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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炉上升管、集气管和炉门支撑架采购及供货技术规范书(招标技术文件)

2024-05-01 来源:画鸵萌宠网


XXX有限公司

焦炉上升管、集气管和炉门支撑架采购及供货

技 术 规 范 书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设备名称 招标单位 日期: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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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制与使用地点:

1、工作制:连续长期运行使用; 2、设备使用地点:16座×16孔焦炉;

3、投标方所供的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包括配套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螺钉)等必须满足在招标方工作环境中正常使用。 二、总则:

1、技术规范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招标方招标的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包括配套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螺钉)等在制造加工以及试验等方面提出最基本的技术要求。

2、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包括配套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螺钉)等的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并优于本技术规范提出的要求。

3、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4、本技术规范书并不妨碍投标方对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包括配套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螺钉)等的制造采用更高的制造及控制标准,对制造过程中涉及本技术规范书之外的材料及工艺要求通知招标方监制人员确认后方能实施。

5、本技术规范书涉及的制造要求及相关的技术标准,投标方应对本技术规范书所涉及的产品安全与质量全面负责。

6、所有零部件的制作、装配严格按技术要求执行,制造零件的所有材料严格按国家有关部件标准的技术要求执行。

7、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包括配套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螺钉)等在制作、安装、调试、验收中充分突出其优化性、可靠性、耐用性、准确性;严格按技术标准执行。

8、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条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方可以提供完全满足本技术条件的产品。

9、招投标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上升管和集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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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包括配套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螺钉)等的制造、供货、运输、指导安装与调试、技术服务、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等事宜达成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和标准。

10、投标方具备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包括配套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螺钉)等性能测试的技术装备,该测试必须是经过国内或国际相关权威机构核准的,且必须按国内或国际通用标准测试合格。

11、本技术规范书规定并不解除投标方为了保证在规定的操作工况下正常运行而必须对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包括配套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螺钉)等进行正确的设计和制造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并根据提供的相关参数结合现场实际进行配置优化。

12、正常生产所必须的部件、必要的备件和安装、维修专用工具,无论在本技术规范中是否加以说明,均要提供完备。

13、如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标准、规范与其它标准互有出入和冲突时,按其中最新者和最高标准执行,如有内容重复按现行最新的最高的标准、规范与规定执行。

14、如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包括配套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螺钉)等在设计或施工中出现明显缺陷,不能满足生产工艺需要的,招标方有权根据需要对数量、尺寸、部件和使用环境进行修改或增减。

15、本技术规范书作为中标后的最终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主要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冲突,按最新、最高标准和规范等执行。

16、投标方提供的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包括配套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螺钉)等不能偏离和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相关约定及要求,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三、执行和验收标准、规范及规定:

1、HG/T 20592~20635-2009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2、GB/T6403.4—2008 零件倒圆与倒角; 3、GB/T 95-2002 平垫圈—C级;

4、GB/T 985.1-2008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5、JB/T5000.12-2007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6、GB/T 11345-2013 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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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GB/T 985.1-2008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8、GB/T 3323.1-2019 焊缝无损检测 射线检测 第1部分:X和伽玛射线的胶片技术; 9、GB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

10、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11、GB/T 5781-2016 六角头螺栓—全螺纹—C级; 12、GB/T 4249-1996 公差原则;

13、GB/T1184-2000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14、GB/T 3323.2-2019 焊缝无损检测—射线检测—第2部分:使用数字化探测器的X和伽玛射线技术;

15、GB/T 25829-2010 高温合金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16、JB/T6046—1992 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焊后热处理方法; 17、CECS 410-2015 不锈钢结构技术规范; 18、GB/T 6170-2015 1型六角螺母; 19、GB/T191—201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20、GB/T 75-2018 开槽长圆柱端紧定螺钉;

21、GB/T 20878-2007 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

22、SH/T 3523-2020 石油化工铬镍不锈钢、铁镍合金、镍基合金及不锈钢复合钢焊接规范;

