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轧二车间调整工周在食堂吃早餐时,由于不满食堂饭菜,破口大骂并摔毁餐盘,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影响恶劣。事情发生后,经过调查及领导谈话,该员工认错态度良好,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决定给予周xx200元罚款,周与其一道就餐并作为其领导没有进行及时规劝,因此须负连带责任,给予周xx50元罚款。望本人深刻反省,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如有再犯,立即开除;请各位同事引以为戒,严禁效尤。
x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xx年12月3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