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编制人: 编制时间: 审批人: 审批时间:
****工程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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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概述 ........................................................... 2 2、编制依据 ....................................................... 2 3、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 ....................................... 3
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 3 4、模板及其脚手架支撑工程 ......................................... 5
4.1模板及其脚手架支撑工程专业工程特点 ........................ 5 4.2模板及其支撑工程搭、拆安全检查内容 ........................ 6 4.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支撑时,监理控制要点 ..................... 9 4.4盘扣式脚手架作支撑时,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 12 4.5模板及其支撑工程监理工作方法 ............................. 15 5、起重机械(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安装、顶升、附墙与拆卸 .. 16 6、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17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现场搭设检查内容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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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设计单位: 4.监理单位: 5.施工单位: 6.工程地点: 7.项目概况:。
2、编制依据
(1)《塔式起重机 》GB/T 5031--2008 (2)《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 (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6)《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8) 本工程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9)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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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
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1)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2) 土石方工程施工前应已作了必要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视挖掘深度,作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3)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4)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5)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的孔隙不应大于10mm。 6) 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挖掘基坑、井坑时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架。 7) 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
8) 作业中应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并应做好排水措施;遵循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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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机械挖土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使用机械挖土前,应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土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一切爆炸物的运输,应指定专人负责;雷管和炸药不得放在同一舟车或者同一容器内运输,运送时应妥为包装捆扎,不能散装、改装,也不能震动、冲击、转倒、坠落和摩擦等;运输时不得抽烟。 10) 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11) 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12) 当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2m。
13) 作业人员必须沿斜坡道上下基坑,严禁施工人员采踏边坡上下坑槽。 14) 基坑现场排水措施应落实,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
15) 基坑施工期间应设专人巡查其周围地面变化情况,发现裂缝或塌陷应及时分析处理。
16) 对于土质疏松或者较宽、较深的沟坑,不得使用一般的支撑方法,应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对基坑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移动,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17) 挖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荷载超标。基坑外侧0.8m以内不准堆放料具。
18) 机械运土及铲土时,应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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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及土质情况计算确定。
20) 拆除固壁支架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更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撑的时候,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21) 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
22) 发现坑壁渗、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
23) 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动潜水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24) 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25) 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 26) 立体交叉作业的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4、模板及其脚手架支撑工程
4.1模板及其脚手架支撑工程专业工程特点
1.模板支架的支设(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的要求。 2.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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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供应等条件设计。
