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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应由法人还是股东负责?

2021-10-18 来源:画鸵萌宠网

公司债务由公司法人直接承担,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但若股东滥用权利或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公司欠债后,一般是由公司来进行偿还。公司作为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独立地参与民事活动,并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于公司债务,公司以及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而股东则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般情况下,只要股东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那么对公司的债务就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但如果股东出现抽逃出资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侵害公司财产时,股东不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对公司的债务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综上所述,公司的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公司法人直接承担,债权人不能直接找股东,要求股东偿还债务,因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债权人可以直接找股东来偿还。《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结语

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法人直接承担,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或侵害公司财产,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财产和民事责任。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也可能被追究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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