23、GB50661-2020 钢结构焊接规范; 24、GB 50316-2008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25、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板和钢带;

26、GB/T 3098.1-201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27、GB/T 3098.2-2015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 28、GB/T 3098.26-2021 紧固件机械性能—平垫圈;

29、GB/T 3098.8-2010 紧固件机械性能—-200℃~+700℃使用的螺栓连接零件; 30、GB/T 13452.2-2008 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 31、GB/T18923-2002 运输包装件质量界限;

32、GB/T 37361-2019 漆膜厚度的测定—超声波测厚仪法; 33、GB/T 9074.17-1988 六角头螺栓和弹簧垫圈及平垫圈组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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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GB/T 94.1-2008 弹性垫圈技术条件 弹簧垫圈; 35、GB/T 9074.1-2018 螺栓或螺钉和平垫圈组合件; 36、GB/T 3632-2008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37、JGJ 82-2011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

38、GB/T 1231-2006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 39、GB/T 16938-2008 紧固件 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 通用技术条件; 40、GB/T 3103.1-2002 紧固件公差—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

41、GB/T 16671—2018形状和位置公差—最大实体要求、最小实体要求和可逆要求; 42、GB/T 13319—2020 形状和位置公差—位置度公差; 43、GB/T3091-2018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44、GB/T 709-201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5、GB/T 706-2016 热轧型钢;

46、GB/T 11263-2017 热轧H型钢和剖分T型钢; 47、CBM 1003-1981 法兰尺寸允许偏差; 48、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49、YB/T 4751-2019 H型钢腹板平面度检验平尺; 50、YB/T 4811-2020 热轧H型钢超声检测方法;

51、GB/T 6414-2017 铸件尺寸公差、几何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52、07K133 薄钢板法兰风管制作与安装; 53、GB/T 14977-2008 热轧钢板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

54、HG/T 21640.1-2000 H型钢钢结构管架通用图集 桁架式管架(一、总说明;二、钢桁架;三、活动支架;四、固定支架);

55、HG/T 21640.2-2000 H型钢钢结构管架通用图集 纵梁式管架; 56、HG/T 21640.3-2000 H型钢钢结构管架通用图集 独立式管架; 57、CB/T 3766-2014 排气管钢法兰; 58、CB/T 4210-2013 A类盲板法兰; 59、GB/T 17185-2012 钢制法兰管件; 60、SY/T 6279-2022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

61、GB/T 247-2008 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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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GB/T8923.1-2011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

63、GB/T 8923.2-2008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2部分:已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局部清除原有涂层后的处理等级。

64、GB/T 8923.3-2009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3部分:焊缝、边缘和其他区域的表面缺陷的处理等级。

65、在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等的材料选择、设计、制造、装配、性能试验、检验、涂装、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严格按以上相关国家和部颁最新现行标准、规范及规定执行。

66、本技术规范仅列出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中执行的主要标准,未列出的标准和规范也必须同时满足。当标准和规范与招标文件、本技术规范书有矛盾时,按最高标准、规范和规定执行。

67、如上述标准、规范及规定在合同签订前有更新、修订或替换时,执行最新的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及规定;以上标准、规范及规定中的要求与制作加工图纸若有不一致之处,中标方应及时与投标方指定的设计院沟通,经招标方和招标方指定的设计院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按严者要求执行。

四、焦炉上升管和集气管供货范围、报价清单与结算方式: (一)、焦炉上升管和集气管供货范围:

1、上升管供货512套,暂定理论总重量1226.752吨,具体见图,图号A2110.030204CE1-2;具体包括上升管图中材料的提供和制造加工、运输,包括图中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的提供等;其中陶瓷纤维垫片(2002mm×1078mm/内孔1786mm×862mm,δ=8mm)和陶瓷纤维垫片(1580mm×1580mm/φ1396mm,δ=8mm)不在本次招标供货范围内。

2、集气管供货范围:

2.1详见图号《A2110·030205CE1-2》和《焦炉上升管和集气管供货报价清单表》,理论总重量暂定共计5231.078吨,其中包括1Cr18Ni9Ti不锈钢暂定共计3.277吨;

