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08-12T11:13:10.733Z 来源:《防护工程》2019年9期 作者: 赵艺 张维东
[导读] 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国际通行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之一,也是对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污染物总量控制及排污权交易等工作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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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国际通行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之一,也是对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污染物总量控制及排污权交易等工作的重要基础。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工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科学化、定量化、规范化、落实总量控制制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均具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排污许可证;核发;执行现状;对策研究
1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现状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执行涉及到环境监管部门、企业以及规章制度执行部门。从目前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现状来看,此项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污染排放的管理和控制,提高了污染物排放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但从制度的执行分析,还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地方。 1.1 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方面,后期监管规定有待完善。目前,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执行已经在全国大部分省份得到了有效贯彻和落实,但在许可证核发之后如何加强排污许可的后期监管缺少指导性文件,如何对已获得排污许可证核发的企业却不按许可排污的监管方面还存在制度缺陷。另一方面,相关技术导则有待细化。从已经出台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来看,目前技术导则和自行监测主要集中在造纸、火电及锅炉等重污染行业,其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自行监测指南的制定还需跟进。此外,已经出台的技术导则和自行监测的内容规定也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如监测频次、监测因子的选择没有考虑排污量大小及相关的生产工艺。又如,排污因子仅要求浓度值,排放速率等缺少具体限制规定。
1.2 企业责任有待进一步强化
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主体以企业为主,但从目前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来看,企业对于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的主体责任认识不清,重视程度不够,影响按证排污的效果。一方面是对排污许可证重要性认识不足,简单地认为是其生产的必要环节,忽视排污许可证执行还需要后期做好自行监测、规范环境管理台帐记录,以及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内容。另一方面,是对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支持力度不够。化工、水泥、机械、食品、印染等行业具有较大的污染物排放压力,但这些企业规模一般较小,人员力量有限,加上自身管理机制不完善,自行监测所需的人力、物力配备不齐全,化验室等设施简陋,缺少专人负责管理,直接影响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落实效果。 1.3 环境管理部门执行力度有待增强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核发主要依托环境管理部门执行和落实。从环境管理部门来看,目前影响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核实和执行效果包括核发人员的专业素能有待提高,也包括缺少相关部门的有力协作配合。
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时间较短,尤其是承担许可证审批核发的职能设立时间短,具体执行审批排污许可证的业务人员专业知识有待增强,排污许可证不能完全依靠第三方,核发人员业务水平直接会影响到后期环境监管的落实。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计划淘汰期限,这就要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确认具体工艺装备及落后产品,并根据确认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发放排污许可证。但如果仅仅依靠发改委等部门则难以完全承担全部职责,需要水务、税务、市场、环保等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配合。
2 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问题原因分析
导致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究其原因,主要与其制度设计方面还不够完善的因素密切相关。 2.1 排污许可证制度设计的缺陷
从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设计来看,目前许可证制度在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①未针对不同类型的排污企业作出相应的排污对策,难以实现排污状况的细化;②对规模较小、分布散乱的中小型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也未提出具体管理规则;③过多依赖排污许可证制度,缺少其他辅助举措,容易引导企业为了获取排污许可证反复提交申请,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④排污许可证制度部分核发部门不能有效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2.2 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的缺陷
根据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管理相关规定,核发机关根据机构不同分为依据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两种,虽然一些省市还没有专门的核发排污许可证制度的部门,但其排污许可证制度管理则主要依托环境保护条例和污染防治条例执行。这些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省市对国家统一的标准要求没有有效的实施,导致该项规章制度在执行时未能取得预期效果。 2.3 排污许可证制度管理的缺陷
①排污许可证制度中没有对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标准和排放规范作出具体体现,使得后期在依据排污许可证制度执法过程中缺少刚性约束;②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时间较短,与其他相关活动融合度较差,与其他社会活动互动不积极,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来监管排污企业的生产行为时的监督管理方面还有待增强。 3完善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对策
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执行、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由于排污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因此,应制定一个完善合理的制度体系,使企业明确自身责任,监管部门也应提高监管职责,这样才能促进排污许可证制度发挥出积极作用。 3.1完善规章制度
要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以及执行标准,如加强对环保条例的建设工作,制定合理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扩大排污许可的范围,对已有的污染排放标准进行完善,使排污单位能够尽快适应新的排污体系,加强技术方面的改造工作,要坚持清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排污
许可证制度,保证规范监测、台账记录等工作的实施。 3.2强化企业责任
企业管理人员应对排污许可证制度有一个明确的认知,在生产工作中应做到持证排污,不可以自主扩大排污范围以及排污量,更不允许无证排污现象出现;企业应对自身的排污状况进行严格把控,通过公开承诺、提高监测水平以及信息公开方式等手段,对企业排污的责任进行落实,不断提高生产方式,减轻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基础设施的投入工作,做好企业末端治理工作,使污染排放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3.3完善排污管理
应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主体,保证其权威性,核发部门至少应为市级,基层环保部门负责审核工作,各个部门间应建立信息共享系统,联合监管部门,共同促进排污质量及效果的提升;应对排污人员进行工作培训,使其熟知各项业务流程,做好职业教育工作,增强核发人员的责任心及耐心。 4结语
综上所述,排污许可工作对我国社会发展以及环境治理工作都有着重要意义,企业应重视排污许可证的内容,并按照规定的排污量进行排放;各个部门也应做好监测工作,不断完善排污制度体系,使企业遵守相关标准进行排放;各级部门间也应加强排污治理工作,相互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使利用此项制度改善环境质量的工作得到成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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