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小区位于周村区西南部,面积1.5平方公里,居民8000多人。它是周村区的一个大型综合住宅区。在区委和区政府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的推动下,爱国社区逐步完善和丰富了社区管理的发展,成为周村区较有影响力的社区。然而,随着城市管理要求的提高,爱国主义社区的管理仍然存在问题,影响了社区发展和社区自治。这些问题的解决关系到社区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和谐社区的构建。为此,我于4月份对爱国主义社区的管理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查,分析和思考了社区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行政工作倾向严重,任务繁重
1.社区居委会的自治职能尚未落实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并没有突破以办理政府行政事务为主、社区事务为辅的现状,习惯于做上级安排的事情,对工作的依赖性很强,自主性和自主性没有得到体现。首先,社区自治的任务和工作要求之间存在差距。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工作应该有三个方面:一是要做好社区服务,但实际上社区服务很少做或空白;其次,要做好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和管理,但实际效果不明显;三是丰富社区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实际上文化体育活动多,教育活动少。第二,社区居委会已经成为事实“政府的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有责任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并明确规定必须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治安、公共卫生、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等工作。通过调查,这些责任应该由社区居委会通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来履行,但大多数情况下,街道办事处要求社区居委会为政府部门填表、建档、出具证明材料;同时,政府部门的临时性统计调查任务也是通过街道办事处到社区居委会进行的。这使得社区居委会大部分时间都在协助政府部门,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被行政所覆盖。
我结合工作调查了50个人。当被问及居委会是什么样的组织时,35人回答代表政府,只有10人回答代表居民,5人不清楚。社区里还有很大一部分全职工作者“吃别人的工资,分享别人的烦恼”;“拿着政府的工资,为政府工作”一想到。绝大多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认为,社区居委会是街道办事处的下属单位,应当妥善完成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各项任务。
2.社区事务错综复杂,工作任务繁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大量“公司人员”转换为“社会人”大量农民进入城市生活,当地农民失去土地流向城市,大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增加了社区居委会面对复杂庞大人口的各项管理工作和事务的数量和难度。“小社区,大社会”该模式增加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强度。
3.政府部门职能不到位,社区自治职能弱化
繁忙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使社区居委会处于被动地位,许多部门提出“横向于侧面,垂直于末端。“将工作触角延伸到社区”目标任务,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的基础工作,这是好事,但是指导和服务不到位,形成了会议多、检查多、汇报多的局面。有些部门(包括街道)进入社区,没有充分发挥其引导和服务功能,为社区居民办实事,却习惯于把社区当作自己的下属单位来安排工作;热衷于创作和评价,注重内容和形式。所有工作都需要“建立一个团队,注册一个板,建立一个显示板,建立一个帐户,并要求数据”。每天社区居委会应对上级领导的检查,收集报告,传递各种数据,削弱了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削弱了他们与居民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削弱了他们作为群众自治组织的职能。
(二)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不足
第一,活动发挥自身作用、动员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资金较少。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居委会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或派出机构开展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在当前形势下,社区居委会应做好社区安全、社区教育、组织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美化社区环境等工作。,这都需要有必要的资金保障,否则很难形成居民的广泛参与和工作效果。
第二,日常办公费用紧张。在各种工作中,召开会议、提交资料数据、建帐等文件的办公消耗,加上社区居委会的水、电、暖气、电话费,一年大概要6000元左右。日常上网费和消费一年也需要5000元。政府部门部署的大部分工作都需要把系统贴在墙上,制作展板,每年的支出至少4000元。
在社区居委会经费方面,我区规定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支出1.5万元。社区居委会实际使用只有4000-8000元,业务经费严重不足。
(三)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较低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专职人员工资低的问题更为突出:一是社区助理员工资较高,如劳动、城管、矫正、公安助理员等,都是劳动部门安排的失业人员,工资比社区专职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高,不仅给他们发放工作服,元旦还有福利。社区专职工作者都是通过招聘和居民选举形成的,心理反差很大;第二,社区专职人员的贡献和回报差距很大。专职社区工作者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但扣除三大风险的个人负担后,每人每月只有800-1000元的收入,直接影响社区管理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二、改进对策和建议
(一)应积极减轻社区居委会的负担
一是理顺区街关系。根据“文章和区块系统”原则,对于专业性强的,区委办会在街道设站(站),做到各有特长。街道主要代表政府履行综合管理职能。具体而言,街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区政府授权或相关职能部门委托,拥有综合协调权和处置权,有效行使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职能,实现区域社会治安、市容市貌、城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高效管理。
二是理顺街(系)居关系。理顺关系,要改变领导与领导、指挥与服从的关系,成为指导与帮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任务。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管理四级网络中的一个网格,不是“等级”这一思想是理顺街居关系的基础,必须牢固树立。按照政事分开的思路,梳理社区居委会工作,做到“两清”:也就是说什么属于街道(部门)工作,什么属于社区工作;明确什么是政府工作,什么是企业工作。在此基础上,街道(部门)无权向社会摊派;社区有责任完成属于社区的工作;对于需要社区协助的工作,需要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执行正式的授权程序。
三是明确社区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第一,做好社区服务。主要做好四项服务:即做好社区安全服务,维护社区长期稳定;做好社区文化服务,满足居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培养居民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好社区生活服务,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建立社区长效服务机制,实现政事分离,建立社区公共服务机构,按照市场规则运作;树立实事求是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服务社区为唯一目的推进社区服务,不管居民是否需要,不管居民是否满意,不管居民是否支持。第二,要保证社区居委会自主权的有效行使。这个权力能否落实,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成败。社区自治应主要体现在政府部门的民主决策权、管理权、财务自主权、法律共同管理权和监督权。只有真正落实这五项权力,才能真正把社区居委会从大量的政务工作中解放出来,才能真正发展社区服务。
(二)多渠道解决社区居委会的业务费用
目前社区居委会的资金由街道办事处安排,有利于基层社区管理工作的协调统一,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居委会的进一步发展,使居委会受到资金不足的制约和制约,难以解决居民热点难点问题,制约了居民对居委会的认可和归属。因此,需要采取多种渠道来保证居委会的业务经费。
第一,社区居委会要单独建账,统筹安排,让自己的工作正常开展,办实事,为居民做好事。
第二,要动员辖区内单位共享资源,共建共居,各社区要协调辖区内单位的有钱有势,开发社区内各种有形无形资源。
第三,社区居委会采取多种形式拓宽社区服务领域,成立自己的社区服务组织,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同时增强自身实力。
第四,政府要加大对社区商业的投入,从现有的每社区1.5万元增加到每年3万元。
第五,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政府部门和街道审批的时候需要社区协助,权利要跟着责任走,费用要跟着事情走。
(三)努力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待遇
根据市人事局、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社区专职人员待遇进行调整。在增加月薪的基础上,区政府或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年终奖励。同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有效解决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保证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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