3.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5.模板分项工程是为混凝土成型用的模板(可采用钢模板、木模板、竹胶板、刨花胶板、夹胶板等)及其支架(可采用钢管、门式架、碗扣式、盘扣式等脚手架)的设计、安装、拆除等一系列技术工作而完成的实体。
6.模板及其支架在浇筑混凝土时,其受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及施工荷载等作用,而易发生涨模(变形)、跑模(位移)、炸模(裂开)甚至坍塌事故,故模板和支架安装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施工过程的实物和人身安全,为此必须避免事故,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7.模板及其支架过早拆除,由于混凝土强度不足,势必会造成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沉降和变形、缺棱掉角、开裂、甚至发生结构构件塌陷的情况。为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拆除模板及其支架时必须按照设计和规范规程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执行。
4.2模板及其支撑工程搭、拆安全检查内容
1) 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2) 操作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3)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应边安装边支撑固定。特别是在安装预组装成片模板时,应边就位、边校正和安设连接件,并加设临时支撑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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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以防倾覆。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持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4)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5) 对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的通道口,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
6) 模板的支柱、纵横向水平杆、剪刀撑等均应按设计的规定布置。模板支柱底部应夯实,设置木垫板,增加立柱的承压面积及稳固性,不得随意用砖头等作为垫板使用。
7) 现浇整体式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应达到能承受上层模板、支撑系统和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时,方可进行。否则下层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得拆除,且同一部位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8) 安装及拆除模板时,高度超过3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不准站在柱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9) 登高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连接件必须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扳手等各类工具必须系挂在身上或置放于工具袋内,不得掉落。
10) 模板的预留孔洞、电梯井口等处,应加盖或设置防护栏,必要时应在洞口处设置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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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组合钢模板安装及拆除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应随装拆随转运,不得堆放在脚手板上。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性连续拆除完毕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12) 安装及拆除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13) 拆模时,混凝土必须满足所需强度的要求,经确认已达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
14) 拆模时应按后支先拆、先撑后拆的原则进行,先拆非承重部位,后拆承重部位。
15) 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成片拉拽撬落模板。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
16) 混凝土板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孔洞,应进行防护。高处拆模作业时,应配置登用具或搭设支架。
17)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18) 预组装模板拆除时,垂直吊运应采取两个以上的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四个吊点,吊点应合理布置并作受力计算。
19) 预组装模板拆除时,宜整体拆除,并应先挂好吊索,然后拆除支撑及拼接两片模板的配件,待模板离开结构表面后再起吊,吊钩不得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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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在组合钢模板上加设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应采用36V的安全电压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触电安全措施。 21) 钢模板用于高耸建筑施工时,应有防雷击措施。 施工设施和人员与架空线路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显露电压 lkV以下 1~l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22)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安装和拆除模板时,起重机吊臂、吊物、钢丝绳、外脚手架和操作人员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要求。如不符合时,应停电作业;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23) 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有雨、霜时应先清扫施工现场,不滑时再进行作业。 4.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支撑时,监理控制要点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构配件外观质量要求控制 a)钢管应无裂纹、凹陷、锈蚀,不得采用接长钢管;
b)铸造件表面应光整,不得有砂眼、缩孔、裂纹、浇冒口残余等缺陷,表面粘砂应清除干净。
c)冲压件不得有毛刺、裂纹、氧化皮等缺陷;
d)各焊缝应饱满,焊药清除干净,不得有未焊透、夹砂、咬肉、裂纹等缺陷; e)构配件防锈漆涂层均匀、牢固。 f)主要构、配件上的生产厂标识应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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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脚手架搭设与拆除 1)脚手架搭设 ①施工准备
a)脚手架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设计或专项方案,保证其技术可靠和使用安全。经技术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b)脚手架搭设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脚手架施工设计或专项方案的要求对搭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c)对进入现场的脚手架构配件,使用前应对其质量进行复检。
d)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放置在堆料区内或码放在专用架上,清点好数量备用。脚手架堆放场地排水应畅通,不得有积水。 e)脚手架搭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排水措施得当。 ②脚手架搭设
