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阳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需要什么材料
1、信阳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报告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4、种畜禽生产、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
5、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6、畜牧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资格证明
7、种畜禽品种来源证明
8、场区平面图
9、配种率、受胎率、性能测定等记录
10、无重大动物疫情证明
11、无使用瘦肉精(检测)证明,猪瘟等主要疫病监测报告
二、信阳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种畜禽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3号,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正)
第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凭此证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河南省畜牧业条例.(2001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3月31日河南省第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二十三条”种畜禽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按以下程序发放:(三)父母代场的许可证,由申请人向省辖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辖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于二十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发证的决定;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生产经营范围的,必须向原发证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手续。发证机关自接到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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