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 、员工在工作场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所在部门应组织救助,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单位负责人。
2 、发生人员重伤以上和较大经济损失及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在报告单位负责人同时,须立即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3 、认真搞好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按“四不放过”原则采取措施,防止重复发生事故。
4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 、凡发生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情节轻重和经济损失等情况承担相应经济赔偿,直至法律责任.
6 、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将员工在工作场所中发生的各类伤害事故
做好登记,经常分析,采取针对措施,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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