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银行收到投诉后几个工作日处理
银行保险机构收到消费投诉后,一般要在15天内处理结束。情况复杂最长可以延长60天,所以处理消费投诉最长期限是75天。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公平公正作出处理决定,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消费投诉,应当自收到消费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日;情况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经其上级机构或者总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批并告知投诉人,可以再延长30日。
消费投诉处理过程中需外部机构进行鉴定、检测、评估等工作的,相关期间可以不计入消费投诉处理期限,但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
投诉人在消费投诉处理期限内再次提出同一消费投诉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合并处理,如投诉人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处理期限自收到新的投诉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在消费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消费投诉不是由投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受托人提出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不予办理,并告知投诉提出人。
二、保险人义务的履行
(一)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
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保险人最基本的义务。这一义务在财产保险中表现为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而遭受的损失的赔偿,在人身保险中表现为对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给付保险金。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财产保险中的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及其相关利益的损失、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信用保险中权利人因义务人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而引起的各种费用,包括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和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及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受损标的的查勘、检验、鉴定、估价等其他费用。
(二)说明合同内容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对责任免除条款必须明确说明;否则,责任免除条款不产生效力。
(三)及时签单义务
保险合同成立后,及时签发保险单证是保险人的法定义务。保险单证是保险合同成立的证明,也是履行保险合同的依据。保险单证中应当载明保险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四)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密义务
保险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对知道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业务情况、财产情况、家庭状况、身体健康状况等,负有保密义务。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密,也是保险人的一项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公平公正作出处理决定,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消费投诉,应当自收到消费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日;情况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经其上级机构或者总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批并告知投诉人,可以再延长30日。
消费投诉处理过程中需外部机构进行鉴定、检测、评估等工作的,相关期间可以不计入消费投诉处理期限,但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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