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君
【摘 要】以天津地区在建的地铁车辆段工程为例,介绍了车辆段的室外给排水设计要点,并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中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污水系统、废水系统和雨水系统六方面,简述了该项目各系统设计时的注意事项,为后续其他工程的设计提供参考.
【期刊名称】《山西建筑》 【年(卷),期】2017(043)005 【总页数】3页(P163-165)
【关键词】地铁;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高位水箱 【作 者】翟君
【作者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300041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TU991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事业蒸蒸日上,各设计单位对于车站的设计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由于一条地铁线路一般只有一个车辆段,所以对于车辆段的设计经验较少。同时,随着对于资源整合认识的加深,多条线路共用一个车辆段的情况将成为趋势,车辆段的上盖开发也将逐渐成为主流,所以未来将出现越来越多的以车辆段作为依托的集生产生活于一体的大型地块。这就要求给排水设计人员具有丰富的经验,才能完成好相关项目的设计工作。
在进行车辆段的给排水设计时,既要考虑满足场段内工艺的技术要求,又要考虑工作人员的生活需要,同时兼顾上盖或周边物业开发部分的需求,所以设计过程较为复杂。同时,室外总图又是设计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所以本文将以目前已完成设计的车辆段作为案例,详细介绍地铁车辆段给排水室外总图设计的要点,并对其进行分析。
该车辆段位于天津某地区,为两条地铁线路共用的车辆段,车辆段上盖为商业开发部分。为满足资源整合的要求,两条线的车辆段共用综合楼、物资总库、雨水泵房和信号楼等。 1.1 给水系统
1)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在共用的综合楼地下设置给水泵房,从市政管网中接入1根DN150管道作为给水水箱的补水管。生活供水采用变频调速装置,管网布置为枝状,提供场段内各单体的生产生活用水。
2)中水系统。在共用的综合楼地下设置中水泵房,从室外中水管网中接入1根DN80管道作为中水水箱的补水管。管网布置为枝状,提供场段内各单体的生活用水,包括冲厕用水和浇洒用水等。
3)消防给水系统。室外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分设。在共用的综合楼地下设置消防泵房,综合楼室外设置地下的消防水池,从市政管网中接入1根DN150管道作为消防水池的补水管。室内外共用一套消防系统,消防水池储存消防用水量最大一个单体的全部消防水量(一般为综合楼或物资总库)。在段内最高一个单体建筑(一般为综合楼)的屋顶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和稳压设施。 1.2 排水系统
1)污水系统。段内采用污废分流制。污水主要来源为各单体建筑卫生间污水、洗浴污水和少量的食堂含油污水,沿段内污水管网汇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水系统。废水的主要来源为各单体建筑含油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物质。经段内废水管网汇集后,排入设置在运用库内的中水处理站中,经处理后,接入室外中水系统中。
3)雨水系统。段内雨水系统,负责收集场段范围内全部雨水,由于场段内雨水管网较长,无法重力流入附近的河流中,所以在河岸边设置雨水泵站,经提升后,排入河流中。
给排水专业的室外总图设计是车辆段设计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在设计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两点:
1)统筹安排,保证设计流程。总图设计工作应滞后于段内各单体的设计工作,在各单体的设计过程中,应随时跟进掌握进展情况,当单体设计稳定后,向总图设计提出明确的接驳要求,包括管线定位、标高等。其中,雨水管网的布置可与单体设计工作同时展开。
2)协调各专业,确保接口无误。接口包括两类:一是与市政管线的接口,由于车辆段一般位于城市的边缘,周边市政管网不完善,所以在设计的各阶段都要关注市政接驳问题,保证方案的稳定可行。二是与相关专业的接口,车辆段设计人员应注意与上盖物业开发的接口,当多条线共用车辆段时,应注意与其他各线车辆段的设计人员的沟通。
下面将分系统介绍设计要点。 2.1 给水系统
