规划项目建设,确保各项目如期建成和验收。认真落实水十条,摸清底数,制定方案,重点对十大行业进行整治。充分利用自动化监管手段,加大日常监管频次,确保涉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落实“一河一策”,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和内河水体综合治理,推进松花江水质持续改善。三是污染减排。推进东部城区生活污水西调、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东区二期污水处理工程等减排责任书项目建设,启动桦川县、汤原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改造项目;加快建成项目验收与建成项目稳定运行,完成“黄标车”淘汰和农业面源减排项目,确保“”减排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强化监管抓落实。环境监管执法是环保部门的主业,是最大的责任田。当前,废水偷排直排超标超问量排放时有发生,涉及废气排放的信访投诉不断增加,占投诉量80%以上;部分危废;无证排法、企业监测数据造假时有发生;超期储存,难以处置到位,存在环境风险。要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一是要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摸清底数,年底前要上报上一级政府。二是要实行监管网格化,落实监管责任,也要上报。三是用好新《环保法》这个杀手锏,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报告的报告,该移送的移送,该曝光的曝光,该关闭的关闭。市稽查支队对各县市年底新法至少两个案件。9月份,东督和省厅要开展环境综合督查,佳木斯市及所属富锦市必查,要从档案内面建设与企业现场全面做好准备,确保不出任何问题。要用检查的标准和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要利用当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防止部门扯皮、加大责任追究良好氛围,借力推进各项工作。省纪委7月11日联合省行风热线开展改善人居环境行直播活动,介时主要领导和部门走进直播间,回答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高度重视,领导包案,坚持“12369”环保热线全天值守、快接快办快结工作机制,深化错时执法,正常工作时间发现不了问题。串好休。重点解决饭店油烟、噪声和异味污染。现在污染向郊区扩展,要加大监管,消灭盲区。下步从东到西,局领导暗访。
(三)明确责任抓落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的意见通知精神,认真履职免责。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决定,一是明确各级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省委的考核细则已经出台);我们市政府任务已经下发了。二是明确环保部门对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管。参与综合决策,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做到理清楚、说清楚、列清楚);对工业企业监管,要重点管手续、管排放、管风险。三是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对难点问题、瓶颈问题,不压在本部门,及时上报,不误在手里,及时协调沟通,要争取政府的支持,重视以及群众的参与、上级督查、媒体跟踪、领导批示等推进手段确保问题的解决。各县(市)一定要重视起来,好多地方领导不知道,受到上级约谈,最后受处理的都是环保干部。我们全局从局长到科长、到具体工作人员,应该分工和职责比较清楚,该你管的,管不到位、做不到位,就是失职。好事都办了,得罪人的事,矛盾大的事往外推。环保部门弱势,安全事故都处理环保干部,更何环境出现问题,所以大家一定要什么叫守土有责。要做好履职免责任。
(四)突出优化发展环境抓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和省厅高度重视发展环境工作,并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抑制经济下行的重要举措,最近召开了电视电话和专题会议,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要坚决落实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更好地服务产业项目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一是要深化环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权责运行体系。 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再清理、再规范,努力减少企业负担,对县(市)区可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下放到县(市)区环保部门实施。坚决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对已取消事项不得变相保留;坚持“审一次、不交叉、一次见效”的原则,减少不必要审批环节,清晰划定市、县(市)区二级环保部门共有权力的权责边界,明确权力和责任,避免重复交叉;加强对下放到各县(市)区审批权力的指导与服务,提高县(市)区承接能力,确保审批权“接得住、管的好、服务优”,树立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坚持“职责法定、权责一致”,梳理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权力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突出“便捷高效"的原则,制定并公布权力流程图,细化每项职权的运行环节、承办机构、办理时限、监督方式等,使每一项权力的行使都做到流程完整、环节清晰、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科学优化审批流程,形成规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推行“一口受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和“网上办理",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坚持“快审批、把好关、服务实"的原则,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市、县(市)区两级环保部门都要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实行保姆式服务,合法合规,快速办理。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赢得发展环境与环境质量的“双优” 。减少事前审批项目,探索实行函审制和重大项目跟踪反馈制度,并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来保证监管到位。建立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定期组织执法检查,确保项目达到环境保护要求,赢得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更优; 制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落实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促进环境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完善环境监管执法稽查制度,每年对各县(市)开展环境稽查。