2.2具体包括集气支管1、集气支管2、支座1、支座2、支座3、支座4、支座5、支座6、支座7、支座8、支座9、DN1800阀门支座、DN2300阀门支座、DN2800阀门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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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DN3100阀门支座、DN2000阀门支座、支架1、支架2、支架3、支撑架左端、支撑架右端、支撑架中端、下部支撑架左端、下部支撑架中端、下部支撑架右端、总管1、总管2、弯管1、直管1、直管2、直管3、直管4、直管5、直管6、直管7、三通1、三通2、三通3、三通4、联通端管1的材料提供和制造加工、运输,包括图中约定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螺钉的提供等;

2.3其中陶瓷纤维绳、陶瓷纤维毡、烟囱烘炉烟气进口阀、集气管联通阀、锅炉烟气进口阀、集气支管烟气阀、上升管电动高温插板阀和图中明确“阀门厂家供货”的不在本次招标供货范围内;

3、投标方严格按招标方提供的图纸和本技术规范书有关规定制作、加工,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和配件需要在现场制作组合加工完成的部分由投标方负责。 (二)、结算方式:

1、招标范围内的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包括配套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螺钉)等的结算在质量检测检验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按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进行理论重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重量以招标方集团公司工程设计部和有关人员审核重量为准。

2、单价为到招标方项目部现场综合含税包干单价,包含材料费、产品制作加工、油漆费和防腐费、技术服务、包装费、运输费、装车费、安全管理费、检测费、相关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等所有费用,确定的以上产品单价,若招标方需增加采购数量按最终合同单价执行。

3、全部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包括配套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螺钉)等到招标方现场后进行过磅称重,过磅重量作为质量验收考核依据。

4、本招标范围内的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包括配套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螺钉)等的结算工作必须在最终合同的全部货物到招标方项目部现场后30天内进行,投标方必须在全部货物到招标方项目部现场后30天内完成“结算清单和结算资料”交招标方,以便招标方工程审计部和有关人员审核,否则视为投标方自动放弃,甲方将不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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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焦炉上升管和集气管供货报价清单表:

编号 1 2 3 产品名称 上升管; 集气支管1; 集气支管2; 规格(图号) A2110030204CE1-2 A2110030205CE1-3 A2110030205CE1-4 A2110030205CE1-16 A2110030205CE1-17 A2110030205CE1-24 A2110030205CE1-25 A2110030205CE1-26 A2110030205CE1-27 A2110030205CE1-28 A2110030205CE1-29 A2110030205CE1-30 A2110030205CE1-31 A2110030205CE1-32 规格型号 见图 材质 Q235B 单数位 量 套 512 理论单理论总量量(吨) (吨) 2.396 单价 (万元/吨) 1226.752 合计(万元/吨) 备注 1Cr18Ni9Ti 1Cr18Ni9Ti 1Cr18Ni9Ti 1Cr18Ni9Ti 1Cr18Ni9Ti 1Cr18Ni9Ti 1Cr18Ni9Ti 图纸理图纸理论论单重总重(吨) (吨) 2.395 1226.24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Q235B 不锈钢 Q235B 不锈钢 Q235B 不锈钢 Q235B 不锈钢 Q235B 不锈钢 Q235B 不锈钢 Q235B 不锈钢 套 16 50.0247 800.395 套 16 46.9827 751.723 件 4 件 4 件 8 件 8 件 24 件 8 件 24 件 8 件 1 件 27 件 1 8

