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频率(%) 14% 4% 4% 4% ★★★★★ ★★ 61% 14% 第一节 控制目标和领导责任
一、质量控制制度的目标
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 2.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报告。
事务所应将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形成书面文件,并传达到全体人员。 二、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主任会计师必须委派适当的人员并授予其必要的权限,以帮助其履行职责。 事务所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包括激励制度)的政策和程序应当表明最重视的是质量,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真题1/简答/2017A]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质量控制部负责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设计和监控,其部门主管合伙人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应由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真题2/简答/2017B]
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摘录如下:
(1)项目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派的业务的总体质量负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可以减轻但不能替代项目合伙人的责任。
要求:指出所述质量控制制度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不能减轻项目合伙人的责任。 [真题3/简答/2017B]
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摘录如下:
(3)除内部专家外,项目组成员应当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要求:指出所述质量控制制度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内部专家属于项目组成员,也要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真题4/简答/2016A]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合伙人考核的主要指标依次为业务收入指标的完成情况、参与事务所管理的程度、职业道德遵守情况及业务质量评价结果。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政策/应将业务质量放在第一位。
[真题5/简答/2014]2013年1月,DEF会计师事务所与XYZ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成立ABC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如下:
(5)原DEF、XYZ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存在差异。ABC会计师事务所拟逐步进行整合,确保两年后建立统一的质量控制制度。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两年内ABC会计师事务所没有使用统一的质量控制制度不符合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统一的质量控制制度。
第二节 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处理违反相关职业道德要求行为的政策和程序,指出违反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后果,并据此对违反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个人及时进行处理。
1.建立职业道德档案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为每位员工建立职业道德档案,记录个人违反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行为及其处理结果。
2.获取独立性书面承诺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将注意到的、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立即告知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书面确认函既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形式的。
当有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执行部分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考虑向其获取有关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没有规定,自行决定/视其他所是否已获取]。
3.轮换高级人员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防范同一高级人员由于长期执行某一客户的鉴证业务可能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1)明确标准,以确定长期委派同一名合伙人或高级员工执行某项鉴证业务时,是否需要采取防范措施,将因密切关系产生的不利影响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2)对所有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届满时轮换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以及受轮换要求约束的其他人员。
[链接]上市实体,是指其股份、股票或债券在法律法规认可的证券交易所报价或挂牌,或在法律法规认可的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类似机构的监管下进行交易的实体。根据这一定义,上市实体不仅包括上市公司,还包括公开发行债券的企业,范围比上市公司要大。
会计师事务所在建立适当的标准时,应当考虑下列事项: (1)鉴证业务的性质,包括涉及公众利益的范围; (2)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该项鉴证业务的服务年限。 [真题/简答/2016A]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2)事务所所有员工必须每年签署其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书面确认函。对参与业务的事务所外部专家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由项目组自行决定是否向其获取有关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恰当。
第125讲-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人力资源
第三节 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一、总体要求
客户承接需要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高度的职业敏感性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安排职位较高的人士执行此类工作。
会计事务所应当合理保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1.能够胜任该项业务,并具有执行该项业务必要的素质、时间和资源; 2.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3.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 [真题/简答/2015B]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2)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前提条件是: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胜任该项业务,具有执行该项业务必要的素质、时间和资源;已考虑客户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前提条件还包括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二、考虑客户的诚信情况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客户的诚信,拒绝不诚信的客户。 1.针对客户诚信应当考虑的主要事项
(1)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及治理层的身份和商业信誉;(2)客户的经营性质,包括其业务;(3)有关客户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及治理层对内部控制环境和会计准则等的态度的信息;(4)客户是否过分考虑将事务所的收费维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5)工作范围受到不适当限制的迹象;(6)客户可能涉嫌洗钱或其他刑事犯罪行为的迹象;(7)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8)关联方的名称、特征和商业信誉。
