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20____年6月6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供乙方租赁甲方散装粉末拖车,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将按约定将车辆交付乙方使用。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终止履行租赁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终止车辆租赁合同及归还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合同于20____年9月23日经协商解除。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于20____年9月23日前将车辆归还甲方。
三、乙方应承担车辆实际归还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司机工资、路桥费、停车费、交通违章费及其他费用。
四、乙方在归还车辆时,应确保车辆的各种设施和附件齐全,并能正常使用。如有损坏,乙方应按价格赔偿。
五、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根据租赁合同第一条第二款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的租金部分不予退还;但是管理费和推广费可以退,共计人民币;
六、退款时间为合同终止后两个月,退款方式为网银转账。
七、乙方退店后,剩余物品视为废弃,甲方有权处理。
八、因乙方退租给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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