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
泰山矿业安[2010] 4号
关于下发《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7}54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整改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经研究,制定下发《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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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O一O年三月二十日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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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
抄报:集团公司 泰山矿业公司安监部 2010年3月20日印发 附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生产过程中存在或出现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及《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生产经营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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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制度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等可能导致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三、公司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和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隐患的排查、报告、治理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事故的发生。
四、安监部是隐患排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隐患排查的统计、落实、监督和考核。
五、隐患级别划分
1.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共划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Ⅰ级:难度大,危害严重,公司解决不了,需由集团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协助解决的。
Ⅱ级:难度较大,危害较大,公司所属各单位解决不了,需由公司解决的。
Ⅲ级:有一定难度,有危害又须及时处理,区(队)解决不了,需由公司所属部门协调解决的。
Ⅳ级:危险程度较小,各单位能自行解决,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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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六、隐患种类划分
按隐患种类划分为:顶板、机电、运输、硫化氢、火工品、防治水、防火、交通运输和其它等。
七、隐患的排查收集
隐患收集的渠道主要来源于日排查、周排查、月排查。 1.日排查主要是安监员的跟班检查、管理人员下井检查、专业检查、班组人员检查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等;
2.周排查是由安监部每周不定时组织有关部门的安全大检查; 3.月排查是由各单位每月组织对所属范围存在的隐患进行的排查。
八、隐患的治理
安监部每天对日排查隐患和周检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和分类标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1、对Ⅳ级隐患,一式四联,三、四联给单位(区队),二联给调度室,一联安监部留存。
2.对Ⅲ级隐患,一式四联,三、四联给责任单位,二联给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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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一联安监部留存。
3.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安监部要挂停止作业牌跟踪治理,直至隐患消除方可恢复生产。
4.对Ⅰ级、Ⅱ级事故隐患,安监部汇总并上报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安监部按照公司领导的批示意见,予以落实。
5.各单位的月度隐患排查及上月完成情况,20日前报安监部,由安监部在每月22日前整理汇总,26日前安监部在二号井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月度隐患排查会,通报本月隐患完成情况,协调排查下月安全隐患。
6、各单位对本单位存有的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九、隐患的复查与反馈
1.各单位接到安监部下达的整改通知单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责任、整改措施、限期完成隐患整改。整改完毕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将“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回执联按时送交安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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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监部把“隐患整改通知单”下达到有关责任单位后,要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现场隐患已按时整改的,将“隐患整改通知单” 的存根联签字存档备查,如单位确实由于非主观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成的,责任单位可提前向安监部写出书面延期整改申请及采取相应的安全专项安全保障措施。
3.排查的月度隐患,各单位根据各自业务及职责范围,做好本单位的隐患落实整改,只有经安监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
十、考核
1.对班组人员勇于指出现场隐患,对安全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或管理人员,经安监部核实后,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不低于50元的奖励,奖励资金从安全基金中列支。
2.各单位接到安监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单位值班人员签字,无故不签字的罚责任人20元/次。
3.各单位到期不按时送交回执联的,视为隐患整改未完成,一项未完成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元,副职(技术员)联责罚款9元。现场隐患不能按时整改的而又无延期书面申请的,给予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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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20元/次罚款,联责副职(技术员)90%,安监部重新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仍不能按时整改的,报请领导给予研究处理。
4.月度隐患排查由各单位负责人牵头在每月20日前,对本单位所属范围隐患进行排查和等级确认,并按照统一格式(见附件)填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安监部,没有按期上报和未签字盖章的,对单位罚款50元,联责单位负责人20元,副职或相关主管18元。
5.本单位上报月度隐患无隐患,而经排查存有隐患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不少于50元。
6.月度隐患由安监部随时组织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一项不合格或没有按期整改而又无延期申请的,罚单位不少于100元,罚负责人不少于50元,罚有关责任人不少于40元。
7.各单位对隐患隐瞒不报、漏报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依照《2010年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倍处罚。
8.安监部要严格对隐患落实的考核,若安监部人员徇私舞弊,不按规定进行考核,每发现一次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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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每月26日(含)前安监部在二号井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月度隐患排查会,参加人员为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部门主管、专业人员,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必须向安监部负责人请假,批准后选派单位副职参加。参加人员在会议签到薄签名。迟到、早退、抽烟、交头接耳、手机未设置静音或振动,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元。
10.会议期间,有事外出,必须经主持人同意,否则罚款20元。 十一、安监部对重大隐患登记建档,定期分析、检测、评估及监控重大危险源,并制定相应预案。
十二、本制度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十三、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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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公司2010年 月份隐患排查情况表
填
报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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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类别 级别 隐患单位 隐患内容 整改措施 完成时间 负责人 验收人
注:以上表格,由单位正职签字盖章,如无隐患则写“无”
填报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泰山公司2010年 月份隐患排查完成情况表
填报单位: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类别 级别 隐患单位
隐患内容 12
整改措施 完成时间 负责人 验收人 填报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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