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拿准生证可以上户口。
新生儿户口申报,按照当前的政策,不与计划生育挂钩,不允许设置障碍,因此和计划生育有关的证明可以一律不需要,这其中就包括准生证。即使是非婚生的或者超生的孩子,都可以由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上户口需要的申办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 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3、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4、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 证明》正、副页;
5、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正页;
6、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凭出生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父母带齐证件到当地街道办事处填写登记表并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登记即可。
综上所述,新生儿户口申报,按照当前的政策,不与计划生育挂钩,不允许设置障碍,因此和计划生育有关的证明可以一律不需要,这其中就包括准生证。即使是非婚生的或者超生的孩子,都可以由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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