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谢炳城认为:
1、关于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根据本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关于申报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简单说,你因工受伤后,企业不肯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同时也不肯承担工伤责任的(我本人的做法是对一些小工伤不去社保局申报,但我们按不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给予工伤职工相应待遇),你可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向当地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把所有能够证明你和企业的劳动关系证明都带上,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企业通过银行发工资的流水账(带身份证去银行打印)、工衣、工牌、参加社保的证明(带身份证去社保局打印),等等。当然,工友作证也是有效的,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时会要求有两个以上目击员工的证言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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