49.9922 799.8752 46.9523 751.2368 84.7162 338.8648 84.4368 337.7472 10.6686 85.3488 4.9284 39.4272 4 16总管1,∅3944; 5 17总管2,∅3944; 6 24弯管1,∅3404; 7 25直管1,∅3404; 8 26直管2,∅3404; 9 27三通1,∅3404; 10 28直管3,∅2900; 11 29直管4,∅2900; 12 30三通2,∅2400; 13 31直管5,∅2400; 14 32直管6,∅2400; 84.716 84.437 10.571 0.09822 4.93 7.5 0.027 20.52 0.0415 5.978 2.35 0.0177 8.203 0.0294 4.992 0.015 2.692 0.015 338.846 337.748 84.568 0.786 39.44 180 0.648 164.16 0.332 143.472 18.8 0.1416 8.203 0.0294 134.784 0.405 2.692 0.015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组合件 7.5178 180.4272 20.9292 167.4336 5.9783 143.4792 2.1357 8.2037 5.0057 2.6915 17.0856 8.2037 135.1539 2.6915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组合件 组合件 组合件 15 33联通端管1,∅3804; A2110030205CE1-33 16 34直管7,∅3804; 17 35三通3,∅3804; 18 36三通4,∅3804; 19 40号管支座1; 20 41号管支座2; 21 42号管支座3; 22 43号管支座4; 23 37支架1; 24 38支架2; 25 39支架3; A2110030205CE1-34 A2110030205CE1-35 A2110030205CE1-36 A2110030325CE1-40 A2110030325CE1-41 A2110030325CE1-42 A2110030325CE1-43 A2110030325CE1-37 A2110030325CE1-38 A2110030325CE1-39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Q235B 不锈钢 件 2 件 40 件 4 件 2 件 128 件 128 件 128 件 144 件 256 件 128 件 144 件 80 件 96 件 72 件 102 件 56 件 1 件 8 件 8 件 12 件 32 9

10.683 9.424 0.023 13.884 16.702 0.235 0.243 0.278 0.3 0.167 0.186 0.198 0.49 0.41 0.437 0.487 0.485 0.46 0.45 0.369 0.45 0.36 21.366 376.96 0.92 55.536 33.404 30.08 31.104 35.584 33.6 42.752 23.808 28.512 39.2 39.36 31.464 49.674 27.16 0.46 3.6 2.952 5.4 11.52 1Cr18Ni9Ti 10.6829 21.3658 9.4242 376.968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组合件 组合件 组合件 组合件 组合件 组合件 Q235B Q235B Q235B Q235B Q235B Q235B Q235B 13.8835 55.534 16.7018 33.4036 0.2345 0.2341 0.2779 0.3001 0.1668 0.1859 0.1974 0.4896 0.4099 0.4366 0.4863 0.4849 0.4516 0.4337 0.3689 0.4426 0.3405 30.016 29.9648 35.5712 43.2144 42.7008 23.7952 28.4256 39.168 39.3504 31.4352 49.6026 29.094 0.4516 3.4696 2.9512 5.3112 10.896 26 44号管支座5,R1972; A2110030205CE1-44 27 45号管支座6,R1702; A2110030205CE1-45 28 46号管支座7,R1450; A2110030205CE1-46 29 47号管支座8,R1902; A2110030205CE1-47 30 48号管支座9,R1200; A2110030205CE1-48 31 32 33 34 35 58 DN1800阀门支座,R1300; 59 DN2300阀门支座,R1550; 60 DN2800阀门支座,R1802; 61 DN3100阀门支座,R2072; 62 DN2000阀门支;座,R1520; A2110030205CE1-58 A2110030205CE1-59 A2110030205CE1-60 A2110030205CE1-61 A2110030205CE1-62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Q235B 组合件 Q235B 36 37 38 焦炉支撑架左端; 焦炉支撑架右端; 焦炉支撑架中端; A2110-030201CE1-2 A2110-030201CE1-19 A2110-030201CE1-20 组合件 组合件 组合件 组合件 组合件 组合件 Q235B Q235B Q235B Q235B Q235B Q235B 100HV 架 32 架 32 架 32 架 32 架 32 架 32 个 0.495 0.495 0.455 0.279 0.249 0.279 0.0144kg 0.052kg 0.245kg 15.84 15.84 14.56 8.928 7.968 8.928 0.0304 0.1098 0.5174 5231.078 5231.078 5231.078 13% 0.494 0.494 0.4553 0.2792 0.2486 0.2792 15.808 15.808 14.5696 8.9344 7.9552 8.9344 0.0304 0.1098 0.5174 5238.571 39 焦炉下部支撑架左端; A2110-030201CE1-21 40 焦炉下部支撑架中端; A2110-030201CE1-24 41 焦炉下部支撑架右端; A2110-030201CE1-25 42 43 44 45 46 47 48 平垫圈; 螺母; 螺栓; DN20(M20螺栓标配) 标准件 M20 M20×85 总重 防腐 运费 税率 标准件 标准件 2112 2118级 个 2 2118.8级 颗 2 总金额:¥ 万元(大写 元整) 注:以上单价为固定包干价,包含材料费、产品制作加工、油漆费和防腐费、技术服务、包装费、运输费、装车费、安全管理费、检测费、相关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等所有费用。按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进行理论重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重量以招标方集团公司工程设计部和有关人员审核重量为准。 10

