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 为加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社团活动审批流程更
加便捷、更加合理,将以电子化办公的方式对学院社团各项活动及宣传物进行管理审批,特制订此项规定;
2. 自本规定生效起, 学院社团活动的申请、审批工作均由社联办公室统一网上管理。
第二章 具体细则
1. 嘉庚学院各社团向社联办公室提交活动申请表及相关活动策划书(word2003电子版)和
电子版海报(jpg格式); 2.申请审批方申请材料提交:
a) 相关申请材料受理方: 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b) 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地址:slbg.xujc@qq.com; c) 相关申请材料须在所规定时间内进行提交;
d) 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为每天8:00--19:00,每天其他时间接收不予受理; e) 审批答复为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当天的19:00—22:00; 3.申请审批方相关宣传物审批及活动教室领取:
a) 社团需派专人到社联办公室审批相关海报及领取活动教室申请单;
b) 海报审批期限不超过3天,中午审批由当天算起,晚上审批由第二天算起。
第三章 审批流程
第一条 大型活动
1. 社团需提前7天向办公室提交材料:大型活动申请表+活动策划书; 2. 需审批海报的请附带电子版海报图片; 3. 大型讲座需提交讲座登记卡;
4. 外来人员的大型讲座需附带外来人员个人简历及讲座登记卡; 5. 有外出活动需提交学生社团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纸质版);
6. 网上审批只做校对、存档之用,社团仍需提交活动申请的纸质版材料至办公室。
第二条 中小型活动
1. 社团需提前3天向办公室提交材料:中小型活动申请表; 2. 中小型讲座需提交讲座登记卡;
3. 外来人员的中小型讲座需附带外来人员个人简历及讲座登记卡。
第三条 长期常规活动
1. 社团需在开学初一个月内向办公室提交材料:长期常规活动申请表;
2. 需申请活动教室可在活动申请通过后,社团派专人到值班室领取该活动所需教室申请
单。活动教室申请单按月领取,不可一次性领取整学期全部申请单。
第四条 月常规活动
1. 社团需在本月月末或下月月初向办公室提交材料:月常规活动申请表;
2. 需申请活动教室可在活动申请通过后,社团派专人到值班室领取该月活动所需所有常规
活动教室申请单。
第五条 海报
1. 社团需提前1天向社联办公室提交电子版海报(jpg格式); 2. 海报审批通过后,社团需派专人携带海报至值班室领取批条; 3. 社联办公室将不对未带来的海报进行审批;
4. 需在南区进行张贴的海报请到南区值班室领取批条,在中区和北区进行张贴的海报请到
北区值班室领取批条;
5. 学院所有宣传栏已分区,申请方需首先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值班地点向值班人员申请批
条,再向院学生会办公室值班人员申请批条,院学生会办公室值班人员将根据宣传栏的海报张贴情况以及申请方的需求安排张贴位置给申请方,申请方根据院学生会办公室安排自行将海报贴好,张贴要端正整齐,且不能覆盖其他海报;若没有张贴空位,海报申请方与院学生会办公室值班人员进行协商,做妥当处理。
第四章 通知、海报及活动内容审核规范
1. 通知版面及海报版面要整洁美观,内容积极健康,不能带有明显的商业性质;
2. 落款需注明主办单位或组织,并与实际举办方相符;具体到学生组织即可,不能出现部
门;
3. 需挂名院团委的大型活动,海报出现的主办方一律是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团委,其他活动
海报主办方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社团联合会。涉及外出以及讲座类大型活动主办方为社团(除需挂名团委外);
4. 如赞助商为校外留学机构,则宣传物一律不予审批; 5. 海报规格为80cm*100cm;
6. 宣传物的落款如需修改可用与底色相近胶纸补贴(不允许补贴白纸或使用马克笔直接涂
改);
7. 出现白纸覆盖补贴的海报,一律不予审批;正常审批后补贴或覆盖的海报一经发现即被
撤除;
8. 常规活动和中小型活动性质不同,不可替代申请。
第五章 宣传材料商业性质说明
1. 海报的赞助商名称、LOGO可与主办方、承办方共同在海报的右下角体现且字体大小一
致;同时赞助商的名称可以以冠名形式出现在海报正文部分,但篇幅不可超过1/5; 2. 海报等宣传物,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商家联系方式、地址; 3. 本条未注明的情况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对此细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社团联合会 2012.9.7
附○1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社团大型活动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社团名称 活动负责人 活动时间 活动名称 联系方式 活动地点 是否申请团委 主办 活动内容(说明:写明主、承、协办方及大致内容,可另附策划或纸说明) 社团联合会意见(盖章): 团委意见: 注:大型活动是面向全院展开的、影响范围广的活动。申请大型活动的社团需至少提前7天向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提交大型活动申请表+活动策划书(有申请团委主办的大型活动需附交《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社团活动申请团委主办审批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制
附○2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社团中小型活动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社团名称 活动负责人 活动地点 活动名称 联系方式 是否申请教 室 活动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__周)活动时间___:___~___:___(24小时制) 活动内容: 社联办公室意见(盖章): 审批人: 审批时间: 注:中小型活动区别于常规活动,包括面向全院的普通活动、非有规律性的社团内部活动。申请中小型活动的社团需至少提前3天向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提交申请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制
附○3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学生社团月常规活动档案记录表
