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调岗后可要求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一致同意,并可在变更合同时约定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若劳动者因病、无能力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可提前通知解除合同并支付赔偿。
法律分析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调岗后,是可以要求赔偿。被调岗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变更合同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一致同意,劳动者可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变更的劳动合同时约定调岗的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拓展延伸
如何顺利回到原岗位工作?
要顺利回到原岗位工作,首先需要与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表达您的意愿和理由。解释您为什么希望回到原岗位,以及您在调岗期间所获得的经验和技能如何能够对原岗位有所帮助。同时,了解公司的政策和程序,以便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流程。在回到原岗位之前,可能需要接受一些培训或适应期,以便重新熟悉工作内容和团队。在回岗后,积极融入团队,与同事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展现出您的专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通过努力工作,展示您的价值和能力,以便在原岗位上取得成功。
结语
调岗后,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一致同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在变更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调岗的赔偿。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若劳动者患病、不能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为顺利回到原岗位,劳动者应与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并按公司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流程。回岗后,劳动者应积极融入团队,展示专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取得成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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