2.获取客户诚信信息的途径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获取与客户诚信相关的信息:
(1)与为客户提供专业会计服务的现任或前任人员进行沟通,并与其他第三方讨论。 (2)询问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人员或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和客户的同行等第三方。 (3)从相关数据库中搜索客户的背景信息。
如认为必要,可以考虑利用调查机构对客户的经营情况、管理人员及其他有问题的人员进行背景检查,并评价获取的与客户诚信相关的信息。
三、考虑素质、能力、时间和资源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承接不能胜任和无法完成的业务。在资源不足的情况下,不接受新的客户更为关键。
四、考虑能否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如果识别出潜在的利益冲突,应当考虑接受该业务是否适当。 五、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
1.考虑本期或以前业务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的影响。 2.考虑接受业务后获知重要信息的影响。 3.解除业务约定或客户关系时的考虑。 [真题/简答/2016B]
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相关事项如下:
(1)在完成有关客户关系和审计业务接受的评估程序后,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评估结论。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恰当。
第四节 人力资源
一、总体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胜任能力和必要素质并承诺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人员。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
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是人员数量是否足够,以及人员素质是否达到标准。 三、招聘
1.事务所应当选择正直的、通过职业发展能够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必要素质和胜任能力,并且有胜任工作所需的适当特征的人员。
2.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招聘活动,招聘过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如果工作人员和被招聘人员存在亲属关系,工作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3.在招聘有经验的从业人员尤其是高级业务人员时,会计师事务所可执行额外的程序。例如,进行背景检查、询问是否存在未决的法律问题等。
[真题/简答/2015A]
ABC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招投标程序,首次接受委托审计甲银行2014年度财务报表,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相关事项如下:
(6)A注册会计师负责招聘了五位实习生参与甲银行审计项目,并通知ABC会计师事务所人事部办理了实习生登记手续。
要求:指出A注册会计师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项目组实习生的招聘应当由事务所人事部门负责。 四、人员素质、胜任能力和职业发展
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帮助员工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如果不具备内部技术和培训资源或基于其他原因,可以利用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
五、业绩评价、工薪和晋升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业绩评价过程中使员工充分了解提高业务质量和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是晋升的主要途径。
[真题/简答/2014]
2013年1月,DEF会计师事务所与XYZ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成立ABC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如下:
(2)ABC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扩大鉴证业务市场份额的目标,要求合伙人及经理级别以上的员工在确保业务质量的前提下,每年完成一定金额的新鉴证业务收入指标,并纳入业绩评价范围。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恰当。 六、项目组的委派 1.项目合伙人的委派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委派适当人员担任项目合伙人,并清楚界定和告知项目合伙人的职责,以使其能够发挥对某项业务质量的控制作用。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监控项目合伙人连续服务同一客户的期限及胜任情况。
2.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委派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委派具有必要素质、胜任能力和时间的员工。
第126讲-业务执行
第五节 业务执行
业务执行是业务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一、指导、监督与复核 (一)指导[怎么干] 1.使项目组了解工作目标。 2.提供适当的团队工作和培训。 (二)监督[干的过程、好坏、快慢] 1.跟进审计业务的进程
2.考虑项目组各成员的胜任能力和素质,包括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执行审计工作,是否理解工作指令,是否按计划的方案执行工作。
3.解决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考虑其重要程度并适当修改原计划的方案。各成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4.识别需要咨询的事项,或需要由经验较丰富的项目组成员考虑的事项。 (三)复核[事后确认]
1.是否已按照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工作;
2.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
3.相关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咨询,由此形成的结论是否已得到记录和执行; 4.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工作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5.已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并得以适当记录; 6.已获取的证据是否充分、适当以支持报告; 7.业务程序的目标是否已实现。
复核人员应当拥有适当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责任感。
[真题/简答/2017B]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2)执行业务时,应当由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执行的工作。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恰当。 二、咨询 (一)总体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 1.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咨询; 2.能够获取充分的资源进行适当咨询;
3.记录咨询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咨询形成的结论,并经过咨询者和被咨询者的认可; 4.咨询形成的结论得到执行。
咨询包括与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在适当专业层次上讨论。 (二)具体要求
如果项目组认为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不重大,或在项目组内部通过咨询和研讨等方式能够得到解决,可以不向其他专业人士咨询。
被咨询者既可以是事务所内部的其他专业人士,也可以是事务所外部的其他专业人士,但都应当具备适当的知识、资历和经验。
项目组在向事务所内部或外部的专业人士咨询时,应当提供所有相关事实,以使其能够对咨询的事项提出有见地的意见。
注册会计师应当完整详细地记录咨询情况,包括记录寻求咨询的事项,以及咨询的结果,包括作出的决策、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的执行情况。咨询所形成的记录,应当经被咨询者认可。
[真题/简答/2016B]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相关事项如下:
