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礼数额有什么规定
彩礼法数额在《民法典》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的数额,但是《民法典》中也的确对天价的彩礼做出了一定的限制,如《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彩礼是我国婚嫁延续下来的习俗。早在西周时期,周公就制订了婚姻的“六礼”制度,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而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彩礼是一种民间习俗,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不过国家不提倡天价彩礼,给彩礼的时候应该量力而行。现在大多数年轻人都是自由恋爱,彩礼的要求都不会太高。
《民法典》并没有一棒子打死彩礼这一习俗,而是承认基于双方协商一致,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男方可自愿向女方给付适当数额的彩礼。
二、最新民法典规定彩礼不能超过三万吗
《民法典》没有规定彩礼不能超过3万,但规定了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安置房在结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期个人拥有,则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共同拥有,则属于共同财产,当然也可以进行赠送对方,属于个人所有。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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