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办公设备的管理,确保合理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办公设备包括以下: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电话机等。
第二章 办公设备的申请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购买办公设备的部门于当月20日前提出办公设备需求申请,报办公室、财务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列入下一月度预算。
第三章 办公设备的采购
第四条 办公设备原则上严格实行预算管理,统一采购。如有紧急情况,允许按预算外费用申请程序实施紧急采购,需总经理审批后采购。
第五条 预算获批后,由办公室执行采购,并办理出入库手续。 第六条 货物送达后,由办公室文员负责进行核对、验收,确定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 办公设备的领用
第七条 各科室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经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交行办公室管理员,管理员核对后,在领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办理出库手续。
第八条 移动硬盘、笔记本电脑等便携式办公设备要办理固定资
产借用单,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的,办公设备必须上交公司,同时撤回固定资产借用单。
第五章办公设备的使用
办公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第八条 办公设备领取后,将开箱验收记录及说明书、保修卡等随机资料移交办公室存档。
第九条 公司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办公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第十条 办公室负责对公司所有办公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办公设备管理台帐,每半年盘点清查一次,作到帐物相符。
第十一条 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的日常维修与保养。 第六章第十二条 报废审核。对于各部门提交的报废物品清单,信息员要认真审核,确认不能再次利用后,经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第十三条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设备,办公室应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四条 报废品由办公室集中存放、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七章办公设备的报废处理 第十五条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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