(5)A注册会计师就拟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咨询了事务所技术部,因技术部无不同意见,A注册会计师未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这一情况。
要求:指出注册会计师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完整详细地记录咨询情况,包括记录寻求咨询的事项,以及咨询的结果,包括作出的决策、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的执行情况。
[真题/简答/2015A]ABC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招投标程序,首次接受委托审计甲银行2014年度财务报表,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
(5)A注册会计师就一项重大会计问题咨询了ABC会计师事务所技术部的C注册会计师。之后,甲银行管理层进一步提供了与该问题相关的资料。A注册会计师认为这些资料不改变原咨询结论,未再与C注册会计师讨论。
要求:指出A注册会计师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在咨询过程中应当充分提供相关事实。 三、意见分歧
(一)处现意见分歧的总体要求
1.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
2.形成的结论应当得以记录和执行。 (二)对出具报告的影响
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
[真题/简答/2017A]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5)项目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派的业务的总体质量负责。如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存在意见分歧,以项目合伙人的意见为准。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意见分歧没有解决。 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概念与性质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指事务所挑选不参与该业务的人员,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不减轻项目合伙人的责任。
1.不完成复核不得出报告。对应当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特定业务,如没有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就不得出具报告。
2.不接受建议不得出报告。如果项目合伙人不接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建议,并且重大事项未得到满意解决,不应出具报告。
3.不解决分歧不得出报告。按程序解决分歧后才能出具报告。 (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对象
1.对所有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2.明确标准,据此评价所有其他的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以确定是否应当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3.对所有符合标准的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制定除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业务是否需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标准时,事务所应当考虑下列事项:
1.业务的性质,包括涉及公众利益的程度;
2.在某项业务或某类业务中识别出的异常情况或风险; 3.法律法规是否要求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真题/简答/2017A]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2)所有公众利益实体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评价为高风险的业务均需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不意味着只复核这些]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恰当。
[真题/简答/2015B]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3)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应当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非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是否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应当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标准确定,非审计业务是否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由项目合伙人确定。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对非审计业务是否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应按会计师事务所的标准确定。
[真题/简答/2014]2013年1月,DEF会计师事务所与XYZ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成立ABC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如下:
(3)ABC会计师事务所规定,所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应当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其他项目根据相关标准判断是否需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对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上市实体比上市公司的范围大。
(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十项具体要求 1.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性质 (1)与项目合伙人进行讨论;
(2)复核财务报表或其他业务对象信息及报告,尤其考虑报告是否适当: (2)选取复核与项目组作出重大判断及形成结论有关的工作底稿。
2.上市实体财报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范围[11] (1)项目组就具体业务对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作出的评价; (2)在审计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3)关于重要性的重大判断;
(4)制定集团审计策略时作出的重大判断; (5)对持续经营的评估是否适当;
(6)监管机构发现的重要事项是否已得到恰当解决;
(7)是否已就存在的意见分歧、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
(8)审计中识别的已更正和未更正错报的重要程度及处理情况; (9)拟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沟通的事项;
(10)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反映了针对重大判断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得出的结论; (11)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时间
事务所应要求在出具报告前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在业务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报告日前得到满意解决。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资格标准
被委派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履行职责需要的技术资格,包括必要的经验和权限; (2)在不损害其客观性的前提下,提供业务咨询的程度。 5.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客观性 (1)如果可行,不由项目合伙人挑选; (2)在复核期间不以其他方式参与该业务; (3)不代替项目组进行决策;
(4)不存在可能损害复核人员客观性的其他情形。
咨询一般问题不仅不妨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履行职责,而且可以避免在审计工作的后期出现意见分歧。
当咨询的问题十分重大时,除非谨慎从事,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保持客观性,否则需要委派内部其他人员或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或为该项审计业务提供咨询。
