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双方:
甲方:X村委会,住址:, 法人代表:,职务:该村主任
乙方: (农户名),住
甲方为加强新农村建设,根据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收回 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村庄布点规划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议,订立如下如下协议:
一、收回使用权土地的面积及位置:
被收回土地共 亩,位于大路口自然村西,314省道南,东起 ,西到 ,南起 ,北到 。详见测量示意图。
二、收回使用权补偿费及安置:
1、根据省、市和Z政府相关政策及双方当事人协商,甲方按照 元/亩(含收回使用权补偿费、人员安置费、青苗费),合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 )。
2、甲方负责给予乙方 , (共两位)按照 元标准办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三、协议签订后,乙方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随时使用,乙方必须无条件让出。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共同遵守双方约定,违约方按协议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另一方。
五、付款方式:协议补偿款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支付。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见证方和镇农经站各执一份,每份具备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见证方(盖章)
20xx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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