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重点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要在全面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各项措施过程中,重点治理四类问题:一是项目审批效率不高、审批事项不能一次性告知,审批流程不透明等问题;二是对待服务对象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摆官架子,态度冷漠等问题;三是利用职务影响力干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甚至刁难勒卡等问题;四是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甚至粗暴执法、无证执法、以罚代法等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肃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考评机制,坚决整治环保队伍中存在的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不敢担当、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格执行“五个一律”承诺与践诺活动,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招投标行为,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工程建设过程,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采购行为,一律不许插手非公企业对企业各类合作者的自由选择,一律不许通知企业婚丧嫁娶之事。局机关党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如有违犯,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建立企业投诉平台和涉法涉诉案件信息沟通机制。将“12369”环保热线、信访微信、环保微博作为举报电话或平台,并向社会公布;局办设立举报信箱,认真受理有关举报,关线索一经查实,根据情节先免职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送市纪工委进行查处,对破坏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人员依法依纪从严从快处罚。 五是规范项目和收费项目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将环境影响技术评估作为环评审批内部环节,不再向企业收取评估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经审核予以保留的前置项目,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涉及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在排污费征收方面,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征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对企业征收“过头税”;凡是没有上级规定依据、增加企业支出的各类涉企检查、评比、达标、培训活动一律不得举办。 六是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成立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实传导到具体部门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全面营造优化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 加强廉政风险点的监管。进一步明确权力运行的方式和程序,对环评审批、环境监察、危险废物管理、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要建立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对每一项防控措施要重点落实,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严肃责任追究,实行“一岗双责”,对于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不能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形象恶劣的单位、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先行免职,同时进行严肃问责。
(五)突出保障能力抓落实。要高质量的完成“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加强对上沟通联系,力求争取更多的环境治理和能力建设方面的项目与资金,支撑我市环保事业再发展。要抓好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确保大气自动监测、松花江水质自动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加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用好自动化监控系统和移动执法终端,做好在线监测比对,提高在线监测数据准确性和环境监管效能。切实将公众主动、全面参与作为促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提高环保部门公信力,打造阳光政府的主要措施,全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在突出抓好利用主流媒体开展主动宣传教育的同时,充分利用环保“六进”、微信、微博、贴吧等载体或平台,围绕扩大公众参与,创新设计宣传教育方式和内容;建立和扩大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宣传队伍,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践行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突出抓好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企业信息公开的落实;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信息全过程公开,在利用好环保公众网公开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寻求新的公开载体,扩展公开面,扩大公众参与;探讨新环保法公益诉讼程序和内容,做好启动环保公益诉讼准备工作,完成环保联合会换届,激发社团组织的强大正能量。及时答复公众依申请公开信息,切实让公众参与成为推进企业污染治理,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确保环保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一把新利剑。在队伍建设上,一方面,突出抓队伍素质提升,坚持业务学习制度,开展比武竞赛活动;突出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高标准地讲好专题党课、开展好专题研讨、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抓好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完成好“规定动作”。突出问题导向,把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贯穿专题教育的全过程,紧盯“不严不实”的问题和表现,逐条梳理和分析,设立台帐、列出清单,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要进一步锻造队伍,围绕落实近期中央出台的干部管理规定,对工作平庸无政绩的干部进行调整,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下一步,以竞争上岗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全面启动,干部终身制、铁饭碗将被打破。再一方面,要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好党组工作条例和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党风廉正主体责任,强化惩防体系建设,确保“一岗双责”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打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敢打敢拼的环保队伍。
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实现蓝天常在、青山常、绿水常的美好愿望为我们搭建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牢记使命,奋发有为,敢于担当,谱写环保事业改革发展的新业绩,让人生在描绘佳木斯环境质量和服务发展“两优”的精彩画卷中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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