五、上升管和集气管主要技术规范要求: (一)、质量和性能、技术要求:

1、对于本次招标的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包括配套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螺钉)等,必需坚持“先进、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提供加工制作工艺流程和合理的制造方案。

2、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包括配套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螺钉)等严格按照招标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与图纸中技术要求、说明和备注进行制作加工(设计和图纸由招标方指定的设计院负责完成并提供)。

3、材料须选用优质的合格产品,均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质量检验合格证,并将原件提供给招标方;所使用的材料在半年内未经露天存放过。

4、集气管连接短管法兰中心线必须与集气管纵向中心线平行,各连接短管中心对该直线的垂直方向公差为±1.5 mm,水平方向公差为±1.5 mm,各连接短管法兰平面应垂直于集气管中心线,垂直度偏差为±1.5 mm,集气管每10个法兰间距之间的公差为±3 mm,连接短管的开口处应错开管段的纵横焊缝。

5、上升管外形尺寸制造加工允许误差≦±2mm,集气管外形尺寸制造加工允许误差≦±5mm;焊缝组对及对接时,错位量不能大于板厚的20%。

6、圆跳动公差,符合GB/T 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表B.4中12级规定。

7、上升管角钢密封面法兰与壳体中心线保持垂直,其垂直度偏差≦1.5mm。

8、所有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外形尺寸、法兰与壳体的垂直以及平面公差符合GB/T 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GB/T 16671—2018《形状和位置公差——最大实体要求、最小实体要求和可逆要求》、GB/T 13319—2020《形状和位置公差——位置度公差》中有关规定。

9、所有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2000《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D级执行,未注制造尺寸公差按GB/T 6414-2017《铸件——尺寸公差、几何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CT11执行。

10、焊接质量及焊缝按《GB50661-2020钢结构焊接规范》执行,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按GB985.1《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和GB986《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执行。

11、焊接接头型式按GB/T 985.1-2008《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

11

荐坡口》标准中规定执行。

12、对于板厚或壁厚≥8mm的焊缝,制作大于0.9倍板厚的V型坡口,焊接高度大于板厚1.2倍,焊缝宽度大于板厚2倍,焊缝饱满美观并连续焊接,无烧损烧伤等缺陷。

13、焊条选用牌号为J422;焊接方式采用电弧焊,禁止采用CO2气体保护焊焊接。所有焊缝必须保证在≧150℃的工况下24小时连续长期运行不变形、不裂纹和不炸裂。

14、必要时在各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的端面内焊接临时十字支撑,必须保证在堆放、装卸、运输和安装过程中不变形和未变形。

15、焊接件的焊接工艺、焊接准备、施焊、焊件矫形、焊后热处理、焊后表面处理、焊缝质量和焊缝修补等技术要求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制作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测,严格控制焊接变形和焊缝质量,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工艺流程和焊接工艺进行修正;对于焊接变形超差部位和不合格的焊缝,均逐项进行处理。

16、不便于吊装的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均要有安全起吊的装置,吊装装置必须牢固可靠。

