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制定日期 版次/页数 GR/HR〃ZD〃07-2011 2017年2月19日 A/0 8/ 1 文件名称 员工奖惩条例 1 目的 1.1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1.2加强管理并切实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明确内部奖惩作业依据。 2 适用范围 2.1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 2.2 本条例不包括质量方面的处罚。 3 奖惩种类及核准权限 3.1 奖励种类 3.1.1记功: 奖励10-100元,用于对一般突出表现之奖励。 3.1.2 记小功:奖励100-200元,用于对较为突出贡献之奖励。 3.1.3 记大功:奖励200-500元,适用于对确属重大贡献之奖励。 3.1.4 优秀员工:年度表现优异之员工,予以奖品或奖金奖励。 3.1.5 其它奖励依各项具体单项奖励办法进行。 3.2惩罚种类 3.2.1 记过:罚款5-50元,用于对一般违规行为的惩处。 3.2.2 记小过:罚款50-100元,用于对严重违规行为的惩处。 3.2.3记大过:罚款100-300元,用于对重大违规行为的惩处。 3.2.4 开除:年度内记大过累计三次者、极为严重违规者或触及国家法律之员工的内部最高惩处手段。 3.3奖惩核准权限 3.3.1所有员工奖惩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本条例为准绳。 3.3.2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奖罚时,须先填写《员工奖罚通知单》,流程为:部门主管签署意见→行政部依据本条例签署处罚意见→总经理批准(逐级审批后生效)。 3.3.3通过监督检查人员对员工进行奖罚时,与以上条例相关的监督部门填写《员工奖罚通知单》,流程为:检查人→部门主管签署意见→行政部依据本条例签署处罚意见→总经理批准(逐级审批后生效)。 3.3.4奖罚审批权限:200元以下的员工奖罚由部门经理核准,行政部复核;200-500元员工奖罚由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复核,副总经理核准;500元以上员工奖罚经过逐级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4 奖惩内容 4.1奖励规定 4.1.1关于产量 文件编号 制定日期 版次/页数 GR/HR〃ZD〃07-2011 2017年2月19日 A/0 8/ 2 文件名称 员工奖惩条例 4.1.1.1 月团队产量突破团队产量最高记录,若物料损耗在允许范围内,品质符合要求,经生产单位提报,品管主管确认,团队全体人员(包括直接主管)各记功一次。 4.1.1.2 团队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不断刷新团队月产量记录,且物料损耗在允许范围内,品质符合要求,经生产单位提报,品管主管确认,团队全体人员(包括直接主管)各记功一次。 4.1.1.3 及时完成突击性生产任务,确保顺利出货,且品质、物耗符合要求,团队全体人员(包括直接主管)各记功一次。 4.1.2关于品质 4.1.2.1 连续一个月,后道工序无不良抱怨,经制程检验员确认,该团队直接主管记功一次。 4.1.2.2 按月别计算,采购物料批次合格率在95%以上的,经进料检验员确认,采购人员记记功一次。 4.1.2.3 装配车间各班组满一个月接受所有成品入库验货、出货验货全部合格的,由品管部提报,给该班组全体成员、PQC各记功一次。 4.1.2.4 仓库管理人员、各领、送、配料人员,确实站在品质保证的立场,能遵守有关物料管理规定,表单填写、品质维护、仓储管理、入库、配料与领发料等各个环节成绩突出者,结合近三个月之个人考绩,记功一次。 4.1.2.5 在接收研发和营销资料时或在下单、采购、验收、生产过程中,发现并及时指出资料错误,避免或减轻了公司损失,记功一次,确属重大贡献的,给予更高奖励。 4.1.2.6 凡于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制止物料用错或发现制止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制程问题,或解决重大技术、质量问题,依实际效果记小功一次以下奖励,确属重大贡献的,给予更高奖励。 