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女职工有重大违法违纪情况。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然而,现实中仍存在用人单位对怀孕女性的不公平待遇,如安排不合适的工作岗位。这些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
法律分析
一、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这是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凡是总有例外,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如果有重大违法违纪情况出现,用人单位依然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计算;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仍不超过十二年;
(三)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倍的数额支付;
(四)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称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上有些强制性的规定并代替不了该法律制度在实际履行过程当中尴尬的境地,还是有很多的已经怀孕的职场女性都遇到过用人单位过多过少的不公平待遇。有些单位虽然不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但安排的一些工作岗位其真正的目的就是让女职工自己提出来解除合同,这些问题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结语
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女职工有重大违法违纪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劳动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然而,实际上,一些职场女性在怀孕期间仍然面临用人单位的不公平待遇,这需要进一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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