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对方不同意只能进行诉讼离婚。妻双方想要离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由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夫妻双方对离婚达不成协议的,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第四次离婚诉讼,以达到离婚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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