NO: 社团名称 活动负责人 活动次数 活 动 内 容 社联意见(督导部评分):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科学技术与社会实践类 □体育竞技类 □文化艺术类
附○4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社团长期常规活动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社团名称 活动负责人 联系方式 活动频率 第___周—第___周 每周_____次 是否申请活动教室 活动地点: 活动内容: □科学技术与社会实践类 □体育竞技类 □文化艺术类 社联办公室意见(盖章): 审批人: 审批时间: 备注 注:长期常规活动是在一学期内持续进行,有一定周期和规律性,并且主题和形式类似的活动。与月常规活动的唯一区别在于,长期常规活动是以一学期为单位申请的。申请此类活动,需在开学初一个月内提交《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社团长期常规活动申请表》至社联办公室,待审批完毕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制
附○5
学生社团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
鉴于有机会在 (时间)参加 比赛及其相关活动(以下统一简称为“活动”),本人_________(若是未成年人,则为该未成年选手的法定监护人)以自己的名义(或代表该未成年选手)声明如下:
1、 本人完全明白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活动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人身、经济损失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损失的风险),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作为、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或者因对活动的有关设备、设施、道具或场区的状况条件不熟悉以及活动的规则造成;
2、承担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人身及财产损失方面、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参加活动所导致的或由于前述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风险;
3、本人保证在活动开始前已将本次活动的详细情况告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征得了他们的同意;
4、承诺不会就人身或财产损失向目前就读学校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及院系等提起关于无过错责任和间接责任的诉讼或有关赔偿请求。
本人保证已阅读和理解并自愿作出上述声明。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参赛当日年龄: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父、母亲/监护人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附○6
社团名称 讲座时间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社团讲座登记卡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讲座主题 讲座地点 主讲人是否为外来人员 主讲人姓名 社联办公室意见(盖章): 审批人: 审批时间: 备注: 注:社团所举办的讲座,必须是与自身社团性质有关的,对学生有实际意义的讲座,且不允许带有任何商业性质。若主讲人为外来人员,社团在提交此卡同时,必须附上详细的主讲人资料。大型讲座(120人以上)必须提前7天向社联办公室提交申请。中小型讲座需提前3天向社联办公室提交申请。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制
附○7
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场地使用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制表人:学工部 使用单位 安全负责人 经办人 借用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主题 使用事由 内容概况 使用时间 参加对象 参加人数 系内意见 (签字盖章) 学工部意见 (签字盖章) 漳州校区保卫办意见(签字) 注:请完整、认真填写表内各项信息 附○8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活动用电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制表人: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使用单位 安全负责人 经办人 申请地点 主题 申请事由 内容概况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使用时间 参加对象 用电功率 系内意见 (签字盖章) 学工部意见 (签字盖章) 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签字) 参加人数 水电维修中心确认(签字) 注:请完整、认真填写表格内的各项信息
附○9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社团活动申请团委主办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活动名称 活动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是否申 请电源 申请单位 活动负责人 负责人电话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对象 活动内容 1.团委挂名主办 申请内容 2.团委挂名主办,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经费支持 3.相关证书以团委名义落款 是否需要其他方面 支持(若有请具体说明) 社团联合会意见 (盖章) 团委意见 注:申请团委主办的活动,必须是社团的品牌活动,或是面向全院展开的影响范围广、有很大积极意义的活动。申请此类活动的社团需至少提前7天向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提交此表+大型活动申请表+策划书。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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