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爆破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许可证、爆破器材使用许可证等;⑵爆破施工单位业主或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⑶爆破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主要审查上述资料是否合法、齐全。 2.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⑴爆破工作的领导人,应由从事过3 年以上爆破工作,无重大责任事故,熟悉爆破事故预防、分析和处理并持有安全作业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⑵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持有相应级别的安全作业证;⑶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和押运员资格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要求。
主要审查上述所有爆破作业人员是否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并持证上岗。 3.对爆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布孔的形式及间距、孔径及单孔装药量、最大齐爆量、振动波、最大飞石距离、火工材料临时库房的设置、覆盖措施、应急预案等。
主要审查其计算是否准确合理,措施是否可行等。 4.爆破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主要内容:⑴爆破器材的检验⑵爆破器材的保管和发放⑶爆破器材的领取使用⑷试爆、钻孔、装药、填塞、起爆、盲炮处理、安全警戒和防护。
对上述所有工作程序和过程进行全面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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