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地皮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出租方地皮的坐落位置、室内设施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地皮坐落于
2、院子内设施 地皮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一年租金5000元
租金按一年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一年的租金。 以后每一年都以5000元的租金来收取。 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乙方不在租赁,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如甲方继续出租地皮,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院子,甲方应给与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租金与约定的租金一样,如果甲方在约定日期内收回地皮,或乙方在约定日期内退回地皮,应向对方赔偿1000元。 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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