[真题1/简答/2016B]ABC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B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B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事务所质量控制部门在委派其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之前,征求了A注册会计师的意见。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为保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客观性,如可行,不由项目合伙人挑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真题2/简答/2016A]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3)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由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共同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作程序以及如何调整,由项目合伙人执行调整后的业务计划。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应由项目合伙人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作程序以及如何调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应参与决策,否则影响其客观性。
[真题3/简答/2016B]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B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相关事项如下:
(6)B注册会计师在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后,与A注册会计师共同签署了审计报告。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注册会计师不是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应当由一名对审计项目负最终复核责任的合伙人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真题4/简答/2015A]ABC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招投标程序,首次接受委托审计甲银行2014年度财务报表,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B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相关事项如下:
(2)B注册会计师在信息技术审计方面经验丰富,A注册会计师安排其负责与甲银行信息系统审计相关的工作。
要求:指出A注册会计师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不应要求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参与审计业务,否则影响其客观性。
[真题5/简答/2015A]ABC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招投标程序,首次接受委托审计甲银行2014年度财务报表,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B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相关事项如下:
(4)A注册会计师就特别风险的评估、集团审计策略以及重要性的确定向B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咨询。
要求:指出A注册会计师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不应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进行性质和范围十分重大的咨询,否则影响其客观性。
6.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权威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履行职责,不应受到项目合伙人职级的影响。对于项目合伙人在事务所中担任高级领导职务的,要注意避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客观性受到损害。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需要具备质疑项目合伙人所需的适当资历(经验、能力),以便能够切实履行复核职责。
7.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所能承担的总体复核工作量
当一名复核人员在一定时间内承担过多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任务时,可能对实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目标产生不利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政策和程序需要对此予以考虑。
8.对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被审计单位的特别要求[D23Z]
如果被审计单位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相关关键审计合伙人任职时间不得超过五年,在任期结束后的两年内,不得为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业务实施质量控制复核。
9.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记录
(1)有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政策所要求的程序已得到执行;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出具报告前业已完成;
(3)复核人员没有发现任何尚未解决的事项,使其认为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及形成的结论不适当。
10.事务所可以考虑采取措施,持续改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1)开发广泛应用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培训课程;
(2)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3)定期召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会议,讨论如何加强工作; (4)汇编形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问题案例。 五、业务工作底稿
(一)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要求
遵守及时性原则。归档期限为业务报告日后60日内。
针对客户的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出具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报告,将其视为不同业务,在规定归档期限内分别归档。 (二)业务工作底稿的管理要求
1.安全保管业务工作底稿并对业务工作底稿保密; 2.保证业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 3.便于使用和检索业务工作底稿;
4.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业务工作底稿。
[真题/简答/2016A]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5)所有项目组应当在每年4月30日之前将上一年度的业务约定书交给事务所行政管理部门集中保存。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审计业务约定书应纳入审计工作底稿。 (三)业务工作底稿的保密
除特定情况外,事务所应当对业务工作底稿包含的信息予以保密。特定情况有: 1.取得客户的授权。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
3.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
[真题/简答/2015B]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5)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业务工作底稿包含的信息保密,未经客户许可,不得将业务工作底稿提供给他人。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理由:在涉及到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或者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等情况下,无需取得客户同意即可提供业务工作底稿。 (四)业务工作底槁的完整性、使用与检索
1.使业务工作底稿清晰地显示生成、修改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2.在业务的所有阶段,尤其是在项目组成员共享信息或通过互联网将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员时,保护信息的完整性;
