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然是可以的。如果是人身伤害的案件,医院病历的复印件,相当于原件了,可以直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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