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20__年11月1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现因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经双方商定自愿离婚,已对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子女抚养
双方没有子女。
二、 财产处理
双方共同约定深圳有个面包店由女方所有,没有其他财产。
三、 债权债务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 对外负有外债的,由负债自行承担。
我们自愿离婚,完全同意本协议书的各项安排,亦无其它不同意见,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意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承办机关盖章
20__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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