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对卫生用薄型非织造布检验提供检验操作依据。确保产品质量。 2.范围:适用于原材料卫生用薄型非织造布的检验。 3.职责:
3.1 检验员:严格按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3.2质量部经理: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内容: 4.1外观疵点
4.1.1用具:钢卷尺、天平、剪刀 4.1.2操作方法 4.1.2.1破洞
4.1.2.1.1取本品用目测法观察布面的情况。 4.1.2.1.2判断
若本品均无破洞,则判为符合规定;否则,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4.1.2.2疵点
4.1.2.2.1取本品100m×0.18m,用目测法观察布面的情况。 4.1.2.2.2判断
若布面100m×0.18m处:大于100mm2的疵点无;1mm2~100mm2的疵点一等品无,合格品≤20处;0.5mm2~1mm2的疵点一等品≤20处,合格品≤40处;则判为符合规定;否则,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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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3卷边不齐
4.1.2.3.1取本品100m检测。 4.1.2.3.2判断
若一等品100m≤8m,合格品100m≤10m,则判为符合规定;否则,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4.1.2.4边不良
4.1.2.4.1取本品100m检测。 4.1.2.4.2判断
若一等品100m无边不良,合格品100m≤30cm,则判为符合规定;否则,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4.1.2.5明显折痕
4.1.2.5.1取本品100m检测。 4.1.2.5.2判断
若一等品100m≤50cm,合格品100m≤100cm,则判为符合规定;否则,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4.1.2.6油污、污渍、浆斑、虫迹 4.1.2.6.1取本品目测法观察。 4.1.2.6.2判断
若本品无油污、污渍、浆斑、虫迹,则判为符合规定;否则,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4.1.2.7异色纤维
4.1.2.7.1取本品目测法观察。 4.1.2.7.2判断
若本品无异色纤维,则判为符合规定;否则,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4.2拼接次数
4.2.1取本品目测法检测。 4.2.2判断
若一等品1000m≤1次,合格品1000m≤2次,则判为符合规定;否则,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4.3单位面积质量、单位面积变异系数 4.3.1仪器:试样裁剪器、天平、剪刀 4.3.1.1试样裁剪器,从以下器具中选取:
4.3.1.1.1圆刀裁样器,裁剪的试样面积至少为50000mm2。
4.3.1.1.2方形模具,面积至少为50000mm2 (如250mm×200mm) ,并配有裁刀。 4.3.1.1.3钢尺,分度值为1mm,并配有裁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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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天平,误差范围在测量质量的士0.1%之间。 4.3.2操作方法 4.3.2.1试样的制备
使用圆刀裁样器或使用方形模具和裁刀从样品上裁取至少三个试样,每个试样的面积至少为500000mm2。(若提供的样品不足以裁取规定尺寸的试样,则尽可能裁取最大尺寸的矩形试样,用钢尺测量试样的面积。) 4.3.2.2试验步骤
用天平称量每个试样的质量,计算每个试样单位面积的质量,以及平均值,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 4.3.3计算
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单位面积质量变异系数计算按(1)~(3),计算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m =
m1m0100 ……………(1) m0
n(mim1)2 S= ……………(2)
n1i1
C=
式中:
m——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
m1——单位面积质量实测值,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 m0——单位面积质量标准值,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 mi——单位面积质量实测值平均值,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 n——单位面积质量检测的次数; C——单位面积质量变异系数,%;
S——单位面积质量标准差,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 4.3.4判断
一等品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6.0~+6.0;单位面积质量变异系数/%:≤4.5;合格品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7.0~+7.0;单位面积质量变异系数/%:≤5.0。则判为符合规定;否则,则不符合规定。 4.4断裂强力测定
S100 ……………(3) m1第3页共7页
4.4.1仪器和用具
4.4.1.1拉伸试验仪,可使用CRT(等速牵引)或CRE(等速伸长)两种类型的拉伸仪。使用CRT型仪器时,使用范围应在全量程的20%~80%之间。仲裁性试验或在发生争议时,以CRE型为准。 4.4.1.2剪刁及钢尺 4.4.2操作方法 4.4.2.1试样的制备