3.防止未经授权改动业务工作底稿;
4.仅允许项目组和其他经授权的人员为适当履行职责而接触业务工作底稿。 (五)不同形式之间的转换
如果原纸质记录经电子扫描后存入业务档案,应当实施适当的控制程序,以保证: 1.生成与原纸质记录的形式和内容完全相同的扫描复制件,包括人工签名、交叉索引和有关注释。
2.将扫描复制件,包括必要时对扫描复制件的索引和签字,归整到业务档案中。 3.能够检索和打印扫描复制件。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保留已扫描的原纸质记录。
[真题/简答/2017B]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5)业务工作底稿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如将纸质工作底稿的电子扫描件存入业务档案,应当将纸质工作底稿一并归档。
要求:指出ABC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恰当。
(六)业务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
自业务报告日起,对业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如果法律法规有更高的要求,还应保存更长的时间。
(七)业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
业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属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自主决定是否允许客户获取业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或摘录部分工作底稿,但披露这些信息不得损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的有效性。对鉴证业务,披露这些信息不得损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独立性。
[真题/简答/2016A]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6)事务所应自业务报告日起对鉴证业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2年。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恰当。
[真题/简答/2014]2013年1月,DEF会计师事务所与XYZ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成立ABC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如下:
(4)ABC事务所规定,对鉴证业务的工作底稿从业务报告日起至少保存十年;如果组成部分业务报告日与集团业务报告日不同,从各自的业务报告日起至少保存十年。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如果组成部分业务报告日早于集团业务报告日,应当自集团业务报告日起对组成部分业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年。
[真题/简答/2017A]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4)在所披露的信息不损害执行业务的有效性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独立性的前提下,经项目合伙人批准,项目组可以向客户提供业务工作底稿的部分内容。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恰当。
第127讲-监控
第六节 监控
一、监控的人员、内容与过程
1.人员:委派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或具有足够、适当经验和权限的其他人员履行监控责任。参与业务执行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不应承担该项业务的检查工作。
2.内容:质量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运行的有效性。
3.过程:持续监控(除定期的底稿检查外);定期检查已完成的工作底稿。 二、检查的周期、方式与范围 1.检查周期
事务所应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2.检查的方式
选取单项业务进行检查时,可以不事先告知相关项目组。 3.检查的范围
在确定检查的范围时,事务所可以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但这些检查并不能替代自身的内部监控。
[真题/简答/2017A]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3)每六年为一个周期,对每个项目合伙人已完成的业务至少选取两项进行检查。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至少每三年对每个项目合伙人检查一项已完成的业务。 [真题/简答/2017B]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4)质量控制对新晋升的合伙人每年选取一项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连续检查三年,对晋升三年以上的合伙人,每五年选取一项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以不超过3年为一个周期,在每个周期内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真题/简答/2016A]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4)事务所质量控制部门每三年进行一次业务检查,每次检查选取每位合伙人已完成的一个项目。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恰当。
三、监控结果的处理与记录[6]
1.确定所发现缺陷的影响与性质。 2.适时将缺陷及补救措施告知相关人员。 3.提出补救措施:
(1)采取与某项业务或某个成员相关的适当补救措施; (2)将监控发现的缺陷告知负责培训和职业发展的人员; (3)改进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4)对违反政策和程序的人员,尤其是反复违规的人员实施惩戒。 4.监控结果表明出具的报告不适当时采取进一步行动。 5.定期告知监控结果:
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结果,传达给项目合伙人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
向项目合伙人以外的人员传达已发现的缺陷,通常不指明涉及的具体业务,除非指明具体业务对这些人员适当履行职责是必要的。
6.事务所应适当记录监控事项:
(1)制定的监控程序,包括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的程序; (2)对监控程序实施情况的评价;
(3)识别出的缺陷,对其影响的评价,是否采取行动及采取何种行动的依据。 [真题/简答/2015B]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6)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的遵守情况实施监控,每三年至少一次将监控结果向项目合伙人及事务所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通报,如果发现重大缺陷,立即通报。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监控结果向项目合伙人及事务所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通报。
四、投诉和指控的处理[3]
事务所应当设立投诉和指控渠道,使事务所人员能够没有顾虑地提出关心的问题。事务所应表明所有投诉和指控都得到记录、调查并将结果反馈给投诉和指控人。反馈调査结果通常采取书面形式。
1.外部与内部
来自事务所外部的投诉与指控有较高程度的真实性。来自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投诉和指控,情况就复杂得多。
2.实名与匿名
如实名投诉和指控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未经本人许可,不得披露其姓名。收到匿名的投诉和指控,应以适当的方式向全体人员表明,匿名投诉和指控更难调查和反馈,鼓励用实名投诉和指控。
3.调查与行动
应委派本所内部不参与该项业务的具有足够、适当经验和权限的人员负责对调査的监督。必要时,聘请法律专家参与调查工作。
如调查结果表明存在缺陷,或者存在违反质量控制制度的情况,应当采取适当行动。 [真题/简答/2014]2013年1月,DEF会计师事务所与XYZ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成立ABC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如下:
(6)ABC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了不当行为举报热线,并制定了有关调查和处理举报事项的政策和程序。对所有举报事项的调查和处理过程均需执行监督,该项工作由具有适当经验和权限的业务部门的A合伙人兼任。
要求:指出事务所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不恰当。投诉或指控所涉项目可能是A合伙人负责的项目,由其执行监督不具有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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