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 部门核稿:杨淑华 拟稿人 徐春燕 电话 23597 总页数 发报人 电 话 马兴林 电报编号 2010-76 主送: 公司所属各单位 抄送: 机关相关部门 报文: 关于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专项检查
有关突出问题情况的通报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部门:
公司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专项审查组,按照公司批准的分包管理审查方案,已对京沪高铁、枣林、德滨高速、南京市政等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查,现将发现的分包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报如下,希望引起各单位和机关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提高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履行分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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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程序,加大分包管理奖罚力度,切实实现工程项目应有的收益。
一、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 公司分包管理内控制度的执行方面
1、工程分包招(议)标工作做的不严格、不严谨、不灵活,主要表现有:招标文件不完善,评分办法不明确,没有标底或测算的标底偏离市场价过大;没有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选派能满足评标要求的评委,评委草率评分;内外串通围标造成投标报价据高不下,致使招标失败;不执行公司招(议)标权限规定。
2、分包合同的评审工作做的不认真、不负责任,主要表现有:没有执行公司现有的分包合同格式文本;没有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选派能满足评审要求的人员来评审;评审建议质量不高致使评审走过场,浪费时间,给合同履行埋下隐患;评审人员签字存在代签和补签,以应付检查、自欺欺人。
3、分包合同的签定工作做的不规范、不及时,主要表现有:合同中关键条款不完善,给合同履行代来风险,如:工程数量结算规则为“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数量”,甲供材料消耗没有明确的消耗额度,只是约定“按定额执行”,甲供材料没有详细清单,“甲供材料钢筋、水泥、防水材料等”,分包的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各工序、各工作内容标注不够全面,给协作方留有上调分包单价的条件;仍然存在先施工后签合同、便干便谈合同,造成协作方漫天要价或拿高价哄着协作队伍干活的情形,带来工程成本的大副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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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分包结算中工程数量的控制方面
1、存有“施工图纸有的工程数量就可向外结算”的思想,不能很好的依据施工现场实际,对优化施工方案带来的节余工程数量、施工图虚工作数量没有把控到位。如土石方工程的结算、软基处理工程的结算、垃圾外运等。
2、对运输距离的把控不细致,如砼运距、土石方运距均采用一个分包单价。
(三) 分包管理中材料数量的消耗与控制方面
1、对甲供材料消耗目标的控制没有按照《项目操作规程》 中成本预算的编制要求(企业物资消耗定额)进行,如铁路工程材料消耗量为灰、砂、石、金属材料按专业定额和调整系数0.975,对应的消耗量为
1*1.02*0.975=0.995,钢筋用量最大为
1*1.027*0.975=1.001;水泥、水泥制品按专业定额和调整系数0.98,对应的消耗量为1*1.02*0.98=1.0;
目前实际操作中对材料数量消耗,分包合同中有约定的金属材料大多为1.02,个别的1.03; 灰、砂、石、水泥为1.02,个别高达1.05。
2、对甲供材料的消耗没有定期(按季度或月)进行对比、分析,更没有兑现超罚节奖分包合同条款。
3、对甲供材料没有按工程件名登记材料支出票,造成材料数量消耗无法进行对比、分析,更谈不上采取措施改进材料数量消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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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分包单价中包含的辅助材料(应有协作方承担的费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替协作方代购,而开出的材料调拨单没有工程件名,代购的单价协作方又没有认可,这就为如数扣回代购材料款埋下了隐患。
(四) 分包单价测算与控制方面
1、上调分包单价没有分析资料,大多数没有报公司审批。 2、一个标段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程,分包单价差距较大,造成协作方之间的攀比、闹事,加大了成本支出。
3、抢工期与提高分包单价混为一谈,不能把控协作方因抢工期应该得到的补偿,分包成本却大副增加。
(五) 砼搅拌站队伍选用、核算与控制方面
1、继续使用不讲诚信、胡搅蛮缠、漫天要价、不听指挥的搅拌站队伍,给施工生产、成本支出带来很大风险。
2、砼的供应数量、原材料的消耗数量没有进行定期核算,给搅拌站的末次结算埋下隐患。
3、砼搅拌站的合同签定滞后,便干便谈,致使分包单价控制不住。
4、搅拌站供应的砼亏方大,按施工配合比计算水泥、砂、石料超耗、粉煤灰(单价低)用量不足,减水剂(单价高)用量增加,加大了成本支出,也反映出搅拌站的管理混乱。
(六) 零星费用的控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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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可计量的工程数量分包合同中约定零工单价,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2、现场开出大量的零星用工单,有的不是“日结单”而是按时段签单,没有载明详细的工作内容,也不能判断工作效率。
3、签发零工人员不了解分包单价的组成内容(如材料现场倒运、清表、防护等内容),本应属于分包综合单价中的费用又开了零星用工单,加大了成本费用。
4、临时机械设备的租赁随意性大,开出的结算单中只记录时间,没有工作内容,反映不出机械设备工作效率。
5、签发临时机械设备租赁人员不了解分包单价的组成内容(如临时设施的搭建、维修,周转材料的倒运、卸车费用等),本应属于协作方承担的费用又签发了设备租赁费用且进入了工程成本。
(七) 分包结算中应扣除的相关费用的控制方面
1、代协作方垫付的水、电、油料费用没有在定期付款中如数扣回,如协作方完成施工任务已退场了,还没有对其使用的水、电进行抄表计算水电费用;油料费用没有核定应代供应数量而是要就代购,不仅造成资金紧张还因管理不善增大成本支出。
2、代建的临时设施费用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数分期扣回。 3、代购的辅助材料其量、价均存在协作方不能全部认可的扣款风险。
4、由协作方造成的各类罚款没有分析原因兑现分包合同约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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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挤占了工程成本。
二、针对问题的改进措施
1、切实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办法、规定。 2、严格控制分包单价在公司公布的分包指导价以内;一个标段的同类工程要采用统一的分包单价。
3、工程分包结算的工程数量是现场实际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而不是图纸数量,更不是投标数量或验工计价数量;切实把控好优化施工方案节约的工程数量和投标阶段的虚工程数量。
4、原则上不对已签定好的分包单价进行上调,若由于非协作方原因确需上调,要严格分析上调幅度并严格执行上报、会审、复核、批准程序,并签定补充合同。
5、切实把工程材料尤其是甲供材料的消耗额度控制在《项 目操作规程》中成本预算的编制要求(企业物资消耗定额)以内;原则上不给协作方代购分包单价中已包含的辅助材料。
6、切实定期核查、分析、对比甲供协作方的各种材料消耗情况,兑现分包合同约定的材料节奖超罚条款。
7、进一步加强砼搅拌站的管理,切实定期核查、分析、对比各种原材料的消耗数量和砼的亏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8、切实组织工程分包管理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分包合同条款、分包单价组成、甲供材料明细,严格把控零工费用、临时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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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的发生。
9、定期核查项目部垫付协作方的各种费用并及时如数扣回。 10、严格履行分包合同奖罚条款,严禁各类罚款挤占成本。 11、建立健全工程分包管理人员奖罚机制,尤其对优化施工方案、把控结算工程数量人员加大奖励力度;对不了解分包合同条款、不明白分包单价组成人员而乱签字、乱代购、乱承诺人员,严格按照中铁十济监[2010]11号文件进行责任追究。
12、切实做好合格/不合格分包方(含搅拌站队伍)的定期评价工作,对那些胡搅蛮缠、漫天要价、不听指挥、不讲诚信的分包方纳入公司不合格分包方名录,严禁使用。
13、加强学习,配齐工具书;强化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分包管理风险防控意识。
中铁十局济铁工程有限公司
20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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