在离布边至少100mm处按平行法裁取试样,在样品的纵向(机器输出方向)和横向(布匹幅宽方向)各裁取5块以上试样,并使试样长度方向分别平行于纵向(机器输出方向)和横向(布匹幅宽方向)。试样的宽度为50mm±0.5mm。长度应满足名义夹持距离200mm。 4.4.2.2试验步骤
校准强力试验机的零位,调整强力试验机的名义夹持距离为200士1mm,拉伸速度为100+10mm/min。在夹钳中心位置夹持试样,井在试样下端施加预张力,确保试样纵向轴线与夹钳钳口线成直角,然后旋紧上下夹钳。开动机器,以100mm/min的拉伸速度拉伸试样至断裂。记录最大断裂强力及断裂伸长或记录每个试样的强力-伸长曲线。 4.4.3结果的计算与表示
4.4.3.1分别计算纵向和横向上5块试样的平均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平均断裂强力单位为牛顿(N),结果修约到小数点后一位,平均断裂伸长率结果精确到0.5%。
4.4.3.2当从强力-伸长曲线中测断裂强力及断裂伸长时,如果有几个断裂强力峰同时出现,取最高的作为试样断裂强力,井以此时的伸长作为断裂伸长。 4.4.4判断
一等品断裂强力/N:纵向≥19.0,横向≥3.5;合格品断裂强力/N:纵向≥17.0,横向≥3.0,则判为符合规定;否则,则不符合规定。 4.5荧光试验
4.5.1仪器和用具:紫外仪、剪刀 4.5.2操作步骤
取试样3~5块,每块1.2m×0.8m,分别折成两层,置365nm的紫外光灯下检验。 4.5.3判断
结果不显荧光,则判为符合规定;否则,则不符合规定。 4.6pH值
4.6.1仪器:pH计、天平、机械振荡器、具塞玻璃瓶、烧杯、玻璃棒、量筒、容量瓶 4.6.2试剂:所有试剂均为分析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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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1蒸馏水或去离子水,至少满足三级水的要求,pH值在5.0~7.5之间。第一次使用前 应检验水的pH值。
4.6.2.2氯化钾溶液,0.1mol/L,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配制。
4.6.2.3缓冲溶液,用于测定前校准pH计。制备的缓冲溶液与待测溶液的pH值相近。推荐 使用的缓冲溶液pH值在4、7和9左右。 4.6.3试样制备
4.6.3.1从批量大样中选取有代表性的实验室样品,其数量应满足全部测试样品。将样品剪成约5mm×5mm的碎片,以便样品能够迅速润湿。
4.6.3.2避免污染和用手直接接触样品。每个测试样品准备3个平行样,每个样称取(2.00士0.05)g。 4.6.4测量步骤
4.6.4.1水莘取液的制备
在室温下制备三个平行样的水萃取液:在具塞玻璃瓶中加入一份试样和100mL水或氯化钾溶液,盖紧瓶塞。充分摇动片刻,使样品完全湿润。将具塞玻璃瓶置于机械振荡器上振荡 2h士5min。记录萃取液的温度。
注1:室温一般控制在10℃~30℃范围内。
注2:如果实验室能够确认振荡2h和1h的试验结果无明显差异,可采用振荡1h进行测定。 4.6.4.2水萃取液pH值的测量
在萃取液温度下用两种或三种缓冲溶液校准pH计。把玻璃电极浸没到同一萃取液(水或氯化钾溶液)中数次,直到pH示值稳定。将第-一份萃取液倒入烧杯,迅速把电极浸没到液面下至少10mm的深度,用玻璃棒轻轻地搅拌溶液直到pH示值稳定(本次测定值不记录)。将第二份萃取液倒入另一个烧杯,迅速把电极(不清洗)浸没到液面下至少10mm的深度,静置直到pH示值稳定并记录。取第三份萃取液,迅速把电极(不清洗)浸没到液面下至少10mm的深度,静置直到pH示值稳定并记录。记录的第二份萃取液和第三份萃取液的pH值作为测量值。 4.6.5计算
如果两个pH测量值之间差异(精确到0.1)大于0.2,则另取其他试样重新测试,直到得到两个有效的测量值,计算其平均值,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4.6.6判断
pH值5.5~7.5,则判为符合规定;否则,则不符合规定。 4.7幅宽
4.7.1器具:钢尺、测定桌(测定桌长度应至少达到3 m,以满足2 m以上长度试样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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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测定桌两长边,每隔1 m土1 mm长度连续标记刻度线第一条刻度线应距离测定桌边缘0.5m,为试样提供恰当的铺放位置) 4.7.2操作步骤
4.7.2.1织物全幅宽为织物最靠外两边间的垂直距离。对折织物幅宽为对折线至双层外端垂直距离的2倍。如果织物的双层外端不齐,应从折叠线测量到与其距离最短的一端,并在报告中注明。当管状织物是规则的且边缘平齐,其幅宽是两端间的垂直距离。 4.7.2.2将试样平铺于测定桌上,在试样的全长上均匀分布测定以下次数:
试样长度≤5m测5次;试样长度≤20m测10次;试样长度>20m至少测10次,间距为2m。 4.7.3计算结果与表达
织物幅寬用测试值的平均数表示,单位为米(m),精确至0.01 m。幅宽偏差率计算按下式计算,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L1L0 L=100
L0式中:
L——幅宽偏差率,%;
L1——幅宽实测值,单位为米(m); L0——幅宽标准值,单位为米(m)。 4.7.4判断
一等品幅宽偏差率-2.0%~+1.0%,合格品幅宽偏差率-2.5%~+1.5%,则判为符合规定;否则,则不符合规定。 4.8微生物的测定
取本品,按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检验,细菌菌落总数(CFU/g或CFU/ml)≤200;真菌菌落总数(CFU/g或CFU/ml)≤100;大肠菌群不得检出;致病性化脓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不得检出。则判为符合规定;否则,则不符合规定。 4.9 代码 Y003、Y004、Y005、Y006 4.10 用途:用于公司产品生产。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FZ/T 64005—2011 《卫生用薄型非织造布质量标准》 TS-ZL-Y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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