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地址:
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 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 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 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提前 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
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租赁费一年一次性交清, 元/年,保证金 元。
第四条 防火安全
4.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 损失由乙方承担。
4.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臵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 它用途。
4.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同意方可施工。
4.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 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 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五条 安全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关于本仓库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提前终止合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 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 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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