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本学期末决定开展“十佳小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小学生”“少先队员之星”“优秀家长”评比活动。
望各学段、各班级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并遵照执行本方案。 一、“十佳小学生”(校级综合表彰) (一)名额分配:
十佳小学生为每班2名。 (二)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社区、家庭、学校中乐于助人,积极发挥新时代优秀小学生的带动作用。
2.学业优秀。学业成绩(含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各类课程)A等以上。
3.素养优质。自尊自信、自律自强、乐观向上、心态阳光。 (三)评选办法:
1.结合本班的班级量化考核成绩以及学习成绩。
2.学生民主评议。 3.班主任推荐。
二、“优秀小学生”评选要求:(校级综合表彰) (一)名额分配:
优秀小学生数为班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评选条件:
1.品德比较优良。能比较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社区、家庭、学校中乐于助人,较为积极发挥新时代优秀小学生的带动作用。
2.学业比较优秀。学业成绩(含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各类课程)B等以上。
3.素养较为优质。能较好的做到自尊自信、自律自强、乐观向上、心态阳光。
(三)评选办法:
1.结合本班的班级量化考核成绩以及学习成绩。 2.学生民主评议。 3.班主任推荐。
三、优秀班干部”评选要求:(校级单项奖) (一)名额分配:每班2人。 (二)评选标准:
1.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行为上严格要求自己。性格乐观、开朗,具有关爱精神,乐于助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
3.工作能力强,顾全大局,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的管理工作,善于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对学校、团队、班级建设等工作的开展做出较大贡献,是学生的榜样,老师的好帮手。
4.学习刻苦勤奋,态度端正,有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通过自己的努力,成绩优秀。
5.积极带领同学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校的运动会、艺术节、校刊的编辑、各类比赛等等。
6.体育成绩优良,并能积极参与社会上的各种公益劳动,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三)评选办法:
1.学生民主评议。
2.综合各科老师意见,班主任进行推荐。
四、“少先队员之星”评选要求(校级单项奖)
(一)少先队员之星名称:根据学校“五心五自”内容确定,如:自理之星、自学之星、自律之星、自护之星、自强之星;爱心之星、忠心之星、诚心之星、信心之星、恒心之星。
(二)评选条件:在社区、家庭、学校中能按照一名少先队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并在上述各方面表现突出或在有一方面一技之长,得到班级同学普遍认可。
(三)评选方法:自行申报,经班级学生评议,得到班级同学普遍认可、班主任把关同意的基础上上报学校。
五、评选时间:
6月24日——6月30日各班级自行评选
六、有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打架斗殴、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的一票否决。体育成绩不达标的,不能评为综合奖(十佳小学生、优秀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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