17、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制作加工完成后,在各焊缝处刷煤油或其他方式检验焊缝的严密性,每隔2个小时刷一遍,共刷3次,结果没有泄露现象,焊缝质量为合格。

18、所有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的内表面必须彻底去除毛刺、焊瘤、焊渣、粘砂、铁锈和污垢等,保持内壁光滑清洁。

19、投标方保证提供的上升管和集气管在材料、制作工艺和焊接件表面无变形、无裂纹、缩孔、无焊瘤、气孔、弧坑、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 (二)、防腐与色彩配置:

1、在进行除锈防腐施工前将所有制造废料,如金属屑、填料、电焊条和残留焊条头、破布、垃圾等都从构件内部清出;所有鳞皮、锈迹、油漆、粉笔、蜡笔、油漆标记和其它有害材料都从内、外表面上清除掉。

2、油漆选用防腐蚀、防老化、耐高温≧150℃,所有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表面油漆颜色均为银白色。

3、在油漆前对金属表面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清扫、喷砂处理,并按《建筑防腐蚀构造图集08J333》第145页编号6做法。

4、喷砂除锈Sa2.5,除锈应进行到出现钢材本色为止,并测量壁厚(包括凹陷),不得超过壁厚偏差。

5、涂刷:涂刷一底一面,漆膜厚度90μm及以上,底漆为耐高温150℃铁红有机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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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为耐高温150℃铝粉有机硅,底漆采用适应当地环境的漆种。

6、所有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在出厂前清除内部的一切杂物及外表面上的油、粉磨、油漆标记等杂质,排除内部积水,并充分干燥。

7、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的防腐按以上要求由投标方负责完成,如在运输、吊装和安装过程中损坏或损伤的油漆由招标方负责。

8、投标方必须配备涂漆工程的技术人员和检查验收人员,以保证除锈防腐质量。 (三)、包装与运输:

1、根据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的特性,满足运输要求,运送到招标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水路、公路或铁路),选择运输风险小、运费低、距离短的运输路线,符合运输装卸要求,以保证安全无损的运到招标方。

2、包装按照国家标准或部颁(专业)标准、规范及规定执行,如因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变形和丢失由投标方承担。

3、装车和运输按照国家标准或部颁(专业)标准、规范及规定执行,如因装车和运输不善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变形和丢失由投标方承担。

4、投标方对所有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的装车时,要按《焦炉上升管和集气管供货报价清单表》中产品名称进行分类、分项装车,以便过磅称重统计各种货物的实际重量。

5、货物到招标方卸货时,投标方必须提前排有装卸和吊装经验的代表或随车到招标方现场指导卸货,并提前一天通知招标方,以便安排吊装车辆和机具。

6、货物到货后,招标方依据投标方提供的清单进行验收,招标方参加;对缺件、质量损坏等做出记录,投标方负责处理;如属运输部门造成的货物变形、破损、漆膜损伤或损坏、缺件等事故由投标方负责解决。 六、上升管和集气管监制与检验:

1、所有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制造《检验大纲》的编制:制造《检验大纲》由投标方编制,主要内容是将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关键零部件以及货物的关键尺寸转化为检验项目、使用标准、判定基准等内容。

2、《检验大纲》的审查:《检验大纲》应得到招标方的确认,主要审查检验内容是否反映所有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基本参数、性能和相关技术尺寸。

3、审查《检验大纲》的时间:《检验大纲》应以不影响合同所有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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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制造周期为前提,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提供。

4、投标方根据交货时间表提供所有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制造进度计划表,并由招标方确认,招标方将根据该计划表派人员赴厂监制。

5、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即R点、W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七、上升管和集气管验收内容与验收程序:

1、外购材料验收:投标方购进的钢板、型钢、螺栓、油漆、焊条等要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且必须自检和抽样检测,重量偏差应符合标准和合同规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投标方须做好相关记录影像资料。