a)底座和垫板应准确地放置在定位线上;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底座的轴心线应与地面垂直。
b)脚手架搭设应按立杆、横杆、斜杆、连墙件的顺序逐层搭设,每次上升高度不大于3m。底层水平框架的纵向直线度应≤L/200;横杆间水平度应≤L/400。 c)脚手架全高的垂直度应小于L/500;最大允许偏差应小于100mm。
d)脚手架内外侧加挑梁时,挑梁范围内只允许承受行人荷载,严禁堆放物料。 e)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外侧应设挡脚板及护身栏杆。
g)采用钢管扣件作加固件、连墙件、斜撑时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有关规定。
h)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总包方应组织技术、安全、施工人员对整个架体结构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结构缺陷。 2)脚手架拆除
a)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连接、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经按技术管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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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作业。
b)脚手架拆除前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应对在岗操作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c)脚手架拆除时必须划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派专人看管。 d)拆除前应清理脚手架上的器具及多余的材料和杂物。
e)拆除作业应从顶层开始,逐层向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 f)拆除的构配件应成捆用起重设备吊运或人工传递到地面,严禁抛掷。 g)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必须事先确定分界处的技术处理方案。 h)拆除的构配件应分类堆放,以便于运输、维护和保管。 i)拆除作业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6.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1)进入现场的碗扣架构配件应具备以下证明资料: ①主要构配件应有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②供应商应配套提供管材、零件、铸件、冲压件等材质、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2)构配件进场质量检查的重点:
钢管管壁厚度;焊接质量;外观质量;可调底座和可调托撑丝杆直径、与螺母配合间隙及材质。
3)脚手架搭设质量应按阶段进行检验:
①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坐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
② 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 m。
③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相邻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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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④ 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⑤ 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上至下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剪刀撑杆件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角宜为45°~60°。当建筑层高在8~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撑,在有水平剪刀撑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当建筑层高超过20m时,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基础上,应将所有之字斜撑全部改为连续式剪刀撑。
⑥ 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
4.4盘扣式脚手架作支撑时,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搭设砼结构支撑架材料采用轮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钢的规定。要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质量和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DB33/1035-2006)的有关规定,必须涂有防锈漆。旧钢管表面锈蚀深度和钢管的弯曲变形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DB33/1035-2006)的有关规定,钢管上严禁打孔。 2)钢管扣件应符合《钢管支撑架扣件标准》GB15831的规定。扣件的规格应与钢管相匹配,贴和面应平整,活动部位灵活,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钢管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破坏。旧扣件在使用前应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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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3)构配件外观质量要求
①钢管应无裂纹、凹陷、锈蚀,不得采用接长钢管;
②铸造件表面应光整,不得有砂眼、缩孔、裂纹、浇冒口残余等缺陷,表面粘砂应清除干净。
③冲压件不得有毛刺、裂纹、氧化皮等缺陷;
④各焊缝应饱满,焊药清除干净,不得有未焊透、夹砂、咬肉、裂纹等缺陷; ⑤构配件防锈漆涂层均匀、牢固。 ⑥主要构、配件上的生产厂标识应清晰。
⑦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丝杆与螺母捏合长度不得少于4-5扣,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500mm。 2.要构造设置要求
1)支撑系统采用Φ48×3.5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钢管,剪刀撑非标长度连接采用Φ48×3.5mm焊接钢管,立杆底部或顶部采用盘扣式钢管脚手架专用底座和螺旋顶托;
2)支撑架步距不得大于1.20m。
3)粱底有立杆时,粱侧立杆的间距不大于梁宽+500;粱底没有立杆时,粱侧立杆间距不大于700。
4)凡立杆间距不符合《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中定长尺寸(300、600、900、1200)时,采用钢管扣件连接。 5)立杆设置:
梁板模板支撑架根据设计荷载采用单立杆;
立杆搭设要求:自下而上为底托→立杆→可调顶托(高度不超过350mm)。当立杆多于两根组合时,接头应交错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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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底立杆可选用钢管,用扣件与横杆连接。梁板支撑立杆伸出顶部水平杆外的自由长度小350mm,梁板支撑立杆顶部设U型支托,U形支托伸出钢管顶部不大于200mm。
梁下所有立杆应与板下立杆采用水平杆拉通,盘扣式支架施工时如出现部分梁底需增加立杆时,则梁下加强的钢管立杆与盘扣架的各交叉点均应用扣件扣紧,并增加相应纵横杆和设置剪刀撑,确保支架整体稳定。当梁下立杆不能以梁坚向中线为对称轴两侧均分布置时,须增设扣件式钢管与所有相交的钢管扣件连接,以确保满足梁下各立杆对称均匀分布,并确保横距满足要求。 6)水平杆设置:
横杆步距的设计:底部扫地杆或顶部连结杆采用钢管设置,中部步距统一按照≤1.2m布置。
扫地杆高度不得大于300;凡非标(定长)间距水平杆均采用短钢管扣件连接。 7)剪刀撑设置:
剪刀撑全部采用钢管扣件连接。 沿支架四周外立面应满设竖向剪刀撑。 8)扣件设置:
确保每个扣件和钢管的质量是满足要求的,每个扣件的拧紧力矩都要控制在45-60N.m。 9)拉接点设置
