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牌种类 申请事项 □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变更所有人 □变更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名称 □住所在车辆管理所辖区内迁移 号牌号码 变更后的信息 □变更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省(自治区、直辖市 ) □公交客运 车辆管理所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转入 □公路客运 □变更后的使用性质 □幼儿校车 □救护 □更换发动机 □更换车身/车架 □变更车身颜色 □更换整车 □重新打刻发动机号码 □重新打刻车辆识别代号 □变更身份证明名称/号码 □出租客运 □旅游客运 □租赁 □货运 □教练 □警用 □消防 □小学生校车 □其他校车 □危险化学品运输 □工程救险 □营转非 □出租营转非 变更后的信息: 机动车所有人及代理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机动车所有人签字: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姓名/名称 代 理 人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手机号码 填 表 说 明
1、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2、“申请事项”栏为选择项目,请在相应栏内“□”中划“√”,同时申请多项变更登记/备案的可多选;
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
4、“电子信箱”栏,填写接收电子邮件的e-mail地址,尚未申请电子信箱的可以不填写;
5、“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栏,机动车属于个人的,由变更后的现机动车所有人签字,属于单位的,由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
6、“代理人签字”栏,属于个人代理的,填写代理人的姓名、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在代理人栏内签名,不必填写经办人姓名等项目;属于单位代理的,应填写代理人栏的所有内容,代理单位的经办人签字;属于单位的机动车,由本单位被委托人办理的不需填写本栏;
7、“号牌种类”栏,按照大型汽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挂车号牌、使馆汽车号牌、使馆摩托车号牌、领馆汽车号牌、领馆摩托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教练摩托车号牌、警用汽车号牌、警用摩托车号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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