4.1.3 关于突出表现 4.1.3.1 凡工作积极主动,服从领导、遵守纪律、绩效考评优秀,连续三个月以上记功一次。 4.1.3.2 办理临时交办事项或重大突击性任务,成绩突出者,相关人员视成绩大小记小功一次以下之奖励。 4.1.3.3 克服工装、机台、设备、人力、工具、环境及其它特殊困难带来的不利影响,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品质符合要求,相关人员记功一次,成绩突出者,记小功一次。 4.1.3.4 对公司产品之开发、设计、制造及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开拓性贡献,记大功一。 4.1.3.5 主管不在情况下代理工作期间,或者在同事请假、公出、调迁时代理职务期间,工作推行极为顺畅且异常事件处理及时、正确,记小功一次。 4.1.3.6 能很好地协调并支持其他部门工作,使工作推行极为顺畅,连续三个月以上记功一次;协助其它部门从事突击性工作表现优秀者,且该工作按时完成,品质符合要求,记功一次。 4.1.3.7 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等违规行为能积极举发或防止,使公司减免损失,依不同情况,记小功一次。 文件编号 制定日期 版次/页数 GR/HR〃ZD〃07-2011 2017年2月19日 A/0 8/ 3 文件名称 员工奖惩条例 4.1.4 关于改善创新 4.1.4.1 针对管理上、技术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进行改善,视具体效果情况,记小功一次至记大功一次之奖励。 4.1.4.2 改进工装或改进操作方法或使用新的技术手段,使生产效率、品质与物耗有明显改善者,由生产车间提报,技术部或行政部进行评估,视具体效果情况,记小功一次以下之奖励。 4.1.5 关于异常处理 对异常情况,突发事件、意外事故、机器故障迅速作出反应并及时处理,从而避免或减轻公司损失,使生产、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者,记功一次;避免或减轻公司损失金额达1000元以上者,记相关人员记小功一次以上之奖励。 4.1.6 关于安全保护 4.1.6.1 发现事故险情并作及时处理,使事故避免发生,视情节记相关人员记功一次奖励。 4.1.6.2 一个团队安全教育的各项工作(新进人员教育、岗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工业安全教材编印,日常安全宣传等)做得突出,由行政部提报,给以相关表现突出的人员记功一次。 4.1.6.3 提出安全技术改善意见被采纳,视具体效果情况,由生产部提报,行政不评估,记功一次奖励。 4.2 惩罚规定 4.2.1 关于工作纪律 4.2.1.1 上班时间到了未即时在各自岗位就位,或下班时间未到即脱离岗位准备下班,记过一次。早会连续迟到两次记过一次。 4.2.1.2 上班(含开会、培训等)时间内未向主管请示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当事人记过一次;超过25分钟以上者,记小过一次以上处分。 4.2.1.3 上班时间消极怠工,扰乱生产秩序,当事人记小过一次以上之处分。 4.2.1.4 车间操作人员上班时间内聊天、唱歌、看小说、杂志、报纸、吃零食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动作,记过一次; 4.2.1.5上班时间内利用公司工具、仪器、设备、物料等从事或制作私用物品,记大过一次 4.2.1.6上班时间内瞌睡或睡觉,一般人员记过一次,班组长记大过一次,本月累计三次者开除处理,开除后永不录用,保安值班员有此情况记小过一次,涉及直接主管记过一次。 4.2.1.7上班时间因公事发生争吵,双方记过一次;因私事发生争吵,双方记小过一次;任何情况发生打架事件,肇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一次直至开除处分;另一方视具体情况处理。 4.2.1.8主管安排加班不参加,又不请假,一律记过一次;对工作、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的,记小过一次。 文件编号 制定日期 版次/页数 GR/HR〃ZD〃07-2011 2017年2月19日 A/0 8/ 4 文件名称 员工奖惩条例 4.2.1.9违反请假管理规定,除将相关部分作旷工处理外,并记过一次。 