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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2023-12-01 来源:画鸵萌宠网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目 录

1总则 1

2术语 2

3一般规定 4

4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6

4.1 准备工作 6

4.2 监理工作内容 6

5施工阶段监理 9

5.1质量监理 9

5.2 施工安全监理 11

5.3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12

5.4费用监理 13

5.5 进度监理 14

5.6合同其事项管理 14

6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 17

7工地会议 19

7.1工地会议的形式及记录 19

7.2 第一次工地会议 19

7.3 工地例会 20

7.4 专题工地会议 20

8文件与资料管理 21

8.1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 21

8.2监理文件与资料内容 21

8.3监理文件与资料归档 22

9公路机电工程监理 23

9.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23

9.2施工阶段监理 23

9.3试运行阶段监理 26

9.4缺陷责任期监理 26

附录A 监理旁站工序/部位表 27

A.1公路工程监理旁站工序/部位一览表 27

A.2机电工程监理旁站工序/部位一览表 28

附录B 监理记录 30

B.1巡视记录 30

B.2旁站记录 31

B.3监理日志 32

附录C 监理指令单 33

附录D 中间交工证书 34

附件《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条文说明 35

1、总则 37

3、一般规定 38

4、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39

5、施工阶段监理 43

6、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 50

7、工地会议 51

8、文件与资料管理 53

9、公路机电工程监理 55

1 总则

1.0.1 为落实公路工程监理制度,使施工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实施工程监理制度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养护工程监理可参照执行。

1.0.3 监理机构应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文件开展工作:

1、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监理合同。

4、施工合同。

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图纸。

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1.0.4 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职责与权限。

1.0.5 监理单位应依据本规范第1.0.3条规定,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与权限,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监督管理。

1.0.6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规,创造合法、规范、有序的监理工作环境。

1.0.7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监理

监理人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监督和管理活动。2.0.2监理单位

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

2.0.3监理机构

由监理单位派出并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组织。

2.0.4监理工程师

监理机构中具有交通部核准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工程师。

2.0.5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机构中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为监理人员。

2.0.6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资格,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在监理机构中负责项目工程全部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

2.0.7驻地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资格,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项目部分工程监理工作的驻地监理负责人。

2.0.8监理计划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在监理合同内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9监理细则

根据监理计划,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分部工程或监理工作的某一方面,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操作性文件。

2.0.10巡视

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的经常性巡回检查活动。

2.0.11旁站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某一具体的工序、工艺或部位施工全过程进行的监理。

2.0.12试验工程

为确认施工方案、获取控制参数所进行的试验路段或工程部位。

2.0.13标准试验

在工程开工前,为确定工程材料的最佳组合(如含水量、级配、配合比等),建立施工控制和检验标准所进行的试验。

2.0.14自检

施工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和频率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实体进行的旨在检查、评介质量合格与否的试验、检测。

2.0.15公路机电工程监理

公路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隧道机电系统等工程的监理。

2.0.16公路机电工程试运行期

机电工程完工至交工验收之间,调整系统运行参数使之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检验系统设备工作稳定性的时期。

3一般规定

3.0.1 监理机构设置

高速和一级公路可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开工里程在20km以下的,宜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办。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和养护工程可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安排、现场条件等因素设置一级或二级监理机构。

公路机电工程可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3.0.2 监理人员配备

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应根据监理内容、工程规模、合同工期、工程条件和施工阶段等因素,按保证对工程实施有效监理的原则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每年5000万元建安费宜配备交通部核准资格的监理工程师1名;独立大桥、特长隧道工程每年每3000万元发建安费宜配备交通部核准资格的监理工程师1名。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上述配置可在0.8-1.2的系数范围内调整。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每50km每系统宜配备交通部核准资格的监理工程师1名,根据工程情况,如系统复杂或隧道机电工程内容较多,可适当增加。

如遇重大工程变更等情况,上述人员配备应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并就工程内容的变化、人员的调整事宜签订补充合同。

总监办应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和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五年以上的现场工程监理经历、担任过两项以上同类工程的驻地或总监职务。

驻地办应根据工程复杂程度配备1-2名驻地监理工程师和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或高级技术职称、同类工程三年以上监理经历。

3.0.3 职责划分

当采用二级监理机构和监理总承包时,应由中标的监理单位划分各级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当对监理机构分别招标时,应由建设单位划分确定监理机构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3.0.4 总监办主要负责:

1、主持编制监理计划。

2、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

3、按合同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

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重要工程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

5、签发支付证书、合同工程开工令、单位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或复工令。

6、审核变更单价和总额以及延期和费用索赔。、

7、协助建设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

8、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编制监理竣工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报告。

3.0.5 驻地办主要负责:

1、主持编制监理细则。

2、主持召开工地会议。

3、按合同要求建立驻地试验室。

4、审批一般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料配合比、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施工方案。

5、审批施工单位测量基准点的复测、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放线成果。

6、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和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7、日常巡视、旁站、抽检,并做好记录。

8、核算工程量清单,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

9、组织分项、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和质量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0、审批月进度计划,编写合同段监理工作报告。

3.0.6 监理阶段划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阶段划分为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工程开工令确定的开工之日为施工准备阶段;合同工程开工之日至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为施工阶段;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至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之日为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公路机电工程监理应增加试运行期阶段。

4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4.1 准备工作

4.1.1 配备试验室设备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应按监理合同要求配备常规的试验检测设备;驻地办试验室应按监理合同要求配备现场抽查常用的试验检测设备。

4.1.2 熟悉合同文件

监理机构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本规范第1.0.3条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当发现有关文件不一致或有错误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4.1.3 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进行调查,掌握有关情况。

4.1.4 编制监理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主持编制监理计划,按合同规定报批后执行。

监理计划应明确监理目标、依据、范围和内容,监理机构各部门及岗位职责,监理人员和设备的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方案,监理制度,监理程序及表格,监理设施等。

4.1.5 编制监理细则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主持编制监理细则,明确监理的重点、难点、具体措施及方法步骤,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2 监理工作内容

4.2.1 参加设计交底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设计交底,掌握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和要点;熟悉对材料与工艺的要求,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对施工安全、环保工作的要求等;澄清有关问题,收集资料并记录。

4.2.2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包括:

1、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目标是否与合同一致。

3、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

4、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求援抢险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5、施工总体部署与施工方案和安全、环保等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

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或特殊季节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危险性圈套的分部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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