模板支架应与施工区域内及周边已具备一定强度的构件(墙、柱等)通过连接件进行可靠连接。按水平间距6米、竖向按邻近建筑物层高且不大于3m与临近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 3.支撑体系验收要求
1)模板支架投入使用前,或遇下列情形之一的: 在六级大风和大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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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用超过二个周,复工前。应由项目部组织检查验收。
2)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主任及主办工长和质检部长以及监理工程师参加模板支架验收。
3)模板支架验收应根据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检查现场实际搭设情况与方案的符合性。
4)安装后的扣件螺栓力距应用扭力扳手检查,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均布原则进行。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对无顶杆梁底的受力扣件应进行100%检查。
5)应检查加固措施与方案的符合性及加固的可靠性。安全防护设施要按设计和规范设置,要安全可靠;整架垂直度要符合要求;立杆挑支架不能松动或脱离情况,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撑要顶紧;立杆顶部设置可调U托,其伸出长度不大于200mm;
6)模板支架验收后应形成记录。验收合格后,提请监理办理书面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5模板及其支撑工程监理工作方法
1.测量
施工单位施工测量放线完成后,报监理部审查,监理部将委派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测量放线内容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测量监理工程师还将对施工单位的支架预压沉降观测进行抽查,以保证测量数据的真实有效。 2.旁站
现场监理对高大模板工程搭设与拆除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即时发现安全隐患即时发出书面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者报总监理工程师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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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由总监理工程师下发暂停工令,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时再即时上报安全监督站。 3.巡视
监理工程师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巡视内容主要是检查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技术方案的实施和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者报总监理工程师责令停工整改,并由总监理工程师下发暂停工令,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时再即时上报安全监督站。
记证后现场挂牌方可投入使用运行。
5、起重机械(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安装、顶升、附墙与拆卸
a、施工方案已审批,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加盖公章; b、基础施工验收合格,资料齐全; c、基础结构砼达到设计安装需要的强度; d、开工条件审查已通过;
e、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严禁拼装、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进入现场);
f、安装(拆卸)前,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方案对安装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所有安装人员签字)并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装拆;
g、设备安装前应做好全面的检修保养和防锈防腐处理;
h、安装、顶升、附墙与拆卸时,现场应划定安全警戒区(含作业人员通行、上下施工作业面及层范围),设置安全警戒线,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语和警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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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具有装、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统一指挥进行安装、顶升、附墙与拆卸作业,专职安全员必须在场督促、指挥、协调; i、装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j、装拆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K、安装时的天气情况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6、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现场搭设检查内容
1.对作业人员资质及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脚手架搭设前,工地工程技术人员应按施工方案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对作业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结束,交底人员及被交底人员均应在交底书上签字。
2. 脚手架材质检查内容
⑴ 脚手架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规定及施工方案要求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钢管的钢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级钢的规定。锈蚀及变形超过规定的禁止使用。
脚手架钢管宜采用Φ48.3×3.6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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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为常用脚手架钢管规格尺寸。
脚手架钢管尺寸(mm)表3
截面尺寸 外径d 48.3 壁厚t 3.6 最大长度 横向水平杆 2200 其它杆 6500 ⑵ 脚手架搭设必须选用同一种材质;禁止使用竹脚手架。 ⑶ 严禁将外径48.3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⑷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具体技术质量要求如下: ① 铸件不得有裂纹、气孔;不宜有苏松、砂眼或其他影响使用的铸造缺陷; ② 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必须全面吻合,确保与钢管扣紧时接触良好; ③ 扣紧活动部位应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mm; ④ 当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5mm; ⑤ 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⑥ 扣件螺栓拧紧力矩宜为40~50 N·m,当拧紧力矩达65 N·m时,扣件不得破坏;
⑦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扣件质量检验要求表4
项 次 新扣件 1 检 验 项 目 要 求 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必须具备。对质量有怀疑时,格证,专业检测单位测试报告应按 GB15831规定抽样检测 表面质量及性能 螺栓 应符合上述技术要求①-⑥项的规定 不得滑丝 2 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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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扣件 4 不得有裂纹、变形,其他同本表新扣件第2、3项要求 (5)悬挑脚手架用悬挑梁、预埋件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3.立杆基础检查内容