2、制作加工前验收:按照图纸对尺寸、重量、材质验收,投标方提供主材材质单;投标方须做好相关记录资料。

3、制造加工过程验收:所有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的隐蔽部件、重要结构和重要工序、关键部位的验收,根据招标方需要,投标方应及时书面提请招标方到现场验收,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投标方须做好相关影像记录资料。

4、制作加工质量验收:根据招标方需要,以招标方质检部门和有关部门或招标方指定的国家认可的且有质量检验资质的单位验收为准,若有异议则以招标方所在地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检验为准,投标方承担费用。

5、出厂验收:

5.1所有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出厂验收在投标方工厂进行,投标方发货前通知招标方,根据实际情况,招标方可派出验收人员到投标方制造厂/车间进行货物验收工作,并按验收标准对货物外观和焊接质量进行检验。

5.2所有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的制作加工、焊接质量检验和试验均按本技术规范书约定的有关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就规范要求进行。

5.3所有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制造加工和材料无缺陷,外购材料的合格证和产品质量证明书齐全有效,所供货物均为全新、合格产品。

6、到货验收:所有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到货后招标方根据本技术规范书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货物的表观、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工器具、随机资料等进行验收;如有损坏和缺失,投标方负全责。

7、外形尺寸验收:

7.1所有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的最终外形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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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允许偏差严格按招标方提供的图纸与图纸中技术要求、说明、备注并结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执行。

7.2各种钢板和型钢实测外形尺寸与理论尺寸、标注化学成分与检测化学成分、理论重量与实际过磅重量允许偏差严格按以下标准、规范及规定执行:

①、 GB/T 709-2019《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②、GB/T 706-2016《热轧型钢》;

③、GB/T 11263-2017《热轧H型钢和剖分T型钢》; ④、CBM 1003-1981《法兰尺寸允许偏差》;

⑤、 GB/T 222-2006《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⑥、GB/T 6414-2017《铸件尺寸公差、几何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⑦、HG/T 21640.1-2000《H型钢钢结构管架通用图集 桁架式管架(一、总说明;二、钢桁架;三、活动支架;四、固定支架)》;

⑧、 HG/T 21640.2-2000《H型钢钢结构管架通用图集——纵梁式管架》; ⑨、 HG/T 21640.3-2000《H型钢钢结构管架通用图集——独立式管架》; ⑩、CECS 410-2015《不锈钢结构技术规范》;

⑪、 GB/T 20878-2007《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 ⑫、GB/T 25829-2010 《高温合金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⑬、SH/T 3523-2020《石油化工铬镍不锈钢、铁镍合金、镍基合金及不锈钢复合钢焊接规范》。

8、调试及试运行验收:

8.1由招标方组织,投标方参与,招标方有关专业人员和有关部门参加;由此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8.2经招投标双方现场确认且具备条件后,对投标方提供的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包括配套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平垫圈、螺钉)等进行调试及试运行验收。

9、最终验收(达产达标验收):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所有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当达到最终合同约定的经济技术指标,在20天内由招标方组织进行内部达产达标验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由招标方签署达产达标验收合格报告,并开始计质量保证期(质保期)。 八、上升管和集气管质量保证与设计联络:

1、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的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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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从制造、性能、结构、配置、运行上必须满足招标方的生产工艺和质量要求。

2、安装完成投入生产使用后,投标方保证供货范围的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不漏风、漏气和不变形,且能连续、稳定、正常使用运行,满足招标方工况及工艺要求。

3、投标方要保证所供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是全新的、成熟的、使用一流的制造加工工艺和优质材料,并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产品。

4、因投标方制造和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投标方为招标方对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

5、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和故障,由投标方免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保证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正常使用。

6、质量保证期后,非产品质量问题时,如招标方有必要请投标方人员到现场服务时,投标方人员积极到现场进行免费服务。

7、投标方长期、稳定、及时的永久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且备件以优惠于市场价格供应,备品备件根据双方友好协商约定价格,不能随意提高备品备件的单价。

8、设计联络: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招投标方和招标方指定的合作设计院商定。 九、现场和售后服务:

