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和诉讼时效期间相同,如果超过这段时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方抗辩诉讼时效经审查确已超过仲裁时效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等正当理由,法院应予受理,但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原告的诉讼请求将丧失胜诉权。确认劳动关系为确权之诉,属形成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同时,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也是诉讼程序的法定前置程序,因此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可以说是其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
当然可以。从程序上的衔接来看,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和诉讼时效期间可以说是相同的。如果超过此期间,经仲裁处理而不服,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再提起诉讼的,理当引起超过诉讼时效的同样后果—胜诉权的丧失。此时,法院依法应予受理,但在被告方抗辩诉讼时效经审查确已超过仲裁时效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等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适用诉讼时效吗
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应该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因为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请求权,而确认劳动关系为确认之诉。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的权利不再受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届满并不导致权利的消失而是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当事人起诉时法院应当受理,发现超过仲裁时效而又无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应当驳回起诉。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请求权而不适用于形成权,确认劳动关为确权之诉,属形成权,故不应适用诉讼时效。
二、劳动争议直接起诉时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起劳动仲裁,等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不服仲裁结果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中,仲裁程序是诉讼程序的法定前置程序。因此从程序上的两者衔接来说,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可以说就是它的诉讼时效。
结语
程序上的衔接表明,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和诉讼时效期间是相同的。如果超过此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再提起诉讼,将失去胜诉权。因此,在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时,诉讼时效不适用。同时,在劳动争议直接起诉时,诉讼时效从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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