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教师工资或公司不发放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工资支付情况,如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可责令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并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规定,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或拖欠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需全额支付工资并加发相当于25%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学校拖欠教师工资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不发放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从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拓展延伸
解决学校拖欠教师工资的有效途径
解决学校拖欠教师工资的有效途径可以从多个角度入手。首先,教师可以与学校进行积极沟通,明确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其次,可以寻求相关法律援助机构或教师工会的支持,他们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处理纠纷的建议。此外,教师还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解。另外,教师可以与其他受影响的教师共同行动,组织集体维权活动,通过集体行动增加声音的影响力。最后,如果以上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教师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途径,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综上所述,解决学校拖欠教师工资的有效途径包括积极沟通、寻求法律援助、投诉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集体行动以及诉诸法律途径。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介入并责令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对于学校拖欠教师工资的情况,教师可以通过积极沟通、寻求法律援助、投诉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集体行动以及诉诸法律途径等多种方式来解决问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责所在,同时也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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