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坐落在 市 区 街(商业区) 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为维护双方的利益,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自愿签订房屋出租合同。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一次性付 年 月至 月份共3个月的租金,其余租金支付方式按每月支付。执行先交钱后用房的原则。乙方合同到期后若续租,租金另行协商。 二、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前,乙方应向甲方交付 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押金退回。乙方若需提前退租,乙方已交押金甲方不退还。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若甲方因改建、扩建或其它原因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后方可收回房屋。
三、甲方提供现有设施,乙方承担水、电、暖费用及工商、税务、物业管理费。乙方承诺,装修时不改变梁、板、柱、承重墙等房屋主体结构,使用时,保护好暖气、管道、防水、消防、电路、灯具、玻璃门、窗等设施并对造成的缺陷和损失负责。若期满不再续租,其房屋装修不可自行拆除,保持原样。并且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四、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不得出店经营、不得从事有污染及噪音的经营活动,并且不得影响第三方的正常生活,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五、乙方必须服从各职能部门的管理,积极配合物业管理方面工作。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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