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及保管制度
一、科室所用物品、试剂等的请领和保管安排专人负责,分类登记。 二、根据所用物品、试剂需求,提前做好计划。由分管人员签字,经科主任批准后请领。应严格审批程序,并保证常用物品有一定库存,方便使用。
三、物品存放需有专门仓库,分类保管。剧毒及强酸独存独放,专人负责。需要冰箱保存的试剂、抗体按要求及时存放到冰箱。保证冰箱温度恒定,有调控记录。
四、借用物品和试剂,一律通过科主任或保管人员,必须有借条并记录。若借用数量较大,则需要器械科转帐办理。 五、物品和试剂每年清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六、保管人员要高度负责,严格管理,保证供应,及时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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