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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说作文语言的典雅

2021-11-28 来源:画鸵萌宠网


浅说作文语言的典雅

典雅的本义是朴实,又称雅正。《文心雕龙》云:“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说的是《诗经》的语言朴实,属于典雅的风格。孔子说: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意思是行文要讲究修饰。孔子又说: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可以理解为应该在修饰和朴实中,求取适度,达到和谐。说到底,典雅可以归结到一个字:正。 我们现在谈同学作文语言的典雅,指的是规范、优美的书面语言。清通、简明是基本标准,既要力求写出美感,又要合理适度;既要超越平直简陋,又不要过分张扬。要把语言的规范优美与华丽缤纷区分开来,尤其要与滥饰、晦涩、怪异的不良文风划清界限。

例如,我们说“历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就显得平直;如果加上适度点染:“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历史掀开了崭新的一页。”就有了摇曳的美感,提升了文化品位,但又是控制在一定的分寸之内,没有过度渲染。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典雅。

让我们以一篇高考作文为例,予以说明。这是北京的一篇满分作文标杆。这篇作文不是那种文采飞扬的绚丽文字,它能成为标杆,因为它的突出特征是“正”,也就是典雅。

假如记忆可以移植(片段)

假如记忆可以移植,真的可以移植,我希望能够移植妈妈年轻时的记忆,只因为我想亲眼见一见大姨妈。在我还没有出生时,大姨妈就已经去世了。妈妈常对我提起她,说她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最懂事的女儿,最知心的姐姐,最慈祥的母亲,最出色的医生。但是她太疲惫了,累死在手术台上。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我真想见见她。从记忆中看她的音容笑貌,看她娴熟的医术,看那整个县城的人为她送行时的悲壮。我想我会被那颗善良的心所融化。

假如记忆可以移植,真的可以移植,我希望能够移植爱因斯坦临终前的记忆。并不是因为我狂妄得想要成为科学巨人,而是因为在他临终前曾对护士说了一段话,但是这位护士却不懂外语,以致使爱因斯坦的遗言成为永远的遗憾。也许这段话恰恰是对“相对论”最新的阐述,也许是对其他物理原理的重大发现,也许是告诉世人他的重要手稿藏于何处,也许是他的文学作品或小提琴曲……如果能移植他的记忆,便可以使一切迎刃而解,那将是对人类多大的贡献。我想那一刻,全世界的人都会欢腾,因为那也许是这位伟人留给世界的最后一笔巨大的财富。

这篇作文有清晰的超越平直简易的意识,同时,又超越得合理适度。

先看节选的第一段。首先,作者展示了自己的美好心灵。为了展示美好,就去发现、讴歌生活中的美好。作者写了一位最完美的女性——她的“大姨妈”。从大姨妈的容貌、性格、品德到为人、才干做了全方位揭示,表达出无限的渴慕。能够这样细腻地感受生活之美的作者,心灵当然也应该是丰富、美好的。这种美好感情的展示先声夺人。

其次,这位同学表现了清通的叙事能力。为什么“希望能够移植妈妈年轻时的记忆”呢?“只因为我想亲眼见一见大姨妈”。因果关系怎么构建的呢?作者紧接着做了两点说明:其一,“在我还没有出生时,大姨妈就已经去世了”;其二,“妈妈常对我提起她”。三言两语、清楚明快,交代了原委。原委交代不清,构想就失去合理的依据;交代语言拖沓,势必冲淡抒情效果。作者处理得不蔓不枝,恰到好处。 更重要的是,作文显示了优异的语言素养。“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是命题给出的话题。就地取材,相当数量的考场散文都很自然地以“假如记忆可以移植”作为各段的首句。以话题为首句,构成散文的线索,这当然符合写作规律。但单凭自然就难有超越,如何顺其自然又有所突破呢?作文恰当地做了一句反复:“假如记忆可以移植,真的可以移植”。反复,表示强调;“真的”,表达出几分怀疑,更传达着渴盼的愿望。一句反复、一词修饰,顿时脱颖而出。打一个比方,命题发给每位考生一顶“草帽”:“假如记忆可以移植”,连这只“草帽”都不会戴的考生,当然可能有几分寒碜。可是,如果大家都戴上了这只“草帽”,谁也显不出特点,那也就泯灭了超越。作文的一句反复,一个“真的”,相当于给自己的“草帽”斜插一支“羽毛”。这支“羽毛”插得优雅,它化陈言为神奇,实现了语言和感情的双超越;这支“羽

毛”插得得体,它不像进荣国府的刘姥姥,花插满头令人捧腹,它显示出一种文雅、含蓄的韵味。这妙手偶得,应该是作者阅读、写作的结晶,是千锤百炼的“正果”。在段首语句的牵动下,出色的语言泉涌而出,例如:“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最懂事的女儿,最知心的姐姐,最慈祥的母亲,最出色的医生”,排比短语,次序考究:“女人”,是就整体、根本属性而言;“女儿”、“姐姐”、“母亲”,依生命流程,逐次介绍大姨妈人生角色的变换;“医生”,是大姨妈的职业,是她为之献身的事业。每一局部短语,修饰词与中心词搭配恰切。这里的铺排毫不张扬,为的是超越群体——要超越就要恰切,典雅就在其中。 再看节选的第二段。

一改前段笔法,作者在这一段里展示学识积累。这位同学适度地一抖书袋,立码给人深刻印象:她不只像众人一样知道爱因斯坦,知道爱因斯坦是物理学家和他的相对论;她还知道爱因斯坦的文学造诣和音乐造诣——她应是读过爱因斯坦的传记或评介文章的。爱因斯坦临终前用外语说的遗言,作为阅卷老师,我不知道,是这位同学通过她的作文给了我见识,我当然对她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敬意。

“该出手时就出手”,知道就要用;用就要适当,就要“正点”。作者在展示联想时,不温不火,体现着逻辑和清通。由一段遗言想开去,“也许这段话恰恰是对‘相对论’最新的阐述”,这是大约任何人都会出现的第一波联想;“也许是对其他物理原理的重大发现”,由第一波推衍开来;“也许是告诉世人他的重要手稿藏于何处,也许是他的文学作品或小提琴曲……”由读者所已知推向未知,由读者所熟知推向新知。作者没有刻意地把自己装扮得十分老成,反而有意吐露出几分天真——只有孩子才会有这种联想吧?而这份天真,显得特别适度,格外可爱。能展开联想的翅膀,固然可贵;有为读者而联想的清晰意识,带着读者一起飞翔,不是更可贵吗?

至于作者选材谋篇等写作专项能力,也不能不令人称道。这里不作赘述。需要说明的是,语言典雅,关键的是思维、认识“正点”;这种语言的追求,更是思维的锤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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