4.2.1.10请假、公出、出差、异动、调迁、交接班前未能将有关事项向代理人或接班人员移交清楚,以致使工作因此受到影响,责任人记过一次以上处分。 4.2.1.11未能按时完成上司交办事项,或处理事项时形成差错,记过一次以上处分;故意曲解主管意图并使工作受到贻误,处以记小过一次以上处分;对上级指令抗命不办,或者借故搪塞拖延,视情节轻重,处以记大过一次以上处分,直至撤消职务或者开除。 4.2.1.12例行的本职工作失误,若情节轻微,责任人记过一次;针对本职工作方面出现的问题,未能积极处理或者故意隐瞒不报、掩饰实情,以至由小错误酿成大错误,小问题酿成大问题,视实际情况处以记小过一次以上之处分。 4.2.1.13利用职权,违反公司规定为本人或因某种目的为他人谋私利,确认属实,予以开除。 4.2.1.14未经主管允许私自调换岗位,记过一次。 4.2.1.15未依时效要求,使公司文件、证件、报表、发票等时效延迟的,视具体情况,记过一次以上处分;遗失一般文件资料,记过一次;遗失重要文件、帐本、登记册、报表、证件、发票等,记大过一次以上之处分。 4.2.1.16两个部门之间协调或工作交接产生问题使工作受到影响,视工作失误程度,相关责任人员记过一次以上,记大过一次以下之处分。 4.2.1.17各级干部若由于督导不力,管理不善,致使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发生严重失误和损失,或者因此致使下属犯下严重过失,相关责任人员记过一次以上至记大过一次以下的连带处分。 4.2.1.18伪造重要证件、证明等以达到个人某种目的,予以开除,必要时送公安机关。 4.2.1.19为达某种目的,冒名签核或越权签核重要单据,记大过一次以上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开除。 4.2.1.20违反公司相关保密规定,泄漏公司秘密(含开发项目机密、技术专利机密、商业合同及价格机密等),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视具体情节,记大过一次以上之处分,直至开除。必要时扭送公安机关。 4.2.1.21遇到非常事变故意回避者,依不同情况,记小过一次以上之处分。 4.2.1.22公司各级会议,未经事先请假,迟到5分钟以上者记过一次。 4.2.2 关于品质 4.2.2.1 待出货、入库或转到下一工序之物料、半成品和产品,未按规定经品管检验判定为“合格”或“特采”而直接入库、出货或转致下一工序,责任人记过一次处分,主管连带记过一次;若属主管安排指令的,则承办人员记过一次,主管记小过一次处分。 4.2.2.2 采购(委外)物料被判重检后,同一批物料第二次交验仍因同样原因(技术不能克服的除外)被判定不合格的,相应采购人员记过一次;造成生产延误的视损失程度加重处分。 4.2.2.3 生产车间第一次返工后再次交验,仍被判定为不合格的,除不合格原因是现有生产 文件编号 制定日期 版次/页数 GR/HR〃ZD〃07-2011 2017年2月19日 A/0 8/ 5 文件名称 员工奖惩条例 技术、工艺、设备无法克服外(经研发部确认),其余原因造成的再次返工,记执行返工工作的班组主管和责任制程检验员记过一次;若第三次交验仍被判定不合格,除不合格原因是现有生产技术、工艺无法克服外(经研发部确认),其余均视为返工失职,全体返工人员各记小过一次,班组长、责任制程检验员和车间主管连带记过一次。 4.2.2.4 生产过程中,工作不认真负责,导致同一品种因同一原因(技术、设备不可克服除外)连续两次返工的,相关人员记过一次;不负责任放行或包装明显的不良品,视缺陷程度,责任人记过一次以上之处分;擅自调整机台参数或违反工艺规程,视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记过一次以上之处分;故意制造不良品或毁坏成部品,视情节之轻重,记大过一次处分直至开除。 4.2.2.5 任何单位,因工作差错而造成生产停工待料,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4.2.2.5.1 生产、采购单位未能依指令进行生产、采购或执行命令不力而造成停工待料的,视影响时间及程度大小,责任人员记过一次以上之处分,直接主管连带记过一次。 4.2.2.5.2 因技术资料、文件、物料存储运送等失误造成的停工待料,依影响大小,相关部门责任人员记过一次以上之处分,直接主管连带记过一次。 4.2.2.5.3 上述之停工待料时间一次达30个工时以上者,相关责任人员记小过一次以上之处分,直接主管连带记过一次。 