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事迹材料
丹东市承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位于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南工业园区,占地面积8万平米,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现有员工49人,工程技术人员19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7人,助理工程师19人)占职工总数的38.7%,拥有固定资产953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生物质(垃圾)制气发生器等生物质气化设备、半地下湿式储气柜的生产制作、复合式沼气发生器、无压热水取暖锅炉等产品。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被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我公司自主研发的生物质(垃圾)气化设备等新能源产品共获国家专利13项。产品被国家科技部、环保部、商务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列为国家重点推广项目;被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确认为“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B类)”; 获得“两项省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证书”和市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省林业科技一等奖,省科技进步三等奖;通过省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鉴定,鉴定结论为“该成果在生物质原料气炭联产、可燃生活垃圾气化、生物质燃气净化方面填补了国内空白,其整体技术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获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质量合格确认证书”和市质量监督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颁发的“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北京市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合格。被辽宁省环境保护局推荐为“我省应用型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公司成立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被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命名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先进的研发设备百余台套,拥有专业的研发人员19名,并设有化验室,试验车间等设施。
目前我公司在同行业中占有龙头企业地位,产品市场占有率达20%以上,集研发、制造、销售、生物质气化站承建施工,生物质气化站经营管理于一体。产品已销往北京、银
川、营口、鞍山、本溪、丹东等地区得到了广大用户的好评和认可。
企业成立了人力资源部,建立健全了各种劳动管理制度、合同制度,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成立了党支部和工会,保证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所有在册员工都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劳动险,临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了意外伤害险。工资按月支付,不拖欠工人工资。工会建立了各种劳动保护制度,按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车间建立健全了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措施,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为职工创造了各种优越的劳动条件。公司奉行“质量第一、科技环保、服务社会、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为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农村的能源结构,开发利用再生能源和废弃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林业等原生能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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