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整体搬迁项目竣工结算程序补充说明的报告
云南白药整体搬迁项目做为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对本项目的竣工决算指示:本项目做为过程审计的试行点,结算审计在建设单位内审完成超过过90%后进驻,进行政府审计。内部根据集团公司尽快结转固定资产的工作要求,结合现场单体栋号的验收情况、施工单位报送竣工资料(含结算资料)的实际状况,按“条件成熟一栋,结算一栋”的基本结算安排,编制了主要建筑工程结算审核进度计划(附件一)。现对结算流程进行补充说明:1、
2、对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竣工资料需要交档案馆的,在取得档案馆的资料交验回执后,交甲方;
5、按置业公司竣工资料、结算资料报送流程进行资料报送。进入结算审计工作。对结算内审过程中,提出的疑问,由审核小组汇总整理,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发往相关部门(工程管理部、项目组(原)、总工办、计划成本部等),接到工作联系单的部门需要在十个工作日内对所提问题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进行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认答复(现场变更、签证及设计变更均需由工程部和项目组(原)确认),超出十个工作日未答复的且未有特殊情况申明的,视同所提问题均按不认可处理。
6、施工单位如未能按结算审核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进行竣工资料(结算资料)的报送,则按后置排序原则处理(调整到进度计划的末位进行结算安排)。
7、对于总包单位,未能按总包合同要求全面完成总包配合的工作,在结算总包配合费时,将按实进行扣除。
8、进度审核计划由工程部书面发至各施工单位签字确认。
兹有我单位负责承建施工的___项目,项目现已通过单项验收,报请贵公司进行结算审计工作。
因我单位负责施工的___项目,目前未进行整体验收工作,我公司承诺,如在整体验收中,我公司承建施工的项目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不符合验收要求),我公司同意由甲方扣除结算总价1%责任金(不低于应该承担责任范围金额),且不因此免除应该由我公司承担的责任。
____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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