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室管理制度
一、 人员定编、职责范围
1、公司门卫室隶属公司办公室管理,负责公司保安、门卫、环境卫生、花卉苗木维护管理工作。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夜间巡逻,对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2、对来访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3、对进出公司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物资出门需凭出门证查验放行。
4、负责厂区的主要通道、大门内外水泥地面的环境卫生。
5、负责信件、报纸的接收并送公司办公室。
6、负责厂区照明灯的开、关,做到晚开晨关。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三、门卫人员“八项禁令”
1、严禁穿短裤、背心、拖鞋上岗。
2、严禁酒后上岗或上岗时间喝酒。
3、严禁工作时间睡觉,打瞌睡。
4、严禁与来访人员发生争吵。
5、严禁私自离岗或委托他人代岗。
6、严禁在门卫室打牌、播放录像等一切娱乐活动。
7、严禁外来人员进入门卫室。
8、严禁在大门内、外、厂区道路上停放车辆、堆放杂物。
四、管理规定
1、门卫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履行管理制度规定,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2、门卫室要做到二十四小时值勤,员工下班后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向上级汇报并作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协助处理。
3、门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警卫室内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警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值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双方协议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含工程建设工地),确需外出,应如实填写员工出入条或凭出车单出入。不符合手续者,门卫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办公室。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经被访人同意,方可进公司;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警卫室内的会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5、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在警卫室内的会客进行。
6、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内。
7、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出入公司均需办理有关手续。凡协作单位、施工单位的非本公司物资,进入公司时,需在门卫室登记,末经登记的物资不得放行;凡购买、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运出公司须持有关部门出具的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凡节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资,须经部门主管以上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放行。
8、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制度,外来车辆进公司需严格检查,作好登记。摩托车、自行车(食堂购菜、送水车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车辆外出须凭出车单,如无出车单,门卫有权拒绝放行。副总经理以上领导除外。
10、对违反本制度又不服从门卫管理者,执勤人员有权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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