⑴ 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如下要求:
a)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土夯实找平并浇筑100厚C10混凝土垫层,宽度不小于2m;或素土夯实找平后在其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为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试验表明:立柱下(立柱于木垫板之间应加设标准底座)加设木垫板(板厚5cm,板长200cm),可将地基土的承载能力提高5倍以上。当木板长度大于2跨时,将有助于克服两立杆间的不均匀沉陷。】
b)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根据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做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时,可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20cm厚道渣,其上铺设混凝土板,再仰铺12~16号槽钢。
c)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做法,或于地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40cm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木支垫。 d)做好脚手架的接地,接地用的地极一般可用三根L50×5mm长1500mm的角钢,埋入地下,再用一40×4扁钢引出与脚手架连接。并做好排水措施。 ⑵ 立杆底部与垫板之间必须加设底座。
搭设时应将底座置于木垫板之上,再将立杆放于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则将改变垫板受力状态。 ⑶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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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其作用是用以固定立杆底部,约束立杆水平位移及沉陷。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见下图。
1―横向扫地杆;2―纵向扫地杆 图11.5.2 纵、横向扫地杆构造
⑷ 脚手架基础地势较低时,其周围应设有排水措施,防止下部积水。 ⑸ 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4.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连墙件)检查内容
⑴ 连墙件设置的数量应经过设计计算,除应满足立杆稳定及连墙件的受力要求外,尚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表5
搭设方法 高度 竖向间距 水平间距 每根连墙件覆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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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la) 面积 (㎡) 双排落地 双排悬挑 单排 ≤50m >50m ≤24m 3 h 2 h 3 h 3 la 3 la 3 la ≤40 ≤27 ≤40 注:h——步距;la——纵距。 ⑵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墙件应均匀布置且应靠近主节点,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 连墙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大横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3) 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4) 一字形、开口形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⑶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亦可采用柔性连墙件。所谓柔性连墙件亦即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⑷对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⑸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a)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布置,当不能水平布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b)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⑹当脚手架下部(7m以下时)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以保持脚手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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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
抛撑宜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⑺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5.立杆、纵、横向水平杆(大、小横杆)杆件构造检查内容 ⑴ 主节点及其构造检查内容
立杆、纵向水平杆(大横杆)、横向水平杆(小横杆)三杆仅靠的扣接点称为主节点。大横杆要绑在立杆内侧。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另一端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
立杆与大横杆之间的连接扣件及大横杆与小横杆之间的连接扣件均为直角扣件,两扣件中心距不得大于150mm。
⑵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要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立杆是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间距应按规范及设计均匀设置;大横杆步距的变化也直接影响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其步距亦应按规范及设计进行设置,两者的间距均不得随意加大。当遇门口等处需加大间距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加固。 ⑶ 主节点处的小横杆施工过程中严禁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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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业层,应在两立杆(即两个主接点)之间再增加一道小横杆,以缩小脚手板的跨度,工作时不得拆除。当作业层转入其他层时,中间处小横杆可以随脚手板一同拆除,但主接点处的小横杆施工过程中严禁拆除。
设置小横杆的作用一是承受脚手板传来的荷载;二是增加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三是约束双排脚手架里外两排立杆的侧向变形。
单排脚手架小横杆的设置位置,与双排脚手架相同。但单排脚手架不能用于半砖墙、18cm墙、轻质墙、土坯墙等稳定性差的墙体。单排脚手架小横杆在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18cm,一是因为小横杆入墙过小影响支点强度,二是单排脚手架向外侧产生变形时,小横杆容易拔出。 6.剪刀撑及横向斜撑(横向剪刀撑)检查内容 ⑴剪刀撑的搭设应符合规范规定及施工方案要求。
