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电工项目价格: 1 暗装按灯位计 2 明装 3 装光盘 4 筒灯(3只/位每增加一只半位) 18元/位 9 插座按位计 12元/位 10 大型水晶吊灯 1只/位 12 小吊灯/吸顶灯/排气扇/抽烟机/电热水器 3只/位 13 厨房插座专线按位计 1只/位 1只/3位 1只/位 1只/位 1只/3位 1只/2位 5 日光灯(3只/位每增加一只半位) 3只/位 14 强电箱 7 电话/电视/电脑插座 8 空调 1只/2位 15 弱电箱 1只/3位 二 、电工押金
为保证双方利益及工程质量,甲方收取乙方5000元做为保质金(收取方式为本合同第三条),离开本公司一年后,所做工地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应按时退还乙方押金,退还押金时,本合同交回公司。 三、 付款方式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可以和甲方协商借支一部份款项,完工后业主验收合格并确认完面积后付清剩余款项;需要预留工程总价10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2、每个工地未完工前,乙方最多拿取总工程的20%;待工地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30%,待甲方收取业主余款后通知乙方结账;
3、借支与结算日期定于每个星期的星期二。 四、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
2、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3、 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5、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和浪费材料,若发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五、 工期
每个工地,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80元/天。
六、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并日日清理。
2、要积极配合工程监理的工作,如发现垃圾堆放零乱,每次罚款监理20元,乙方30元。 七、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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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乙方应具备在本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甲方指定工程监理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至少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6、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否则每次罚款500—1000元。 八、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各工种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 3、 本公司统一免费为施工人员发放工作服,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人员必须穿本公司工作服,如发现不穿者,每次罚款30元;如全年按照公司要求穿工作服工作的奖励200元。
九、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装修要求:
1、施工前要做好对原来房间里的东西的保护;
2、施工完都需要甲方验收一下;如不合格,乙方要承担直接费用。
3、各个工种的施工必须按照佛山家庭装修规范进行,乙方不得私自减少施工程序。 十一、验收:
1、施工完成之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和业主双方验收合格既表示工程质量合格; 2、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业主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3、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如:要爱护室内原有设施,墙身不再油漆或贴墙纸不得将木板靠置在墙上,重物或有钉子的木版不准在地板上拖动,不准踏在家具面、门、抽屉和面盆上工作。不要让水泥、沙石、硬纸等建筑材料或垃圾充塞水厕或下水道。甲方所有的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等。甲方对表现不好的施工人员有权要求调换,承包人不得拖延;
4、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方可立离场; 5、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6、一切服从公司安排,甲方通知乙方开会,乙方必须按时到场,如缺席每次罚款50元,态度不好的罚款100元。
甲 方:东成至盛装饰乐从分公司 乙 方: 贴 相 片 签 章: 签 章:
处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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