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赞助类别
总冠名赞助商、产品赞助商、广告商等
(二)冠名赞助商权益
名誉使用权
▲ 赞助企业获得“2009 XXX 杯”的冠名;▲ 冠名企业获得主要推广活动的主题冠名权;▲ 企业产品在赛事中享有行业排他权;▲ 企业产品将作为本次赛事指定用品;
▲ 企业产品将作为本次赛事主要推广活动的指定用品;▲ 可将此冠名用于商业宣传;
▲ 赞助企业拥有下一年度赛事同行业内赞助优先谈判与签约权。赛事礼遇权
▲ 冠名赞助商领导担任赛事组委会副主任;
▲ 邀请冠名赞助商领导参加赛事各项重大活动及仪式(新闻发布会、欢迎晚宴、庆功晚宴、开幕/颁奖典礼);
▲ 安排冠名赞助商领导接受主流媒体专访;公关促销权
▲ 获得每场贵宾票n张,门票n张;
▲ 冠名企业产品作为奖励获奖运动队和运动员;▲ 各项重大活动选用冠名赞助商的产品。广告发布权
▲ 赛场内外悬挂冠名赛事主横幅3条;
▲ 赛场内外悬挂带有企业名称或企业产品宣传横幅2条
▲ 赛场A类广告板(1ⅹ2m ) 6块,中圈地贴及防撞垫广告;▲ 拥有比赛秩序册中四页全彩色广告夹页;
▲ 企业标志或企业名称将出现在赛事的门票、宣传海报等印刷品上;▲ 总决赛各项活动背景板均出现企业标志或企业名称;▲ 在媒体宣传中,均带有赞助商的总决赛全称;
▲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网、各高校校园网、各职能部门网站、《乒乓世界》杂志、《文汇报》等赛事报道将出现企业名称或标识;
▲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网站提供企业名称或LOGO位置;活动推广权
▲ 冠名赞助商有权借助于本次赛事平台,开发商业活动;▲ 赛事系列校园推广活动与冠名赞助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 冠名赞助商有权在合作有效期间,可以使用赛事标志,设计开发与联赛有直接关联的产品。(须经组委会允许)
赞助反馈权
▲ 赛事结束后,冠名赞助企业可获得以下资料:赛事转播录像带及相关资料一套及赛事照片集锦图册。
(三)联赛赞助商权益
名誉使用权
▲ 企业领导担任组委会委员
▲ 企业产品在赛事中享有行业排他权;▲ 企业产品将作为本次赛事指定用品;
▲ 赞助商企业拥有下一赛季该赛事同行业内赞助优先谈判与签约权。赛事礼遇权
▲ 邀请赞助商代表参加赛事各项重大活动及仪式;公关促销权
▲ 获得每场门票n张;
▲ 赞助商产品和宣传品在赛事活动帐篷内进行宣传、展示或促销;广告发布权
▲ 赛场B/C类广告板(1ⅹ2m ) 2块;
▲ 拥有比赛秩序册中1页全彩色广告夹页;
▲ 企业标志或企业名称将出现在赛事的门票、宣传海报等印刷品上;▲ 赛事各项活动背景板均出现企业标志或企业名称;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网站设有企业LOGO的网站链接;赞助反馈权
▲ 赛事结束后,赞助企业可获得以下资料:赛事转播录像带及相关资料一套及赛赛事照片集锦图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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