1、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的安装、调试由招标方完成,在进行安装、调试、试生产期间,投标方及时派遣对货物的安装、调试和试生产有一定经验的技术强硬的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招标方驻工地代表,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协助、指导和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对安装方法、工艺、程序和注意事项提出要求,并全权处理现场投标方质量引起的问题;由此产生的有关车旅费、住宿费和餐费等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安装现场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之时起48小时内到达。

2、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安装调试完成后连续72小时带负荷运行成功后,双方在记录上签字,作为验收证明的一部分。

3、在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免费为招标方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投标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后3小时内给予答复,先由电话沟通解决,电话沟通不能解决时,48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招标方现场排除故障和解决问题,恢复生产,达到招标方满意为止。

4、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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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⑵、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⑶、熟悉最终合同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的设计、制造加工,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制造加工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⑷、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环境与条件。 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⑴、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必须服从招标方统一工作安排。

⑵、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有权全权处理现场职责范围内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如现场发生因投标方造成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⑶、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⑷、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需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⑸、在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安装中,如发现问题,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及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和解决问题。 十、培训与设计联络:

1、为使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及检修,投标方必须为招标方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为使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能正常使用和维护,投标方根据需要提供相应技术培训资料,对操作工进行实地操作、演示、维修、使用培训,直至操作工能熟练掌握。技术服务费含在投标总价之内,不另外收取费用。

3、投标方保证指导是正确的,如因指导不正确而引起的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毁坏,投标方有责任进行修理和更换,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承担。

4、培训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⑴、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的结构、安装、拆卸、调试;

⑵、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的操作、运行和维护;

⑶、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检修、故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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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专用工具使用、备品备件的保管。 5、培训方法:专业内容的培训,技术讲座。 6、培训地点:培训地在招标方工厂和使用现场进。

7、培训效果:满足生产工艺和质量要求,正常生产使用,能自主独立维护、维修。 十一、交货周期与质保期:

1、制造加工周期:最终合同签订后,投标方收到招标方预付款(定金)之日起计:XX天(投标方完善并确定)。

2、交货周期:以招标方现场具备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安装条件后通知次日起计,到招标方指定的安装现场,最终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达产达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正常生产运行使用后24个月;若因招标方原因不能进行试生产或功能考核,则以具备试生产条件后24个月视为质量保证期期满。

十二、资料交付与随机资料:

1、招投标和招标方指定的设计院三方均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技术规范书约定的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能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2、投标方在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出厂时向招标方提供各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4套加盖投标方公章的制作加工纸质版图(包括CAD2007及以上版本的完整电子版图1套,电子版图比例1:1),设计图纸(包括CAD、PDF电子版)由招标方指定的合同设计院提供。

3、提供加盖投标方公章的各上升管和集气管以及附属配套件、焦炉支撑架和焦炉下部支撑架的使用说明书,维护检修手册,培训资料,外购件和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出厂质量检验报告等各4套。

4、装箱单:包括技术文件清单、供货范围清单(注明合同号、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加盖投标方公章的装箱单3套。

5、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所有为设备的组装、试验、试运行、质保期必备的且数量足的备件、消耗品,包括专用工具、仪器、仪表等,在设备交货时提供。

随机备品备件清单表 序号 1 名称 8.8级螺栓 型号规格 M20×85 数量 套 18

单位 100 生产厂家 备注 包括螺母和平垫圈 2 3 4 5 6 7 8.8级螺钉 8.8级螺栓 M10X50 M20X70 M16X70 10920X80X3 7770X80X3 12175X80X3 颗 套 套 件 件 件 10 40 40 2 1 1 包括螺母和平垫圈 包括螺母和平垫圈 不锈钢 不锈钢 不锈钢 螺栓 1Cr18Ni9Ti 1Cr18Ni9Ti 1Cr18Ni9Ti 以上随机备品备件属投标方免费提供,随机发货到招标方现场,所备数量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使用。 专用工具、仪器、仪表清单表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生产厂家 备注 注:以上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属投标方免费提供,随机发货到招标方现场,所提供的数量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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