4.2.2.6 任何物料、半成品、成品,于仓储及现场搬运过程中,发生倾倒、掉落、混装等情形,视物料损坏程度,责任人员记小过一次以下之处分。发生上述情形,当事人未报告质管部或未依质管部要求进行处理的,加重处分。 4.2.2.7 生产单位在交验入库过程中,发生“掉包”或其它故意掩盖不良品而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当事人予以记小过。 4.2.2.8 发生品质事故,经查实是技术文件资料错误或物料使用错误的,依实际损失金额大小,予以相关责任人记小过以下之处分。若损失金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相关部门主管记小过以下之连带处分。 4.2.2.9 各种在制品、成品在下一工序出现严重的不良现象的,若由于工作失误错判,视损失大小,相关操作员、检验员记小过处分;若是由于偷工减料未检验造成的,相关操作员、检验员记大过,相关主管同时记过连带处分。 4.2.2.10所有有时效要求的记录,未按时效要求进行记录,每发现一次记过一次。 4.2.2.11未经许可,私自复印管制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者,记小过一次;把复印件外传者,予以记大过以上处分。 以上条款与《质量处罚条例》如有重叠,以《质量处罚条例》条款为准。 4.2.3 关于安全保护 4.2.3.1 公司任何有禁烟标志的区域均为禁烟区。在禁烟区抽烟者予以记过一次;因抽烟引 文件编号 制定日期 版次/页数 GR/HR〃ZD〃07-2011 2017年2月19日 A/0 8/ 6 文件名称 员工奖惩条例 发明火者予以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4.2.3.2 已出现事故隐患,既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视事故大小及损失程度,责任人记小过一次以上之处分,其主管连带记过一次以上之处分。 4.2.3.3 主管指挥违章操作而引发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形,责任主管记大过一次以上之处分,直至撤消职务。 4.2.3.4 违反安全操作规范引发安全事故,视具体情节,记小过以上之处分。 4.2.3.5 发生安全事故,若属单位安全措施、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不健全等原因,责任主管记小过一次以下之连带处分。 4.2.3.6 同类事故已经发生过,仍不积极采取改善措施,致使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相关责任主管记小过一次以上之处分。 4.2.3.7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记过一次;作业中野蛮操作,若没有造成公司产品、物件的损失,记过一次;若已造成损失,视损失轻重处以记大过一次直至开除之处分。 4.2.4关于个人行为 4.2.4.1 进入厂区后未能遵守公司佩戴厂牌或其它标志的规定(包括佩戴别人厂牌、标志或把自己厂牌、标志转给别人佩戴),经教育后,同一个月出现第二次违规,记过一次。每多违规,记小过一次。 4.2.4.2 违反公司仪容仪表规定(如进入厂区后不穿厂服,穿背心、短裤、拖鞋等),经教育后,同一个月出现第二次违规,记过一次。每多违规一次,记小过一次。 4.2.4.3 未能根据要求按时做好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提醒一次后仍无改善,记过一次。 4.2.4.4 未能按照要求将垃圾、物料、产品等归放于专门区域或指定地点,提醒一次后仍无改善,记过一次。 4.2.4.5 随地吐痰、乱扔纸张、破纸板、标签卡、塑料袋等垃圾,提醒多次后仍无改善,记过一次。 4.2.4.6纯系人为原因浪费公司物品、材料、水电等,损失金额在300元以上者,记过一次。 4.2.4.7将仍可用的公司物品报废,经调查属实,若属工作失误且数量不大,记小过一次以下之处分;若属故意或贪图偷工省事,记小过一次以上直至开除处分。 4.2.4.8捏造理由超领或诈领公司物品,经查实若用作公用目的的,记过一次处分;若用作私人目的,视物品价值、认错态度予以记大过一次处分。 4.2.4.9虚报开支,视情节严重程度及认错态度予以记大过一次处分; 4.2.4.10对违法违纪行为知情不报或者故意作伪证的,依实际情况,处记过一次至记大过一次之处分 4.2.4.11辱骂他人、恶意中伤、散步谣言或进行报复、破坏团结者,依具体情形记小过一次以上之处分。 