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设置剪刀撑可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12%以上。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表6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a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45 7 050 6 060 5 0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为5~7根,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钢管脚手架剪刀撑、斜撑搭接长度不小于0.4m,且不少于2只扣件紧固。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一组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部分可间断设置,各组剪刀撑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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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与立杆或伸出的小横杆进行连接,旋转扣件中心线与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底部斜杆的下端应置于垫板之上。 ⑵横向斜撑(横向剪刀撑)的搭设应符合规范规定及施工方案要求。 一字形、开口形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形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
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形脚手架,为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可在脚手架拐角处及中间沿纵向每隔6跨在横向平面内加设斜杆,由底至顶呈“之”字形布置。遇操作层时可临时拆除,转入其他层时应及时补设。
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7.脚手板与防护栏杆检查内容
⑴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严禁出现探头板。
普通脚手板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设置两根,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脚手板可采用对接、搭接两种方式铺设。采用对接时,接头处下面必须设二根小横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之和不应大于300mm。采用搭接时,接头必须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不小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凡脚手板伸出小横杆大于20cm的称为探头板。由于目前铺设脚手板大多不与脚手架绑扎牢固,若有探头板有可能造成坠落事故,为此必须严禁探头板出现。当操作层不需沿脚手架长度铺满脚手板时,可在端部采用护栏及立网将作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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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把探头板封闭在作业面以外。
脚手架外侧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全封闭,网间要连续严密。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密目网必须用合乎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每个环扣间隔)系牢在脚手架上。
⑵ 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和挡脚板均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 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中栏杆上皮高度为600mm; 3) 挡脚板高度不小于180mm;
⑶ 脚手架上均布荷载的标准值为:用于结构施工为3kN/m2;装修施工为2kN/m2。
8.杆件搭接检查内容
⑴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大横杆的接长也应采用对接法,立杆与大横杆的接头距主接点的距离应小于1/3跨度。
立杆若采用搭接,当受力时,因扣件的销轴受剪,降低承载能力,试验表明:对接扣件的承载能力比搭接大2倍以上;大横杆采用对接可使小横杆在同一水平面上,有利于脚手板铺设;立杆及大横杆同步或同跨内不宜有两个接头。 ⑵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均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m,用两个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立杆上或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 9.架体内封闭检查内容
作业层脚手板下面应设一道大网眼的平网。且每隔10m设一道平网防护。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大于等于15cm已构成落人落物危险时,应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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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
悬挑架悬挑层采取硬防护措施进行分段封闭式防护。 10.通道(斜道)检查内容
脚手架上的通道(斜道)应符合规范规定及施工方案要求。
脚手架上应专门设置上下的人行通道(斜道)。通道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在脚手架外侧;一种是在脚手架内侧。
通道(斜道)搭设在脚手架的外侧,一般采取“之”字形盘旋而上,走人的斜道坡度宜用1:3,宽度不小于1m。运料斜道宽度不小于1.5m,坡度1:6,并应铺设竹笆或加设防滑措施。斜道应设置不小于3.4㎡的平台。斜道纵向外侧及横向两终端应设置剪刀撑。登高挂梯不得设置在脚手架通道中间。登高挂梯架子纵向外侧应设置剪刀撑。斜道坡度两侧应加设两道防护栏杆。斜道平台、登高平台临边应设竹笆防护,不得采用40cm踢脚笆或安全网。
两端转弯处应设置平台,平台宽度不小于1.5m,长度为斜道宽度的2倍。通道侧面和平台的三面临空处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通道应设防滑条,间距250mm~300mm,木条厚度应为20mm~30mm。 11.型钢悬挑脚手架检查内容
1)一次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20m。
2)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计确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
3)用于锚固的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U型钢筋拉环、锚固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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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
4)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钢丝绳、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吊环预埋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
5)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位置,并应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其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
6) 当型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采用螺栓钢压板连接固定时,钢压板尺寸不应小于100mm×10mm(宽×厚);当采用螺栓角钢压板连接时,角钢的规格不应小于63mm×63mm×6mm。
7) 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点离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100mm。
8)锚固位置设置在楼板上时,楼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20mm。如果楼板的厚度小于120mm应采取加固措施。
9) 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 10) 悬挑架的外立面剪刀撑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规范第6.6.2、6.6.5条的规定。
11)连墙件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4节的规定。 12)锚固型钢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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