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对证监会机关党支部、机关处级及以下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证监会机关处级及以下党员对机关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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