文件编号 制定日期 版次/页数 GR/HR〃ZD〃07-2011 2017年2月19日 A/0 8/ 7 文件名称 员工奖惩条例 4.2.4.12威胁他人,但没有具体行动者,记过一次以上处分;若有具体行动,但没有造成后果,记小过一次以上处分;若造成了一定后果,记大过以上处分。 4.2.4.13水电使用完毕不予关闭,浪费资源,记过以上处罚 4.2.4.14任何员工有下列行为,均予以开除:触犯国家法律,犯案经司法机关起诉者;一年内记记大过累计达三次者;连续旷工满三日者;参加流氓团伙,不良帮派者;无故停止工作,严重影响公司生产正常运作者;与经营同类型、同性质之公司或个人勾结损坏公司利益者;采用任何方式进行兼职者;煽动或以强暴逼迫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集体离职者;遇非常事变,借故躲避,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必要时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2.4.15抵赖违规事实、诬陷主管人员、作伪证,记大过至开除; 4.2.4.16违规属实人员找主管或查核人员诡辨者,造成公司困扰或不良影响者,加倍处罚。 4.2.5关于门禁管理 4.2.5.1 盗窃公司物品,若有事实作证,予以开除,若因管理问题其主管连带记小过一次处分;举报、抓获盗窃之相关人员记小功一次以上之奖励。所盗公司物品事后查证若是从大门出厂,当班保卫值班员人员记小过一次以上之处分。若情节严重,偷盗数量较大,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若是失盗单位管理上的问题,单位主管连带处分。 4.2.5.2 携带危险品、凶器入厂,一经发现,记大过一次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4.2.5.3 公出手续不全,当事人记过一次;保卫值班员放手续不全者出厂,若未立即报告部门经理,记过一次处分; 4.2.5.4 违反刷卡规定,代别人刷卡或叫别人代刷卡,两者同时处罚,予记过一次;不遵守刷卡秩序,提醒后仍无效者,记过一次,再犯加重处分。 4.2.6 关于教育培训 4.2.6.1 凡指定参加教育训练之员工,不办请假手续无故缺席者,记过一次。 4.2.6.2 不按规定要求按时提交学习报告或心得或不参加项目考试者,记过一次。 4.2.6.3 单位主管对本单位属下违反教育训练规定制止不力者,或者对公司教育训练工作不配合,经多次协调没有明显改善者,记过一次。 4.2.6.4 参加教育训练考试,成绩优秀者,由主办单位提报,记功一次。 4.2.7 后勤生活 4.2.7.1就餐后,乱倒剩菜、残渣,乱丢碗筷,记过一次; 4.2.7.2员工住宿需事先提出申请,由行政部批准后统一安排,办理住宿手续。不服从安排记过一次; 4.2.7.3不按规定打扫房间卫生,清洁卫生不彻底,个人内务不规范,记过一次; 4.2.7.4宿舍内、外乱倒水、垃圾,乱丢纸屑、果皮、杂物、随地吐痰,记过一次; 4.2.7.5未经允许擅带外人进入宿舍留宿,记过一次; 文件编号 制定日期 版次/页数 GR/HR〃ZD〃07-2011 2017年2月19日 A/0 8/ 8 文件名称 员工奖惩条例 4.2.7.7未经允许带公司物品进入宿舍区,记过一次; 4.2.7.8 宿舍里酗酒、赌博,记过一次; 4.2.8 其它违规事项 各项管理制度中有关奖罚规定不与《员工奖惩条例》相抵触,均可有效执行。违反公司各级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依相关制度规定处罚,若相关规定未明确处罚额度的,参照 《员工奖惩条例》执行。 4.2.9连带责任 各单位主管或负责人,如发现其部属违反公司各项规章,于事实发生后三天内而未呈报上级者,该主管或负责人应酌情予连带处分。 5、附则 5.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5.2 本规定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在行政部; 6 记录表单 GR/HR〃JR〃09-2010 《员工奖罚通知单》 GR/HR〃JR〃21-2010 《奖罚公布单》 制 定 审 核 批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