1)生产生活给水系统。a.水源:水源问题是给水系统最为重要的问题,应尽量在施工图开展前解决,保证给水系统的稳定性。b.水量:车辆段的生产生活总用水量包括办公人员生活用水量、淋浴用水量、工艺用水量、不可预见水量和管网漏水量。办公人员生活用水和淋浴用水需根据定员确定,定员由上序专业提供。由于涉及专业较多,一般由建筑专业汇总后提供场段内总定员人数。根据《地铁设计规范》,
生活用水定额为30 L/(班·人)~50 L/(班·人),淋浴用水定额为40 L/(人·次)。工艺用水由各工艺专业提供,其中以车辆专业为主。由于各工艺专业的用水量根据各厂家的设备不同而有部分差异,所以待招标完成后,工艺专业需重新提供下序资料。c.水压:首先需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计算车辆段内各单体的设计秒流量,综合楼采用3.6.5条规范计算,其他单体采用3.6.6条规范计算,再根据流量选定管径确定损失。d.接口:当车辆段上盖设置物业开发时,物业开发不宜与车辆段公用给水系统。因为车辆段与物业开发的运营单位一般不是一家,所以为了减少可能会产生的产权问题,给水系统宜分设。当多条线路公用车辆段,同时各条线路的设计不是一家设计院时,给水系统宜尽量合用。
2)中水系统。a.水源:与市政给水水源相比,中水水源问题更难解决,所以一般初期需由市政给水水源过渡。若车辆段内设置中水处理站,处理后的达标废水也可作为一路中水水源。但在运营初期工艺废水的处理量较少,所以中水系统的水源需保证两路:市政水源和处理达标后的废水。b.水量:车辆段的中水用水量包括办公人员的冲厕用水、路面浇洒用水、绿化用水、不可预见水量以及管网漏水量。办公人员冲厕用水需根据建筑专业提供的定员和冲厕百分数确定,其中冲厕百分数参考《建筑中水设计规范》。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路面浇洒用水定额为2.0 L/(m2·d)~3.0 L/(m2·d),绿化用水定额1.0 L/(m2·d)~3.0 L/(m2·d)。c.水压:参考生产生活给水系统水力计算。d.接口:参考生产生活给水系统的接口。 3)消防给水系统。a.水源:车辆段内一般设置消防水池,由市政管路引入管作为补水。b.水量:多条线路共用车辆段时,车辆段按照同时发生一次火灾考虑。消防水池内储存最大一个单体的全部消防用水量。c.接口:共用的车辆段宜共用消防系统。但与上盖物业开发不应共用消防系统。一是因为产权问题无法解决;二是因为车辆段内一般室内外共用消防系统,室外为临时高压系统,而物业开发的室外一般为低压系统,所以不应共用。
2.2 排水系统
1)污水系统。a.排水出路:当车辆段周边有市政污水管网时,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可直接排入市政管网中。若没有市政污水管网,可设置大型化粪池定期清运,作为过渡措施,待周边管网完善后再接入市政管网中,但该措施需先向环保部门报批。b.接口:由于车辆段内污水排放量较小,所以上盖物业开发的污水不应排入场段内污水系统中,但由于污水管网为重力流,而且管径较大,所以在开展场段内的综合管线排布时,应考虑预留上盖物业开发部分的污水管道的位置。
2)废水系统。a.排水出路:经处理后的废水水质标准达到回用的标准后,可作为中水系统的一路水源。同时在废水处理站内应设置跨越管,将处理后达到污水排放标准的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中。b.接口:参考污水系统的接口。
3)雨水系统。a.排水量:由于车辆段的上盖开发的建设进程要滞后于场段,所以在场段运营后而上盖物业开发尚未建设(没有雨水收集系统)时,场段内的雨水系统必须考虑收集上盖部分的雨水,即雨水系统需合用。计算雨水量时,需保证上盖雨水量和段内雨水量采用相同的公式和参数标准。b.排水出路:确定水量后,应提前与当地排管处接洽,确定雨水的排出点,是市政雨水管网还是河流。确定后,才能开展场段内的雨水系统设计。c.接口:需与上盖开发设计配合确定雨水的落水点及水量。
1)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在场段内各单体建筑设计过程中,应随时跟进配合完成总图设计,在单体建筑设计完成后,再进一步核实与室内的接驳点位置,保证室内外系统的合理性。
2)应随时关注市政接驳问题,包括市政水源和排水出路。只有解决了市政引入点的位置、排水的走向及位置等问题,才能保证车辆段给排水系统的稳定。作为设计人员应配合业主单位尽早与市政部门接洽,落实市政接驳问题。
3)协调各专业,保证接口准确无误。与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的接口以及与场段内各
专业的接口都应在施工图开展前确定。在设备招标后,与其他专业协调接口问题时,应确保各设备厂家在场,保证设计图纸能够准确指导施工。
【相关文献】
[1] GB 50157—2013,地铁设计规范[S].
[2] 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S]. [3]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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