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出院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要求在出院10日办理报销手续,医院结算直接结算的。
参合人员在报销未及时结报住院医疗费用,应在出院后3个月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农医办办理报销手续。当年发生的医疗费原则上在次年的1月底前必须结清。
如遇特殊情况经村、镇两级证明可延迟到次年的2月底,逾期不再办理报销手续。具体的报销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每个地区的当地政策都做了规定,如北京市为例,顺义区的报销时间为
法律依据:《北京市顺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二)报销周期持医疗证在本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且符合直报条件的参合人员,可于出院后由就诊医疗机构直接报销。
各镇的普通门诊、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药费每月报销一次,封顶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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