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一、在乙方自愿的情况下,甲方将脚手架租给乙方使用,所出租的脚手架、滑轮及配件均需要得到客户的质量认可、方能租赁。
二、租赁时间:从日起至送还之日为止。租赁脚手架时,按当日计算。超过下午六点归还脚手架,租金按隔日结算。
三、乙方租赁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交押金,方可租用。发货时按租赁合同当面点清,离店概不负责。
四、施工人员在使用过程中,请严格检查,规范操作,注意安全。禁止抛砸脚手脚,严谨踩踏斜撑上下。在地面扎实、平整并且脚手架不高于三层时方能移动脚手架。脚手架上有人及物品时禁止移动。搭建三层以上,施工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而且不能使用脚轮,脚手架底部必须用钢管斜撑或加固用双排。脚手架的踏板上不能附加任何物体来作为增高或攀爬。
五、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如有遗失、损坏,照价赔偿。租金实算,何_赔偿何_租金终止。赔偿价格为:门架壹片180元,十字斜撑壹件120元,踏板壹块180元,连接棒壹只20元,刹车轮壹只150元。
七、乙方如须代办送、接货,来回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脚手架送还甲方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九、租金结算内容高脚手架矮脚手架刹车轮只每天总租金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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